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第一文库网! | 帮助中心 第一文库网-每个人都是第一
第一文库网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学术论文>
  • 全科教育>
  • 应用文档>
  • 行业资料>
  • 企业管理>
  • 技术资料>
  • 生活休闲>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第一文库网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中学学生违反纪律处理规定.docx

    • 资源ID:41186       资源大小:10.72KB        全文页数:5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3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QQ登录 微博登录
    二维码
    扫码关注公众号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3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中学学生违反纪律处理规定.docx

    XXXXX中学学生违反纪律处理规定第一条 根据XX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应坚持以教育为主,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给予帮助和批评教育。对极少数错误严重、经反复教育仍不改正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视其情节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普通高中学生可视其情节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和留校察看处分。第二条 对学生给予处分的,由班主任和年段长提出,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充分听取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意见,经学校行政会议或校务会议讨论通过,校长签署,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的,除上述程序外,还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第三条学校应将处分决定通知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学生及其监护人对学校的处分决定不服的,应在接到处分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以书面形式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复议,并在接到学生及其监护人申诉件后15个工作日内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学校及申诉人。第四条凡一学期迟到累计达10次者给予年段通报批评;累计达20次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累计达30次者给予警告处分。第五条学生不得随意旷课(有事、有病必须提前请假,并经教师准假,否则视为旷课)。凡一学期旷课累计达10节者给予通报批评;累计达20节者给予警告处分;累计达30节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超过40节者给予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第六条违反课堂纪律,经老师屡教不改者,视情节轻重及态度给予批评教育或其他纪律处分。第七条凡有吸烟、饮酒、赌等不良行为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对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第八条 凡在校内外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造成较大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最高等级处分。因打架致人伤亡者,应负责赔偿医疗费等一切费用,触犯法律者送公安处理。第九条凡在QQ、微博、微信等网络上传播不良信息、诋毁他人、散布谣言者,传阅黄色书刊,看黄色录相、影视者,一经发现证实,视情节轻重及改正态度,给予严重警告直至最高等级处分。第十条偷窃公私财物者,给予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并如数退回赃款、赃物(损坏要折价赔偿)。对多次偷窃、屡教不改者加重处罚,触犯法律者送公安处理。第十一条 敲诈勒索他人钱物,或勾结校外人员作案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至最高等级处分,触犯法律者送公安处理。第十二条 进入歌舞厅、卡拉0K厅、电子(电脑)游戏机室、桌(台)球室、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者给予警告处分,对屡教不改者视情节加重处罚。第十三条对有谈恋爱行为者,给予教育引导;经教育不改,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警告处分,并责令其家长带回教育。第十四条 凡出口不逊,污言秽语,行为不文明者,给予年段通报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发生戏弄、侮辱、恐吓他人事件,应当赔礼道歉,造成损害后果的,要赔偿一切损失,并给予警告处分。第十五条恣意起哄、怪叫、吹哨、呐喊、围观,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经教育不听的,给予警告处分。第十六条 寄宿生未经生活指导老师同意留宿外人,或在宿舍里使用明火、私接电源者,除没收用火用电的器材外,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对因违纪酿成事故者,依法处理。第十七条翻越栏杆、墙,攀爬危险物体,夜间攀爬宿舍楼者,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给予全校通报批评;酿成事故者,依法处理。第十八条浪费粮食、水电,带假菜到学生宿舍用餐的;随地吐痰、随处泼水、随便乱丢垃圾等影响环境卫生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屡犯的给予警告处分。第十九条 故意在墙壁上留下鞋迹、脚印、球印或其他污痕,或以墨水、颜料、粉笔、铅笔、刀子等故意污损破校园环境者,责其粉刷修理,并视污损破程度给予纪律处分。第二十条 不慎毁坏公物应主动赔偿。有意涂改墙报、宣传标语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故意损坏门窗、课桌椅、床铺等公共财物的,除按公物保管制度赔偿外,还要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第二十一条 凡攀折、破、踩踏花草树木者,责令其补种,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第二十二条考试作弊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该科成绩按零分计算、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操行评定降一等,并通知家长配合教育。对屡教不改,多次作弊者,给予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第二十三条学生在社会上有敲诈、偷盗等违法行为,受到公安拘留,回校后给予给予警告至最高等级处分。第二十四条 同一人多次违反纪律受处分的,处分的等级可逐次升级,对屡次处理不思悔改者,要求家长带回教育或劝转。第二十五条 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被处分后的半年至一年内,能深刻认识错误,有悔改表现和显著进步的,学生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撤销处分,经班主任同意,政教处审查,属警告、严重警告的,由校长批准撤销;属记过、记大过的,经校务会讨论通过,校长批准撤销。留校察看及以上的处分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方可撤消。第二十六条学生处分决定及有关材料应存入学生个人学籍档案。处分撤销后,应及时从学生个人学籍档案中撤出。留校察看处分未撤销者及高三年最后一学期受留校察看处分的,不予毕业,只发给结业证书。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经校务会讨论通过,由学校德育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实行。

    注意事项

    本文(中学学生违反纪律处理规定.docx)为本站会员(lao****ou)主动上传,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