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园区排洪沟改道工程环评报告.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医药园区排洪沟改道工程建设单位(盖章):局编制日期:一O二一年十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医药园区排洪沟改道工程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张耀先联系方式2302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吴忠生物医药产业组团地理坐标起点JDI:(106度36分32.121秒,37度21分10.682秒):拐点JD2:(106度36分32.555秒,37度21分11.003秒):拐点JD点(106度36分34.984秒,37度21分11.752秒):拐点JD4:(106度37分19.944秒,37度21分11.345秒);拐点JD5:(106度37分23.499秒,37度21分14.098秒);拐点JD6:(106度37分23.520秒,37度21分14.936秒);拐点JD7:(点6度37分24.605秒,37度21分16.900秒):终点JD8:(106度37分24.903秒,37度21分17.127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127、防洪除涝工程用地(用海)面积(m?)/长度(km)用地面积:36466.85m2改道长度:1.426km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吴忠经济发展和招商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吴太经招发202326号总投资(万元)716.03环保投资(万元)18.00环保投资占比()2.5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0是:根据2023年9月2日现场勘查,本项目已进行沟底开挖及平整。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吴忠总体规划(2018-2035年)(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8年12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吴忠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吴忠总体规划(2018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宁环环评函201959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K与吴忠总体规划(2018-2035年)符合性分析根据吴忠总体规划(20182035年),开发区太阳山园区范围为东至青龙山大道、南至行政管辖范围边界、西至银昆高速公路、北至太中银铁路的区域,总用地面积约9039.62hm20的主导产业为煤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及轻工业。其中:(不含红寺堡区块)的主导产业为煤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与装备制造;吴忠红寺堡区块的主导产业为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及轻工业。根据现行吴忠总体规划(2018-2035年),项目占地属于生物医药产业组团用地,本项目为排洪沟改道工程,不属于工业污染类项目,不涉及冶金、有色、油气化工。本项目建成后可以有效的保持水土,防止水土流失,还能在很大程度上改善园区自然环境,完善园区基础设施,为园区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形象,使园区具有更高的吸引力,吸引更多的工业企业进驻,从而带动园区周边及整个红寺堡区的经济发展,因此,符合吴忠总体规划(2018-2035)相关要求。2、与吴忠总体规划(2018-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吴忠管委会于2016年12月30日委托中卫市众旺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吴忠总体规划(2018-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签发的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V吴忠总体规划(2018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宁环环评函201959号)。报告书提出的项目环境准入条件及原则包括能提升规划区域内产业结构;有助于形成区域性产业链;适于区域产业特点;改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能有效提高资源利用率;从其他区域等效搬迁,且按国家及自治区“十三五”环保规划要求配备相关环保设施项目。本项目位于吴忠生物医药产业组团(区块三),本项目为排洪沟改道工程,不属于工业污染类项目,不涉及冶金、有色、油气化工。本项目建成后可以有效的保持水土,防止水土流失,还能在很大程度上改善园区自然环境,完善园区基础设施,为园区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形象,使园区具有更高的吸引力,吸引更多的工业企业进驻,从而带动园区周边及整个红寺堡区的经济发展,因此,符合吴忠总体规划(2018-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相关要求。项目与吴忠总体规划(2018-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见表1-1o表1-1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对照表重点工作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调展求协发要完善开发区现有公共基础配套设施、提高开发区资源利用效率,按照国家和地方最新环境管理要求解决已有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强规划引导,坚持绿色发展和协调发展理念。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坚持生态优先、高效集约发展,进一步优化规划的发展定位、功能布局、发展规模、产业结构等,加强与区域上位规划的符合性、同级规划的协调性,实现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积极推行区域的低碳化、循环化、集约化发展。项目位于吴忠生物医药产业组团,为排洪沟改道工程,不属于工业污染类项目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其主要表现在施工期。工程施工期间,将产生噪声、扬尘及废气、固体废物、污水等污染物,其排放量随工序和施工强度不同而变化,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有限。符合量制求总控要进一步优化控制规划开发规模、优化开发布局。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根据“以水定产”及区域煤炭消费总量和污染物控制总量的要求,结合天然气等资源供给能力,严格控制开发区发展规模及用水、用煤总量。明确规划区生活、生态、生产空间分区,优化开发区空间结构、用地及产业布局。