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涉矿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x
XX镇涉矿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更好贯彻新发展理念,规范有序、高效利用好矿产资源,促进我镇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涉矿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整治范围我镇凡涉矿行业的洗砂、碎石加工生产线(含合法砖厂、石粉厂、混凝土搅拌站等企业自行建设的配套洗砂、碎石加工生产线)必须同时具备营业执照、发改备案、用地、环评、排污等行政审批手续。不具备以上行政审批手续的洗砂、碎石加工生产线均为此次整治对象。二、整治要求通过专项行动进行排查、取证、核实,对合法企业进行市场规范,对非法、违法企业进行取缔及拆除。具体整治标准如下:1对手续齐全的合法企业生产行为进行巡查复核,核实检查是否严格按照行业管理规定进行生产、加工、运输(主要包括生产全封闭、料场全覆盖、粉尘全达标、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规范车辆运输,防止扬尘污染),是否存在违规违法获取资源,若存在以上行为将坚决从严从重处理。2 .对手续不全的企业先停电停产,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限期完成行政审批手续,若限期内无法通过行政审批的企业,将坚决取缔及拆除,实行“二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3 .对无任何手续的企业坚决取缔及拆除,实行“二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并追缴其前期违法所得。三、工作原则1镇政府牵头。负责组织专班对属地涉矿企业进行调查,对非法涉矿企业进行核实取证、取缔拆除;4 .多部门协同。各单位要组建专班,配足力量负责该项工作,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主要职责如下:(1)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地类认定和面积测量工作,案例线索移交镇两违办;(2)环保分局负责对涉矿企业生产行为进行环保检查,对有相关许可但违反环评、排污等法规的企业责令整改或处罚,对无许可生产的企业移交镇两违办组织查封;(3)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对依照政府关停的决定或相关许可部门吊销许可证的决定对涉矿企业吊销营业执照,同时对“五小”非法生产企业依法调查并进行处罚,追缴非法所得;(4)综合行政执法分局依据两违办提供的材料进行违法行为认定,下发处罚通知书或拆除文书,并督促违法企业限期内进行自拆,逾期未拆的将依法组织强拆;(5)各供电所负责按照两违办下发的断电文书对非法企业进行断电,并拆除供电设施,提供非法企业的生产用电情况;(6)税务分局负责对涉矿企业缴税纳税进行检查,对涉嫌偷税漏税行为进行处理;(7)派出所依法对掩饰犯罪所得行为立案侦查,对违法所得进行追缴;(8)镇纪委监委对失职部门追责问责,对违法违纪党员干部立案查处。5 .领导包保。各成员单位一把手对该项工作承担单位包保责任。6 .集中攻坚。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克难攻坚,实现“挂图作战、实时通报、销号管理”的工作闭环,确保攻坚有力、整治有效、工作达标。四、时间安排1 .调查核实阶段责任单位:镇两违办时间要求: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5日工作内容:镇两违办牵头组织自规所、执法分局、执法办、环保分局、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单位成立专班,对辖区内涉矿企业发改备案、用地、环评、排污、营业执照等行政审批进行调查、核实取证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对非法企业下发执法文书,对前期已下发执法文书进行回头看,对违法企业立案侦查,对违法所得调查追缴。2 .自查自拆阶段责任单位:执法分局、执法办时间要求:2023年12月26日至2023年元月4日工作内容:(1)对无任何手续的非法生产线进行拆除,实行“二断三清”。(2)对手续不全的生产线先实行断电停产,由两违办牵头组织职能部门进行合规审查,对不具备补办条件的一律关停,对于复核补办条件的提交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允许其在限期内完成行政审批手续。3 .集中攻坚阶段责任单位: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镇两违办成员单位时间要求:2023年元月5日至2023年元月9日工作内容:(1)组织工作专班配合两违办集中攻坚,强制拆除;(2)由纪委、派出所、税务分局成立联合调查组,追究违法责任,追查失职渎职行为,追究违法违纪党员干部。4 .验收考核阶段:责任单位: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时间要求:2023年元月10日至元月20日工作内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验收,对在整治工作中的先进单位报镇党委政府进行通报表彰,对在整治工作中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追责问责。五、组织领导成立XX镇涉矿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组长:XX常务副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相关镇直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党政办、镇纪委、自规所、派出所、执法分局、执法办、税务分局、市场监管所、各供电所相关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XX、XX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