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科工作制度.docx
麻醉科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麻醉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指南(试行)(国卫办医函(2019)884号)、关于印发加强和完善麻醉医疗服务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1号)的要求,结合我院麻醉科实际情况,制定此制度。一、麻醉医师在术前一天访视患者的病历,有关检查结果,详细检查患者,确定麻醉方式。对患者做必要的解释,安抚工作,以缓解其紧张、焦虑的心情、开好术前医嘱,重大手术与术者一起参加术前讨论,共同制定麻醉方案。二、遇急诊手术,接到电话通知或手术通知单后,在15分钟内查看患者。三、麻醉前要认真检查麻醉药品、器材是否完备,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查对制度,保证安全。四、麻醉医师在麻醉期间要坚守岗位,密切观察、认真记录,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与术者联系,共同研究妥善处理。对实习、进修人员要严格要求、具体指导。五、手术完毕,麻醉终止,麻醉医师要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填写清楚,危重和全麻的患者,主管麻醉医师要亲自护送,并向值班人员交代手术麻醉的经过和注意事项。六、麻醉后应进行术后随访,对全麻及其他危重患者应于24小时内随访,将有关情况写入麻醉记录单,遇有并发症,应协同处理,严重并发症向上级医师汇报。七、术后及时清理麻醉器械,妥善保管,定期检修,麻醉药品要及时补充。八、随时做好参加抢救危重患者的准备。从人员值班、操作技术、急救器械等方面予以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