项目用地全部位于产业区规划的工业用地范围内,用水量较小,产业区水源能够满足本项目的施工期用水使用要求;用电由产业区电网供应,区域电量充足,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符染治求污防要严格落实国家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及地方制定的相关环境管理要求,实施污染物削减、环境质量改善方案,严格开发本项目为排洪沟改道工程,不属于工业污染类项目,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定的符合区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和环境准入,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清洁生产水平等应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等特征污染物以及烟粉尘等常规污染物排放量,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推进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加快建设开发区集中供热设施、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再生水回用系统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达标,逐步提高中水回用率,控制污水排放量,减缓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污染物,其主要表现在施工期。工程施工期间,将产生噪声、扬尘及废气、固体废物、污水等污染物,其排放量随工序和施工强度不同而变化,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有限。建成运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排洪沟在丰水期时产生4ta的污泥,均为积存所致,集中清运至管委会指定堆放点。态境护求生环保要以降低区域系统性生态环境风险为总体目标,加强区域相关规划之间在功能定位、布局和规模等方面的协调。结合报告书提出的“三线一单”及区域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强化开发区及周边地区的空间管控,避免产业发展对周边集中居住区环境质量的不良影响。项目位于吴忠生物医药产业组团,占地范围不触及生态保护红线。同时,本项目为排洪沟改道工程,不属于工业污染类项目,工程施工期间,将产生噪声、扬尘及废气、固体废物、污水等污染物,其排放量随工序和施工强度不同而变化,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符合环境风险防治要求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和区域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重要风险源的管控,完善地下水、土壤等风险防范对策措施,明确相关责任和责任主体。本项目为排洪沟改道工程,不属于工业污染类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符合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适时对规划进行调整,根据功能分区、产业布局、重点项目和装置分布、特征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和状况、环境敏感目标的分布等,建立和完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测和监控体系,明确环保投资、实施时限、责任主体等。对开发区内化工、医药等行业重点管控,对其产生的特征污染物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并根据监测评估本项目为排洪沟改道工程,不属于工业污染类项目,定期对检查维护排洪沟运行情况,制定跟踪监测计划等,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管理符合结果适时优化调整规划。在生产、运输、储存各个环节,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管理,全面提升环境保护管理水平。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生态红线本项目位于吴忠生物医药产业组团内,选线区域是斜穿园区规划用地地块的原有自然冲击形成的山洪冲击沟,对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本项目不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生态红线范围内。项目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示意图见图Mo环境质量底线项目位于吴忠市,根据2023年宁夏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布的吴忠市2023年环境质量数据,吴忠市2023年环境空气质量属颗粒物达标区。项目所在区域昼间和夜间噪声级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B(A”夜间55dB(A),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其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排洪沟改道工程,不属于工业污染类项目,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其主要表现在施工期。工程施工期间,将产生噪声、扬尘及废气、固体废物、污水等污染物,其排放量随工序和施工强度不同而变化,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有限。建成运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排洪沟在丰水期时产生4ta的污泥,均为积存所致,集中清运至管委会指定堆放点。项目建设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因此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资源利用上线根据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医药园区排洪沟改道工程用地情况的说明,项目占地53.5亩,不占用国有建设用地。本项目生产过程中资源利用主要为水、电,水资源及电的用量占区域的资源量较小。因此,项目资源利用满足要求,不会触及吴忠市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见表1-2所示。表1-2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序号法律、法规、政府文件等是否属于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不属于2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建设项目不属于3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未落实的项目不属于4国家、宁夏回族自治区明确规定不得审批的建设项目不属于同时根据宁夏I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分析,本项目不在产业负面清单内。因此,本项目属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内。环境管控单元本项目位于吴忠生物医药产业组团,对照吴忠市环境管控单元图,本项目属于一般管控单元(图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