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街道办事处双拥工作制度2019.docx
南湖街道办事处双拥工作制度一、南湖街道办事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双拥工作的方针、政策,以稳定社会、发展社会生产力和提高部队战斗力为目的,积极做好新时期的双拥工作。2、统一领导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和双拥创建工作,研究解决双拥工作中的若干问题。3、适时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领导组成员会议,研究制订双拥工作规划,具体布置工作。4、组织指导各社区双拥工作站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督促检查所属部门和社区的双拥工作。5、推广基层双拥工作经验,选树典型,做好双拥模范社区、单位及个人的考评、表彰工作。6、组织安排军地的双向活动,协调处理军地关系中的重大问题。二、南湖街道办事处双拥办公室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双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组织实施市双拥工作领导组决定、决议,协调落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2、拟定街道办双拥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安排,起草以办事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发送的公文,筹备组织办事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3、负责办事处双拥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系和协调工作。4、研究探索新形式下双拥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和对策,为办事处双拥工作领导组的决策提供依据。5、了解掌握各部门、各社区和驻地部队的双拥工作动态,向办事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情况。6、定期分析双拥工作形势,及时总结推广双拥工作先进经验,双拥工作宣传先进典型。7、协调、指导各部门、各社区和驻地部队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做好双拥工作达标的考核、验收工作。8、抓好双拥联络员队伍建设,加强双拥办自身建设,完成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9、妥善处理军民的来信来访,协助军地有关单位调查处理军警民的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10、承办办事处双拥工作领导组和上级双拥办交办的其他事项,做好双拥工作文书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三、南湖街道办事处双拥办公室主任职责1、在办事处和市民政局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辖区的双拥、优抚工作。2、优待金、抚恤金的及时、足额发放。3、负责复员军人培训、学习和自谋职业双向选择工作。4、负责双拥宣传,推动全区双拥宣传的深入开展。按照优抚安置的相关政策,落实退伍军人的优待、抚恤工作,督促优待5、协调、组织、管理军民共建活动。6、调解军地矛盾纠纷。7、按照四川省双拥模范城(县)考核评比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争创省双拥模范城的具体工作。四、南湖街道办事处双拥成员单位部门职责1、组纪宣统办: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各社区将双拥工作纳入主要工作内容,参与指导党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宣传和表彰党员、干部中涌现的爱国拥军先进典型,利用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开展对党员、干部进行国防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将双拥工作纳入各单位各部门考核内容。2、宣传文化站:年度内有双拥工作计划、措施及总结;制作双拥宣传品,在街道主要路段设立永久性的双拥标志牌,办事处内安置双拥宣传栏;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国防宣传教育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教育;宣传双拥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3、人武部:依法维护好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继续做好现役军人家属慰问和照顾;协调处理好各种涉军案件,搞好拥政爱民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适龄青年报名参军率在95%以上,年度无责任退兵现象;在民兵预备役建设、兵员征集等工作中进行双拥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教育活动;年度有双拥计划及总结。4、民政救助中心: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导全街道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督促拥军优属各项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积极配合宣传教育部门,加强对拥军优属工作的宣传;对优抚对象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经常深入到优抚人员家中,及时帮助解决优抚人员的各种困难;年度有工作计划及总结。5、党政办:年度政府工作报告有双拥内容;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充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有双拥工作会议记录;年度有工作计划、有部署、有总结。6、团工委:将拥军优属列入团组织的工作议程;积极开展双拥活动,搞好本系统的双拥宣传;加强对青少年的爱国主义和国防观念教育;为困难优抚对象送温暖、办好事、办实事。7、劳动和社会保障所:负责做好退伍义务兵、转业土官、随军家属的就业安置、培训及社保工作;做好农村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培训和开发使用工作。8、司法所:关心支持部队法制建设,做好现役军人、优抚对象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工作,提高部队官兵、优抚对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利用服务热线,依法优先、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涉军案件纠纷。9、财政所:管理和使用好优抚事业经费;认真筹集好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及拥军优属活动经费。配合有关帮门培训军地两用人才,努力为优抚对象解决实际问题。10、中小学校:负责学校国防教育、军训,组织文化科技拥军,帮助部队培养国防现代化建设人才,组织职工、学生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积极解决部队子女入学入托问题。11、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军事设施保护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宣传教育;依法惩治侵害军人及其家属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军警民治安联防,优化社会环境;组织干警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解决随军家属落户、优抚对象农转非问题。