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儿童福利与保障制度研究.docx
中国特色儿童福利与保障制度研究以银谷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工作开展为例摘要:儿童福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儿童福利制度建设的完善,关 乎社会稳定和发展,同时也体现了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儿 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培养好少年儿童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长远,必 须高度关心重视。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在此背景下, 儿童的问题、家庭的问题日益激化,凸显。现有儿童福利发展还面临着许多问题, 存在许多不足,突出表现在儿童福利对象还不够广、儿童福利服务内容有待丰富、 水平有待提高,普惠性有待增强,下面,结合银谷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工 作开展现状,浅析一下儿童福利与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儿童福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儿童福利制度建 设的完善,关乎社会稳定和发展,同时也体现了社会的文明 与进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 希望,培养好少年儿童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长远,必须高 度关心重视。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孤儿保障 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 54号),业界学者将这一年, 称为“中国儿童福利元年”,标志着我国儿童福利事业迎来 了崭新的发展阶段,随后,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 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 13号)国务院关于 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 36号)关 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 62号)等一系列加强儿童福利保障的政策措施相继 出台,推动儿童福利事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高度。儿童生存 健康和教育发展状况得到显著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 提升,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在此 背景下,儿童的问题、家庭的问题日益激化,凸显。现有儿 童福利发展还面临着许多问题,存在许多不足,突出表现在 儿童福利对象还不够广、儿童福利服务内容有待丰富、水平 有待提高,普惠性有待增强,下面,结合银谷县孤儿和事实 无人抚养儿童工作开展现状,浅析一下儿童福利与保障工作 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一、我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现状截止2020年8月,银谷县现有孤儿73人,其中:福利 机构集中养育孤儿8人,社会散居孤儿65人,从健康状况 来看,健康71人,约占总人数的97.26%,脑瘫1人,智力残 疾1人,约占总人数的2.74%;从年龄结构来看,0-5岁的4 人,约占总人数的5.48%, 6T8岁的50人,约占总人数的 68. 49%, 18岁以上的19人,约占总人数的26. 03%;从就学 情况来看,在校就读的69人,约占总人数的94.52%,学龄前 和未上学的4人,约占总人数的5.48%;从监护情况来看, 福利机构抚养8人,约占总人数的10.96%,姐姐哥哥抚养3 人,约占总人数的4. 11%,叔、伯、姑、舅、姨抚养28人, 约占总人数的38.36%,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抚养34人,约占 总人数的46. 56%o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6人,从健康状况来看,健康43人, 约占总人数的93.48%,残疾3人,约占总人数的6.52%;从 年龄结构来看,0-5岁的5人,约占总人数的10.87%, 6-18 岁的41人,约占总人数的89.13%;从就学情况来看,在校 就读的41人,占89.13%,学龄前和未上学的5人,约占总 人数的10.87%;从监护情况来看,福利机构抚养1人,约占 总人数的2. 12%,亲属抚养3人,约占总人数的6. 52虬 爷 爷奶奶外公外婆抚养42人,约占总人数的91.3%。事实无人 抚养儿童中父母双方均为残疾的23人,父母一方死亡,另 一方重残的16人,父母一方服刑在押,另一方死亡2人, 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5人。二、工作开展情况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作为社会弱势群体,一直是社 会关注的焦点、热点,也是党和政府关心关爱的重点。多年 来,银谷县民政局始终如一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 工作理念,全力以赴做好孤儿保障救助工作,并按照关于 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通知要 求迅速启动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救助工作,确保孤儿和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纳尽纳,应保尽保,应帮尽帮。(一)全面筛查核实人员,确保应纳尽纳。2019年下发 了银谷县民政局关于做好老年人和部分儿童基本情况调查 统计工作的通知(银民政发(2019) 11号),对全县60 岁以上老人和儿童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排查统计工作,2020 年下发了银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 准化提升年”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银民政函(2020) 13号),对所有纳入孤儿救助保障范围人员信息进行再核实, 确保救助对象精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工作启动前期,下发 通知,召开乡镇民政主任会,要求各乡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确保覆盖到村,对全县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人员进行 摸底统计,掌握人员数量,并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准备审核资 料,录入金民工程系统,建立人员信息台账。同时,从保障 儿童权益角度出发,尽力压缩审批时限,确保当月申请,次 月享受,每月汇总人员新增、减员等变动情况,确保实时更 新信息数据,做到人员精准,应纳尽纳。(二)全面落实救助政策,确保应保尽保。