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冶司发〔2016〕61号关于下发《鄂尔多斯冶金事业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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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冶司发〔2016〕61号关于下发《鄂尔多斯冶金事业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鄂冶司发(2016)61号关于下发鄂尔多斯冶金事业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厂、部门:为加强冶金事业部安全管理,激励员工安全文明生产,保障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有效贯彻执行,特制定鄂尔多斯冶金事业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现随文下发,请各厂、部门遵照执行。特此通知(此页无正文)鄂尔多斯电冶集团冶金事业部2016年8月30日鄂冶司发(2016)60号镒系铁合金厂关于下发鄂尔多斯冶金事业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的通知各车间、部门:依据事业部下发的鄂尔多斯冶金事业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现执行相关考核奖励标准,之前下发的相关考核管理规定与本制度有冲突的已本制度为准,本制度有缺项的考核标准执行原规定。现将鄂尔多斯冶金事业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随文下发,请各车间、部门遵照执行。特此通知2016年9月5日IFRDOS,鄂尔多斯冶金事业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等级:C级编制及修订记录:版本号版本类型编修人生效日期失效日期编制/修订概述2.0正式版王宏梅2016/9/1为加强冶金事业部安全管理,激励员工安全文明生产,保障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有效贯彻执行审核冶金事业部安全制度审核小组:王宏梅、李红梅、温再军、张海泉、史国强、刘英杰、周裔景、李建峰、马亚东、郭军、田继军、赵彦军、杨俊、田文彩企管综合部:高文飞、任魁宁电冶集团内控审计部:孙立国会签总经理助理:徐文高批准薛永亮冶金事业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加强冶金事业部安全管理,激励员工安全文明生产,保障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有效贯彻执行,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冶金事业部(以下简称“事业部”)范围内安全奖惩管理。二、引用文件无三、术语无四、职责(一)事业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负责对安全环保部提出的奖惩意见进行审定。(二)事业部总经理对各项奖励项目进行审批。(三)安全环保部根据绩效考评情况提出奖惩意见,并对奖惩结果进行公示。(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将安全绩效考核情况纳入公司绩效管理体系,并足额兑现相关奖惩。(五)财务管理部负责及时拨付各类安全绩效奖金。(六)各分厂、部门/车间、工段、班组负责在本单位范围内依据本制度实施安全奖惩管理工作。五、工作程序事业部安全环保部依据各分厂生产经营特点、生产能力和规模、安全风险、阶段性安全绩效情况,对各分厂实施安全管理综合评价、专项安全督查、采用“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实施现场安全监察,并依据以下办法提出奖惩意见。(一)安全奖励1无事故奖事业部各分厂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按照电冶集团、冶金事业部各项制度及168行动等方案兑现奖励。2 .举报奖向事业部安全环保部举报偷盗、违反安全规章、组织纪律等事件经查证属实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举报人500-2000元的奖励;3 .合理化建议奖向事业部提出安全管理方面行之有效的合理化建议,根据所建议内容给予建议人500-2000元的奖励;4 .改善提案实施奖事业部范围内(包括安全环保部)员工对事业部层面提出安全改善提案,并经事业部安全环保部审核同意后,亲自组织成功落实的,给予500-3000元的奖励;5 .突出贡献及亮点奖事业部范围内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了突出安全贡献或安全亮点项目,或经事业部研究应予以认可的其它行为,给予500-2000元的奖励;6 .安全管理奖分厂达成自己所设定的月度绩效测评目标(目标需与事业部阶段性工作要求相一致且经事业部复核无异议)的,给予分厂厂长IOoO元奖励;事业部根据各分厂全年的安全绩效表现,年底评选出2个优秀单位给予“安全管理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并发放年度安全绩效奖IOOoo元。(二)安全生产惩罚管理1事故追究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据冶金事业部事故管理制度(YJ-AH-O17)给予各个事故责任者考核处理;7 .红线意识查出员工触犯冶金事业部救命规则的,第1次给予IOOO元罚款,第2次给予2000元罚款,第3次给予开除处理;属于事业部查出的,在对责任人按此标准执行的同时,给予分厂集体1000元/次的考核处理;8 .人的不安全行为约束查出三违行为的,依据三违与隐患责任追究管理制度(YJ-AH-006)规定的标准给予相关责任个人考核处理,并责令违章人员参加分厂举办的专题学习班;9 .物(环境)的不安全状况考核查出分厂现场、硬件设施、工作环境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冶金事业部HSE现场检查表(见附件1)要求的,给予分厂处理如下:A类(ABC类详见HSE现场检查表):第一次给予帮扶、指导、整改处理,以后同类问题再次发生的,根据问题重复发生的次数按照冶金事业部HSE现场检查表考核标准的1倍、2倍、3倍、4倍(封顶)的考核金额进行经济处罚处理;B类:第一次给予帮扶、指导、整改处理,以后同类问题再次发生的,按照冶金事业部HSE现场检查表核定标准给予经济处罚处理;C类:均给予限期整改处理,逾期不整改的,按照冶金事业部HSE现场检查表核定标准给予经济处罚处理。10 安全管理考核(1)查出弄虚作假或与实际不符行为的,每例给予分F500元的考核处理;(2)分厂未完成本单位自行设定的月度绩效测评目标的,给予分厂厂长500元的考核处理;(3)厂长未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完成个人安全行动计划的,给予其个人300元/条的考核处理;(4)月度安全绩效提升较为缓慢或停滞不前的分厂,事业部安全环保部给予单独帮扶和辅导;一个季度(连续3个月)安全绩效提升依然缓慢或停滞不前的事业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给予单独约谈。(5)各分厂未按照各项文件要求按时按标准报送相关报表资料的,给予其分厂300元/次考核处理。六、附则(一)同一不符合项,考核标准存在冲突现象的,按照最高考核标准执行。除文件指明给予分厂个人进行奖惩的事项之外,凡属于奖惩分厂集体的条款,厂长应承担30%的奖惩款,剩余金额由厂长自行分配。分厂安全部务必在接到奖惩通知3日内将最终分配明细报事业部安全环保部审核,由安全环保部呈事业部领导批示后转交人力资源部兑现。(二)属于上级单位(部门)查出的事项,除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外,在事业部层面的奖惩同样适用于本制度。(S)涉及安全标准化创建等其他工作所设立的专项奖惩,按照其专项文件执行。(四)涉及举报、安全改善提案及合理化建议的信息反馈的,可以逐级反馈至分厂安全环保部、事业部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处,也可以直接反馈至事业部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处。(五)分厂在本单位内部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凡查出分厂不依据自身制度任意实施奖惩的给予约谈处理。(六)本办法由冶金事业部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它奖惩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