12、各社区:年度有工作计划及总结;将拥军优属摆上党支部和社区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经常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切实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加强与驻泰部队联系,保持良好的军政军民关系,与部队多交流、多沟通,互相尊重、互相爱护、相互支持、相互帮助、互办实事、双向奉献。五、南湖街道办事处双拥工作会议制度1、每年召开一至二次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双拥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促。2、每年召开一至二次军队群工干部和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会议,征求军地双方的意见、建议,互办实事。会议由双拥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会前应将会议议题和所议内容通知各联络员,会后写出会议纪要。3、定期召开双拥共建工作专题会,加强军地双方的交流,促进军地双方事业共同发展。4、年终召开总结表彰会,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六、南湖街道办事处双拥工作宣传教育制度1、办事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年1-2次国防教育课,每年报送稿件不少于三份。,2、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电视录像,社区宣传栏等开展拥军优属和国防知识宣传。3、双拥办公室及时汇集、掌握信息,并向上级双拥办公室报送稿件。七、南湖街道办事处双拥工作优抚走访慰问制度1、按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金,优抚工作兑现率达100%O2、定期走访重点优抚对象和特困优抚对象,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3、对优抚对象实行结对帮抚制度。八、南湖街道办事处双拥工作检查评比制度1、每半年对辖区村委会的“双拥”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年终分片进行全面检查;2、每年春节前对双拥工作进行总结评比、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九、南湖街道办事处双拥工作台帐记录制度对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所了解的情况、处理意见及解决结果,为优抚对象组织的优惠服务等情况,进行台帐登记,做好记录,提高双拥优抚工作水平。十、档案资料管理制度1、文件材料收集要齐全。除办公室自身形成的文件资料以外,要注意收集有关双拥工作的各种重要文件资料,及各类会议材料,及时将各类文件材料归档。2、文件管理规范统一。为便于文件的查找和利用,要将文件材料根据来源分类存放,各类文档装订整齐翔实,健全资料目录、文档目录,保证能迅速准确地查档、调档,为领导决策及时提供信息资料。3、声像档案一律建档。对于和文件材料具有同等价值的各种录音、录像、照片等声像资料,奖旗、奖杯、证书等荣誉实物,要全部登记造册,编号归档。社区双拥工作制度为进一步促进社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双拥工作顺利实施,制定如下制度。一、社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1、社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拟定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召开,如有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推迟。如遇有紧急事项需要研究决定的可随时召开会议。2、领导小组会议由双拥办承办。3、每次会议前三天为发出预备通知做好准备。4、会议任务(1)研究双拥工作的规划,分析形势。(2)传达上级指示。(3)决定双拥工作各大事项。(4)决定奖惩。(5)制定双拥法规。二、军地联席会议制度1、军地联席会议是指由驻历下社区部队和领导共同参加的会议。拟定每季度的第三个月下旬前召开,具体由社区双拥办公室负责组织。2、共同研究分析商讨军民军政双拥共建形势,会议内容是:(1)交流双拥工作情况,军地双方两个文明建设情况。(2)听取部队对工作的要求建议和意见。(3)协商解决军地双方的矛盾等事项。三、工作报告制度为及时全面掌握全区双拥工作情况,做到互通情报,总结经验,相互学习,促进工作。街道、社区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在辖区范围内的双拥活动情况,并将情况汇集后定期向区双拥办公室做出书面报告。随时反映报告。双拥办公室将情况汇集后,及时呈送领导阅示和报送上一级部门。四、走访慰问制度1、走访慰问是我党我军的光荣传统,是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加深感情的有效途径。2、辖区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组织各种服务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定期到部队特别是基层连队烈、军属、革命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进行走访。3、对所了解情况、问题、意见、要求在政策条件允许情况下,及时解决,一时不具备条件的应作好解释工作。4、对走访情况及时汇集上报区双拥办及区有关领导。5驻区部队根据部队的实际情况安排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以加强军政之间的联系,共识共建共同发展。6、节日平时相结合,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五、信息宣传教育制度1、辖区单位每年不少于2次国防教育课。2、每个单位向双拥办公室报送稿件,每年不少于六份,各种报纸、刊物上选登一篇以上。3、社区双拥办公室在积极办好历下区双拥简报的同时也要及时汇集、掌握全区信息,向上级双拥办公室和新闻单位报送稿件。4、每年召开一次双拥工作研讨会。六、事务联系制度为维护部队和地方正常关系,及时解决处理发生的有关问题,使军政、军民之间的关系稳定、持久、健康地发展特建立工作事务联系制度。1、在社区范围内、军地双方无论因任何事务发生争执或矛盾,双方均须及时与社区领导机构联系,反映协调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越级上访,更不允许擅自决断使矛盾激化;2、部队战备训练、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入托等存在困难时,可随时与当地单位联系协商,同时与社区双拥办公室取得联系,以便帮助协调解决;3、在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方面,如出现事迹突出,成绩明显,影响较大的个人或单位,应及时向街道双拥办公室联系反映,通报信息。七、检查评比,表彰制度每年年终前对全社区各单位双拥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对在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中事迹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一是各单位双拥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情况;二是规划和实施落实情况;三是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执行情况;四是成果图片资料、音像带等归集展示,存档管理情况;五是对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六是示范点、典型单位的实效及其事迹情况;七是各种形式的宣传报导,信息稿件报送情况。八是军地无突出矛盾、无遗留问题;九是各项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政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