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第一文库网! | 帮助中心 第一文库网-每个人都是第一
第一文库网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学术论文>
  • 全科教育>
  • 应用文档>
  • 行业资料>
  • 企业管理>
  • 技术资料>
  • 生活休闲>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第一文库网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市场监管部门如何查处在普通食品或保健食品中添加格列美脲盐酸二甲双胍硝苯地平利血平等违法必究禁成分的案件.docx

    • 资源ID:486736       资源大小:16.72KB        全文页数:7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3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QQ登录 微博登录
    二维码
    扫码关注公众号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3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市场监管部门如何查处在普通食品或保健食品中添加格列美脲盐酸二甲双胍硝苯地平利血平等违法必究禁成分的案件.docx

    市场监管部门如何查处在普通食品或保健食品中添加格列美服盐酸二甲双胭硝苯地平利血平等违法必究禁成分的案件一、具体违法行为在普通食品或保健食品中添加格列美胭、盐酸二甲双胭、硝苯地平、利血平等成分。二、常见添加物类别添加物名称降糖类及调节血糖类甲苯磺丁胭、格列本服、格列齐特、格列哦嗪、格列喳酮、格列美胭、马来酸罗格列丽、瑞格列奈、(盐酸)哦格列酮、(盐酸)二甲双胭、盐酸苯乙双服等.降压类及调节血压类阿替洛尔、盐酸可乐定、氢氯嘎嗪、卡托普利、派嗖嗪、利血平、硝苯地平等。辅助降血脂洛伐他汀、辛伐他汀、烟酸三、案件来源1 .监督检查:国家、省、市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日常监管检查等。2 .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的核查。3 .其他部门移送:对其他部门移送案件及案件线索进行核查。4 .上级交办:对上级交办案件及案件线索进行核查。5 .其他。四、执法查处要点(一)抽检关键点抽样时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抽取样品,抽样单位和执法人员不得提前通知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抽样人员应当填写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由执法人员同步制作现场笔录,如实记录抽样情况,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字确认,并对抽样场所、贮存环境、样品信息等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等方式留存证据。(二)取证要求1资质类证据: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保健食品注册证保健食品备案证委托加工合同等。2 .食品安全类证据:出厂检验报告及抽样检验报告,现场检查发现的降糖降压降脂类产品等。3 .货值类证据:包括增值税发票购进记录出库单销售清单及标识价格,转账记录(含公司账、个人私户、微信、支付宝等转账收付款记录)、会员系统数据等。4 .视频图片类证据:包括执法检查时的录像、抽样取证时的录像、当事人监控录像(含生产、销售、收付货时的录像)、现场证物照片等。5 .其他证据:包括投诉举报材料、证人证言、专家或机构鉴定意见、检查调查记录等。(三)违法事实认定1 .常见违反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三十八条。2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项。若当事人同时存在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适用第三十五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可依据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六条有关规定合并处罚。(四)加强行刑衔接“行刑衔接”联动机制有助于实现执法信息共享,促进执法资源配置,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食品中非法添加降糖降压降脂等物质的违法行为往往侵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货值金额较大,违法犯罪人实施违法行为多通过微信群、直播等方式,违法犯罪证据获取困难。“行刑衔接”可以有效提高证据提取的能力,为办成大案要案夯实证据基础。1 .妨碍公务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2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3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在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应予立案追诉。下列物质应当认定为本条规定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一)法律、法规禁止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添加、使用的物质;(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中所列物质;(三)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告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四)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在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适用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注意事项

    本文(市场监管部门如何查处在普通食品或保健食品中添加格列美脲盐酸二甲双胍硝苯地平利血平等违法必究禁成分的案件.docx)为本站会员(lao****ou)主动上传,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