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生产厂房环评报告.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新材料厂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新材料厂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7-150204-04-01-325243建设单位联系人王海龙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规划区地理坐标北纬40。4143.540",东经HOo0,3.630n国民经济行业类别E4790其他房屋建筑业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四、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青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7-150204-04-01-325243总投资(万元)125000环保投资(万元)540环保投资占比()0.43%施工工期2023年7月/2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367036.4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文件名称:内蒙古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23)(包头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7年5月)。审批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内蒙古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23年)的批复(内建规2016482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内蒙古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23)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内蒙古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内环字201896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园区规划、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根据内蒙古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23),内蒙古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是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园区;是我国中西部重要的装备制造业园区;是以装备制造为主导产业,设施配套完善的自治区级产业园区。园区的产业定位:继续做大做强汽车装备制造、铁路装备制造、综采装备制造、机电装备制造及工程机械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促进装备制造产业升级;拓展农机装备制造、化工装备制造产业;培育和发展新材料、新技术、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关系,促进装备制造业承接发展高端技术密集型精细化制造;统筹建设现代物流、商务、金融、研发及生活服务等设施,打造国家级产业园区、全国中西部地区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规划环评要求:园区未来进园企业不得在准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园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北郊污水处理厂和万水泉污水处理厂,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外环境。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行业,本次工程建设的工业化厂房建成后作为后续进园区企业生产厂房(具体项目需另行环评),本项目仅在施工期有少量生活污水,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准保护区外附近企业厕所污水管网,施工废水经厂区内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要求沉淀池做好防渗。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园区规划、规划环评要求。与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于2018年10月31日以“内环字201896号”文对内蒙古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23)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本项目与该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见表表1-1本项目与装备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览表审查意见本项目符合性I园区的开发建设要服从于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并要与当地其他专项规划相协调。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及我厅加强自治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等文件要求,指导园区建设本项目建设符合装备园区产业定位,符合规划环评,符合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文件要求符合2基于区域现状环境质量存在超标现象,且园区临近中城区居住区,建议园区禁止引进新材料等行业前端污染较重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新材料前端污染较重项目符合3按照区城生态环境质量达标、人居环境功能保障等要求,合理确定产业发展规模,科学规划建设时序,推动改善区城大气环境质量本项目施工期会产生少量扬尘,对整体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符合4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园区各产业片区间应防范相互污染干扰,园区与环境敏感区之间应设置合理的防护隔离区,小尾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等与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不一致的项目,应尽快迁出园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落实搬迁承诺,做好兴胜窑村、宏庆德村、沙尔沁窑子村等搬迁工作本项目选址位于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内,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准保护区外附近企业厕所污水管网,施工废水经厂区内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要求沉淀池做好防渗。不属于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符合5结合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区域大气环境综合整治。逐步淘汰园区范围内的分散燃气锅炉并实现集中供热。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做好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加强燃燥锅炉(炉窑)和“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通过推进清洁取暖和洁净燃料替代工程等措施,彻底解决区域内原煤散烧问题。严控城市扬尘污染,加强道路、建筑工地、企业料场、裸露地面等扬尘污染防治,强化秸秆焚烧监管,实现秸秆资源化利用。确保规划期内区域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本项目在施工期对道路、建筑工地、裸露地面等扬尘采取了有效防治措施符合6园区应采取自建或者依托现有设施等方式,科学合理设置污水处理厂,企业废水应进行预处理,满足要求后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并逐步实现综合利用,含有第一类污染物的生产废水厂内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排入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准保护区外附近企.业厕所污水管网,施工废水经厂区内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要求沉淀池做好防渗。符合7完善区域环境风险防范机制,有效管控环境凤险。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和不断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机制和应急体系,构建有效的区域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最大限度降低环境风险本项目不涉及环境风险符合8加强环境监管及日常环境质量监测。重点企业排污口要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确保园区各企业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对区域大气、地下水、土壤等的跟踪监测,对常规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实施有效监测和长期监控,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本项目不需要制定环境监测计划符合9总体规划实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时,应当及时组织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规划修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规划所包含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重点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可行性、可靠性,环境质量现状等工作内容可以适当简化本项目对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可靠性,进行重点分析,认为措施可行,不涉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符合对规划Q据上表内容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内蒙古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总体(2016-2023)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他合分斤其符性析1、“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符合性分析本次评价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包府发(2023)47号),包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包头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包头市“三线一单”编制组,2023年8月)对项目与包头市“三线一单”符合性进行分析。包头市全市划分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共99个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优先保护单元。共计49个,面积为22309.9平方千米,占全市面积的80.9%。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地、基本草原、湿地以及生态功能重要和生态敏感脆弱的区域等。主要分布在大青山、梅力更、南海子、巴音杭盖等法定自然保护区,以及其他北部防风固沙生态功能区、南部生物多样性功能区和南部水土保持功能区等区域。重点管控单元,共计23个,面积为1322.2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4.8%o主要涉及到人口密集、资源开放强度大或污染物排放强度较高的区域以及矿区,包括城市建成区、自治区核定的工业园区、水环境超标区域、大气环境弱扩散区、集中连片采矿用地等。一般管控单元。共计27个,面积为3939.2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14.3%o包括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外的区域。本项目位于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规划区,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包府发202347号),属于重点管控单元。(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包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包头市“三线一单”编制组,2023年12月),包头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7428.49km2,约占市域国土面积的26.75%17.主要包括防风固沙、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维护三种生态系统功能类型,以及自然保护区等各类禁止开发区域和其他保护地。主要分布在达茂旗、土默特右旗、石拐区等范围。其中,以防风固沙为主导生态功能的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5628.12km2,主要分布在包头市北部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以生物多样性维护为主导生态功能的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511.61km2,主要分布在包头市南部区域,包括固阳县、石拐区、昆都仑区、青山区、土默特右旗等区域。以水土保持为主导生态功能的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288.58km2,主要分布在包头市南部的石拐区、九原区、东河区和土默特右旗。本项目位于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规划区,选址位于地下水准保护区范围内,在施工期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不会导致生态功能降低、面积减少,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A水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目标与内蒙古自治区“三线一单”结果充分衔接,2025年水环境质量目标严格按照包头市“十四五”水环境规划要点中确定的污染防治要求进行控制。结合近年水质监测结果和“水十条”断面目标要求等,确定了9个控制断面2025年、2035年的水环境质量底线目标。水环境质量底线目标如下表:表1-2包头市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目标表河流名称断面名称水质目标现状水质2025年2035年黄河干流包头段昭君坟IIIIII画匠营子IIIIII磴口IIIIII昆都仑河三艮才入黄口IIIIIIIII阿塔山IIIIII塔尔湾IIIIIIII四道沙河四道沙河入黄口IVIVIV东河东河入黄口VVV西河西河入黄口劣VVV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准保护区外附近企业厕所污水管网,施工废水经厂区内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要求沉淀池做好防渗,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B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包头市“三线一单”要求: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护人体健康为基本出发点,对接国家空气质量改善要求,结合包头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专项规划等文件要求,确定包头市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