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docx
南京市"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持续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促进残疾人全面实现小康,根据国务院"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和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要求,制定本规划。一、残疾人事业面临的形势“十二五”期间,本市残疾人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和新的发展。残疾人事业发展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制度框架基本建成,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基本政策制度不断完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条件明显改善,残疾人生活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一是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制定并实施南京市残疾人保障实施办法,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将21592名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为6023名残疾人发放重残补贴,为5353名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为21693名特殊困难残疾人提供生活救助。全市残疾人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免费停车2小时,免费游览政府投资兴办的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实现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并对714岁脑瘫、孤独症残疾儿童开展免费康复服务。对精神残疾人进行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障。实施15年免费特殊教育政策,并对高中以上残疾学生实施补助奖励。二是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全市各级康复、托养机构建筑总面积分别达40750平方米和51800平方米。全市街镇残疾人康复室覆盖率100%,社区(村)残疾人康复站覆盖率90%以上。全市有托养机构112家,其中民办(含民办公助)托养机构48家,为2900多名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托养服务。积极开发残疾人就业岗位,实施个性化、多元化就业培训和服务,实施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全市五年共安置残疾人就业10402名。全市建成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示范基地8个,省级示范基地(点)9个,市级示范基地(点)8个。我市残疾人代表在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团体总分和金牌总数双第一,实现历史性突破,在全国及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均获得好成绩。市、区两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均被评为省级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完成"南京市残疾人就业服务网"建设,有效实施残疾人就业培训信息统计实名制管理。创建省、市星级残疾人扶贫基地32个,带动1900多名农村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公共图书馆、科技馆等文化场所免费向残疾人开放。基层残疾人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涌现出一批优秀残疾人文化团体。群众性残疾人体育活动经常开展,我市残疾人选手在残奥会、全国和省残运会及各级特奥会上取得多项金牌,残疾人文化艺术和竞技体育处于全省优势地位。三是残联组织"代表、服务、管理”能力明显增强。各级政府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残疾人事业发展政策规章的制定、实施和督查。各级残工委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工作相互支持配合。基层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更加完善,全市街镇残联理事长享受正科职级待遇,专职委员中残疾人或智力、精神残疾人亲友的比例达到100%,社区(村)都成立了残疾人协会。各专门协会工作日趋活跃,志愿者助残活动精彩纷呈。全市建成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能力得到提高。残疾人工作信息化服务能力增强,信息共享范围扩大。圆满完成全省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就失业状况调查、全国残疾人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任务。四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得到优化。每年组织"全国助残日”活动,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开展各类助残宣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并取得良好效果。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巩固发展了我市"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示范市"成果。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得到基本保障,"十二五”期间,全市财政预算专项支出约10.28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约1.8亿元。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各类社会力量为助残事业提供有力支持。助残志愿者队伍日益扩大,注册志愿者21000多名,志愿者组织达到210个。全市残联按照"创特色、树品牌、争第一、创一流”的工作要求和"关爱至诚,服务致臻”的服务理念,积极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得全市残疾人满意度和幸福指数有较大提升。"十二五"时期,是本市残疾人事业政策制度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环境显著改善、全市残疾人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为"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对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等要求,我市还存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残疾人在生活、就业、医疗、康复、托养、教育、社会参与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残疾人服务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统一规划、行业管理和政策扶持还有待强化;城乡残疾人事业发展还不均衡等。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已成为实现残疾人全面小康和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的一项重要任务。二、“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与发展思路(-)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实现我市残疾人全面小康为目标,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和扶残助残服务体系,增加残疾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更实在地惠及广大残疾人,使残疾人收入水平明显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融合发展持续推进,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生活得更加殷实、更有尊严,为残疾人过上幸福美好生活、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创造更好条件。(二)基本原则1 .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既通过普惠性制度安排给予残疾人公平待遇,保障他们基本的生存发展需求;又通过特惠性制度安排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解决他们的特殊需求和特殊困难。2 .坚持兜底保障与就业增收相结合。既突出政府责任,兜底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为残疾人发展创造基本条件;又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残疾人组织和市场机制作用,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激励残疾人自强自立,提高素质和能力,为残疾人就业增收和融合发展创造更好环境。3 .坚持政府扶持、社会参与与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评估考核体系,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培育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促进残疾人增强自身发展能力,激励残疾人自强自立。4 .坚持统筹兼顾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既着眼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残疾人事业发展进程,尽快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残疾人服务能力与残疾人服务需求之间的差距;又充分考虑地区差异,使残疾人小康、残疾人事业发展进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实现城乡、区域之间均衡全面发展。5 .坚持依法推进与维护权益相结合。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规制度,确保残疾人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维护残疾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权利。(三)主要目标残疾人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更加健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状况明显改善。到2023年,在所有街镇和有条件的社区(村)普及规范化的"残疾人之家",为残疾人提供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融合能力培训、教育培训、康复托养、文化娱乐等基本公共服务。城乡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稳定增长,残疾人与当地人民一道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专栏1"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指标2023年1.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8%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100%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100%4.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8%5.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8%6.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率100%7.城乡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率100%8.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95%9.有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覆盖率98%10.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99%三、“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与主要举措(-)做好基本民生保障,解决残疾人基本生活困难重点任务:进一步完善与全市经济水平相适应的普惠加特惠的残疾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在兜底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基础上,通过特惠性制度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主要措施: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度,切实将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实施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对无固定收入智力、精神残疾人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推进城乡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残疾人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不低于98%0鼓励开发适合残疾人的补充养老、补充医疗等商业保险产品。加强残疾人基本住房保障。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在共有产权房、公共租赁房选房及轮候、安置过程中可根据困难程度等因素进行优先照顾安排。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在分配安置楼层上给予优先照顾。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协调力度,推动建立"当年申报、审核合格、当年完成改造"机制,努力做到申报一户、改造一户。对就业年龄段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无业残疾人按相关规定给予失业援助。专栏2残疾人社会保障重点项目1 .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和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和事实上无就业条件、无收入来源的非重度智力、精神和其他类型残疾人,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2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有条件的区可逐步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3 .残疾人社会保险项目。推进城乡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残疾人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不低于98%4 .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在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现有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对无力自筹改造资金的残疾人予以资助式免除。建立"当年发现、当年改造机制。(二)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重点任务: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增收水平。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强化政策措施,拓展就业创业渠道,切实加大就业培训政策扶持力度,严格劳动保障监察,落实就业公示制度,推进城乡就业年龄段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主要措施:一科学制定和完善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措施,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带头作用,各级党政机关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录用残疾人。切实维护残疾人平等报考公务员的权利,为残疾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事业单位申请使用空编招聘时,应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2018年底前,市残工委各成员单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全市其他党政机关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总人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必须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加强执法监察,规范用工行为,依法督促各类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