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田径比赛方案.docx
中学生田径比赛方案一、主办单位:二、承办单位:三、赛点单位:四、竞赛日期:五、竞赛分组:分设中学分高中甲级队男子组、女子组,初中甲级队男子组、女子组,高中乙组队男子组、女子组,初中乙级队男子组、女子组六、参加单位:中学以各学校为单位,分初中、高中、男、女组的甲、乙级队。甲级队为2013年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初、高中组甲级队总分前十二名和乙级队前四名,除甲级队外,其余学校均为乙级队。七、竞赛项目1、高中(甲乙)组: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女)、5000m(男)、IOOm栏(女)、I1Om栏(男)、40Om栏、跳远、跳高、三级跳远、标枪、铁饼、铅球、4义100接力、4X400接力。2、初中(甲乙)组:IOOm、200m、400m、800m>1500m、3000m、IOOm栏(女)、I1Om栏(男)、400m栏、跳远、跳高、三级跳远、标枪、铁饼、铅球、4X100接力、4X400接力。八、参赛办法1、参加人数:以校为单位组队报名参加比赛,各校限报1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24人,运动员不限。2、运动员资格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本项目比赛。运动员报到时必须交验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证明。运动员因为参加比赛出现伤、病,产生的经费由各代表队自理,大会积极配合代表队应急处理。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籍在校学生。高中组:1718岁(1997年1月1日一1998年12月31日出生)。初中组:15-16岁(1999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出生)。参赛运动员必须持田径运动员参赛证、身份证。九、竞赛办法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田径竞赛规程2014及修改部分执行。2、参加项目:每队每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项目)。3、各组别的器械重量、栏高、栏距附后。4、各队参加接力比赛,按竞赛规则要求,必须统一服装,否则,不准上道参赛。5、运动员比赛号码由大会统一编号,号码布请各单位自备,参赛运动员必须准备二块号码布。号码布规格:20cm×15cm,印刷(白底红字)。6、申诉程序各代表队如对其他代表队的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该运动员(队)首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写出书面申诉材料,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本项目资格审查组裁决。超出此期限,留待大会结束后调查处理。关于技术申诉,采取比赛当场向有关裁判长提出,如认为处理不满意,应在该项目比赛结束正式成绩公布后的30分钟以内提交申诉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仲裁组裁决。送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须交申诉费,申诉费每人/次5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此款,若申诉与事实不符,申诉费不退还,仲裁组裁决为最终裁决。十、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1、各组别各项目按成绩分别录取前16名。实际报名不足16人/队的项目,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减1录取名次。2、各组别各项目录取比赛前16名的运动员,分别按17、15、14、13、12、11、10、9、8、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加倍计分)。打破中学生田径最高纪录者加计10分;在同一项目比赛中,连续多次打破同一记录者,只计一次加分。3、团体名次录取办法按各参赛单位运动员单项比赛名次得分和破纪录加分的总和,甲级队取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男女团体总分前八名。乙级队取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男女团体总分前八名。如积分相等,则以打破纪录项(人、次)数多者列前;如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获得第2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甲级队前十二名队为甲级队。其余降为乙级队,乙级队前四名的队升为甲级队,第二年参加甲级队比赛。大会评选“最佳组织奖”,甲级队6个,乙级队10个。十一、报名和领队会1、报名:时间为一年10月10日11月10日。报名完成后,在网上运动员报名系统中选择“报名查询、打印”,按组别打印(手写无效)并加盖学校公章、交一份到学生体育协会秘书处,办公地址:2、领队会:议定于12月4日上午9:00在教科院六楼举行。各代表队赛前需交验人身意外伤害和疾病保险材料复印件。各代表队需提前一周办理好注册和领取田径运动员参赛证。赛中不予办理注册。新注册的运动员必须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打印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学籍表(湖南省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所带资料不符要求、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十二、裁判员1、裁判长和骨干裁判员由教育局选派。2、裁判长和编排长于赛前2天、裁判员于赛前半天到赛区报到学习。裁判员自备裁判服(白色衬衣,深色裙子或裤子)。十三、经费1、根据2009年物价局批准(长F3438)收费许可证标准。每队每人交纳参赛费50元。学生运动员注册费50元(已注册的不再交纳)。2、比赛期间各代表队食宿费自理。十四、大会设资格审查组十五、大会设仲裁委员会十六、大会设技术代表2人十七、大会设“最佳组织奖”十八、大会设“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和“优秀运动员”奖。十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