卫生院安保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x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名称:卫生院安保服务项目第一章采购公告2第二章投标资料表4第三章投标人须知6第四章招标需求17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7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38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45第一章采购公告公告日期:2023年07月07日项目概况宁波市邺州区咸祥中心卫生院安保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7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KXZJ-2023312项目名称:宁波市郸州区咸祥中心卫生院安保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年):600000.00最高限价(元/年):600000.00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宁波市邺州区咸祥中心卫生院安保服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年):6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安保服务,自用;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合同履约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4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7月07日至2023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Oo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7日09:00(北京时间)前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7日0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投标人可.在线参加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 .落实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3)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4,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1p,5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郸州区分网)(http)”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6 .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方式:(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投标人须在2023年07月26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员在投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宁波市郸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邺州区蕙江路567号,郸州区妇儿医院对面,详见电子显示屏)。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投标资料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宁波市郸州区咸洋中心卫生院安保服务项目21、报价方式:报单价及总价;2、报价构成:本项目报价应以含税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包括人员基本工资、各类福利和补贴(如高温补贴、加班补贴等)、社保(五险)、各种保险】、服装费、护卫装备、通讯费、技术支持与培训费用、应急安保费(暂按2万元/年计)、利润、管理费、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即完成本项目服务涉及的全部费用。3、采购预算:人民币600000.00元/年。4、最高限价:人民币600000.00元/年;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做无效标处理。5、合同履约期限内,中标人承诺的中标价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变动而调整。6、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发布的宁波市最低劳动工资标准。7、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序号内容、要求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4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形式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5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6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开标时间和地点工7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8评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站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郸州区分网)。9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数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确定1名中标人。10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已落实。11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2招标代理服务费:1、根据原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招标费率规定的服务类标准下浮20%,以中标金额为收费基数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中标人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即向本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服务费。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宁波市邺州区咸祥中心卫生院安保服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 .“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宁波市邺州区咸祥中心卫生院”,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二3 .“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 .“货物/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台账记录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合格的服务,合格的服务应是在国内可合法提供的、不受第三方限制的、免受追索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6 .“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产品和服务。7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偏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无效标。(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中须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否则中标人不得分包给他人。(A)特别说明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招标文件允许的除外)。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九)询问、质疑、投诉1 .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2 .供应商质疑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招标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2.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2.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5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