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docx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突发地质灾害分级1.1 特别重大(I级)突发地质灾害1.2 重大(II级)突发地质灾害1.3 较大(I级)突发地质灾害1.4 一般(IV级)突发地质灾害3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3. 1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3.1 指挥部及组织机构职责3.2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4预防监测与预警3.3 预防与监测3.4 预警4. 3预警响应5应急处置5. 1信息报告5.1 先期处置5.2 应急响应5.3 响应终止5.4 应急信息发布6后期处置6. 1调查评估7. 2总结报告7.1 恢复重建7.2 奖励与责任追究7应急保障8. 1应急队伍保障8.1 资金保障8.2 装备、物资保障7 .4通信、交通保障8 .5技术保障7. 6社会动员8预案管理8.1预案编制与实施管理。8. 2预案宣传、培训与演练。8. 3预案实施。1总则8.1 编制目的。为提高我区突发地质灾害预防和处置能力,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8.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和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8.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的应对工作。8.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事发地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强化各级政府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主体责任。2突发地质灾害分级按照危害危害程度、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突发地质灾害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W级)四个级别。1.1 特别重大(I级)突发地质灾害。特别重大突发地质灾害,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IOOO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2,造成死亡人数在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IOOo万元以上的;3 .造成大江大河支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4 .因发布预警及其他因受地质灾害威胁需紧急撤离转移人数在20000人以上的。5 .2重大(II级)突发地质灾害。重大突发地质灾害,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IOOo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的;6 .造成死亡人数在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IOOO万元以下的;7 .造成铁路干线、高速公路网线路和国省道干线、航道等中断,或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8 .因发布预警及其他因受地质灾害威胁需紧急撤离转移人数在5000人以上、20000人以下的。9 .3较大(I级)突发地质灾害。较大突发地质灾害,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2,造成死亡人数在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3 .因发布预警及其他因受地质灾害威胁需紧急撤离转移人数在IOOo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4 .4一般(W级)突发地质灾害。一般突发地质灾害,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不足100人,或潜在经济损失不足500万元的;5 .造成死亡人数在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6 .因发布预警及其他因受地质灾害威胁需紧急撤离转移人数IOOO人以下的。3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3. 1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区政府成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配合省、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开展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本区域内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组成如下:指挥长: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区政府领导为指挥长,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区政府领导为第一副指挥长;必要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长。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柯城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长。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柯城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教育局、柯城公安分局、公安分局、区经信(经信)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文旅体局、区大数据发展中心、区人武部、柯城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大队、区科技局(科协)、柯城气象分局、国网柯城供电公司等部门负责同志。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抢险救援组、转移安置组、监测预警和调查评估组、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等6个应急工作组。3.2 指挥部及组织机构职责。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和区委、区政府有关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示精神,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区范围内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部署和组织跨部门、跨镇(街道)的紧急救援;督促、指导各镇(街道)政府及区级相关单位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抢险救援组、转移安置组、监测预警和调查评估组、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等6个应急工作组。办公室。负责全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汇总、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抢险救援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援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区指挥部的指示和工作部署,协调有关镇(街道)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区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等。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抢险救援组。负责抢险救援和应急排险工作,由人武部、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民政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和事发地乡镇(街道)政府负责人组成,区应急管理局为牵头单位。转移安置组。负责灾区群众的转移、临时安置和生活、治安保障、灾民安抚等。由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教育局等部门和事发地乡镇(街道)政府负责人组成,事发地乡镇(街道)政府为牵头单位。监测预警和调查评估组。负责做好现场应急调查、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分析会商、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建议等工作。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民政局、住建局、林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旅体局、科技局、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等部门和事发地乡镇(街道)政府负责人、技术专家组成,柯城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为牵头单位。医疗救治组。负责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由区卫健局和事发地乡镇(街道)政府负责人组成,区卫健局为牵头单位。后勤保障组。负责后勤保障工作。由发改局、应急管理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国网柯城供电公司等部门和事发地乡镇(街道)政府负责人组成,区发改局为牵头单位。新闻宣传组。负责信息发布、舆情收集、舆论引导等工作。由区委宣传部、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事发地乡镇(街道)政府负责人组成,区委宣传部为牵头单位。3.3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组织编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和地质灾害灾情信息发布;组织协调指导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抢险和救援工作,统筹突发地质灾害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省市应急管理部门报告险情灾情,发布应急救援工作动态信息;负责督促工矿企业按照安全生产规范要求开展生产活动,防止因违规操作引发地质灾害;组织指导协调灾害救助和救灾捐赠工作,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指导协调应急避灾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做好灾民的临时和过渡性安置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灾后调查评估和灾情核查工作。柯城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对受灾地区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会同气象局发布与撤销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警);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管理,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活动的监管;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协助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编和预案演练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参与灾情险情评估分析等应急救援保障工作,提供地质灾害调查技术报告。区林业局:指导、协助相关单位因抢险救灾需要采伐、清理林木等工作;组织做好因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林木损害的调查、评估和恢复工作。区水利局:负责因突发地质灾害引发的涉水次生灾害处置的技术指导,指导水利工程险情排查和受损毁水利工程的修复,做好雨情、水情监测工作。区人武部:负责实施民兵预备役抢险救灾队伍组织、技术培训,参加专业抢险、营救群众、人员及物资转移等重要任务;协调驻军、武警等应急救援力量参加救灾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维护抢险救灾秩序、灾区社会治安、转移危险区域的群众等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新媒体平台,适时报道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工作进展、灾(险)情动态变化信息,及时向社会通报抢险救灾工作动态。负责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向社会和群众通报抢险救灾工作进展、灾(险)情动态变化等情况;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和地方做好舆论引导和管控工作。协助责任部门起草新闻发布材料,报指挥部主要领导审核通过后发布。及时在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插播灾害紧急公告;负责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区发改局:负责区级抢险救灾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使用等工作;组织对工矿企业进行灾害影响调查,协助指导受损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区经信(商务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电信、移动、联通、铁塔等基础电信运营商做好救灾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区教育局:负责组织灾区学生紧急疏散转移,做好师生安全避险工作;与应急管理局配合将灾区各学校操场作为学生和群众的避难场地,将未受损的安全校舍作为群众的安置点。柯城公安分局、公安分局:负责灾区社会治安、交通疏导和管控工作;协助灾区乡镇(街道)政府动员受灾害威胁区域的人员疏散转移,情况危急时,可强制进行避灾疏散。区民政局:支持培育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建设,引导协调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救援。区财政局:负责区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资金和应急处置资金的及时筹集和使用拨付。市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负责指导因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区住建局: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对破坏的基础设施尽快抢修排险;对确定为危房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危期限;提供危险房屋加固修缮技术支持,帮助灾后重建顺利实施。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救援保障车辆的调度;及时组织清理塌方路段,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确保道路畅通。区农业农村局:指导灾区农业生产救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