按照市人 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襄政办发(2020) 10号)要求,我县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为1380 元/月,福利机构供养孤儿养育标准为2208元/月,事实无 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参照孤儿标准执行(事实无人抚养 儿童临时在福利机构抚养的,按孤儿集中养育标准发放生活 补贴;社会分散生活的,按散居孤儿供养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对纳入保障范围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行季度发放, 每季度末上旬对人员、资金发放明细进行测算,并与申请救 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进行核对,实行“逢救助必比对、 逢发放必比对”,统计发放资金后,提请县政府拨款,通过 一卡通实行社会化发放,全部资金直达救助对象账户,对临 时价格补贴,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核算下发,确保 救助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不受影响。.(三)全力拓展帮扶内容,确保应帮尽帮。在落实孤儿、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拓 展帮扶内容,全方位进行关爱。通过入户走访、探访,全面 了解他们的家庭困难状况及实际需求,帮助或代为其向政府 及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日 常工作中,团县委依托“希望工程”系列项目,大力开展“希 望家园”“希望助学”“圆梦微心愿”“双结双促”等活动, 在重要节假日,县民政局联合团县委、县妇联等相关部门和 社会力量广泛开展“童心同行,梦想启航”“爱的肯定,欢 度儿童节” “守望成长”、心理疏导等形式多样的关爱活动, 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关爱帮扶。2019年,县民政 局通过“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为9名符合 条件对象按照每人每学年资助1万元助学金的标准,发放助 学金9万元。2020年为13名符合条件对象发放助学金13万 元。2020年。选择10个项目村启动了 “童伴妈妈”项目。 通过各类惠民政策的有效落实,有效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 养儿童的基本生活和受教育权利。三、存在的问题通过调查研究与数据统计,我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 童呈现隔代抚养、监护能力不足、年龄偏小、学生偏多的特 点,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隔代监护现象普遍,监护能力不强。孤儿中,爷 爷奶奶外公外婆抚养34人,约占总人数的46.56%。事实无 人抚养儿童中,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抚养42人,约占总人数 的91.3%o大部分分散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扶养儿童由祖父 母、外祖父母照顾。这些委托监护人大多年事已高且文化素 质较低,身体健康状况不佳,教育观念和方法滞后,除了能 够满足被监护人吃饭穿衣等基本生活需求外,基本没有能力 就法治、安全、卫生、学习等生活和精神方面对被监护人进 行有效的辅导教育和监督,监护能力明显欠缺。还有孤儿生 活环境漂泊不定,缺乏稳定成长环境。我县银龙沟村一名孤 儿,现年12岁,父母因车祸双双去世那年只有三岁,父亲 兄弟三人,父母去世后,跟二伯父、母生活2年后,二伯父 患了癌症,又到大伯父、母家中生活,居无定所,像这样分 散供养的儿童因父母缺失,大多存在自卑心理,不合群,不 愿交流,久而久之形成性格缺限。(二)救助对象升学质量不高,非义务教育期保障不足。 从就学情况来看,孤儿在校就读的69人,约占总人数的 94. 52%,学龄前和未上学的4人,约占总人数的5.48%。事实 无人抚养儿童在校就读的41人,占89.13%,学龄前和未上 学的5人,约占总人数的10.87%。据统计分析,高中毕业后 继续就读人员13人,就读学校皆为高职高专,没有一个为本 科以上。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仅能保障年龄 小,尚在义务期教育期的儿童,当升学上了高中及大学,生 活费和学费严重不足。高中阶段每年学费都在7000元左右, 大学每年学费均在万元以上,且高中、大学都是离开家住校 生活,生活成本较高,压力较大。虽然,政府也出台了很多 减免和补助政策。如:福彩公益金资助孤儿大学生政策,教 育部门减免政策等等,但因金额不足和减免(资助)政策滞 后,不能及时解决孤儿入学时所需。(三)基层工作力量薄弱,部门之间协作有待进一步加 强。2019年机构改革后成立的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全股 室工作人员仅有3名,负责养老和儿童方面所有事物,人手 少,工作量大,而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工作涉及面广、 核对信息较多,仅靠现有人员工作压力较大。民政部门省民 政厅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 作的实施意见下发后,我县按照通知要求迅速启动了事实 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救助工作,初期各乡镇反映大部分父母失 联、失踪的未在公安、法院进行登记,失踪、失联信息证明 难以提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看病报销比例不明确,经县民 政局与相关部门沟通后,情况有所改善,但仍存在着民政部 门单打独斗,信息共享不够的问题。四、工作建议(一)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责。要在政府领导下,充分发 挥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和督促基指导作用,按照县人民政 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谷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妇 女、留守老人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银政办 函2020) 1号)要求,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成 员单位之间协调、配合,变单打独斗为联合作战,在信息互 通、相互支持上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 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督促各项关爱保护 工作的落实落细,共同把党中央政策落实好、把老百姓的事 办好。(二)进一步强化各方监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 履行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父 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 养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的,村(社 区)、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民政部 门要指导乡镇(处、街道)、村(社区)落实强制报告责任、 定期走访、监护监督、关爱救助、临时监护照料等工作。教 育部门要加大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学业上的关心 关爱和支持力度,提升其学业质量,加强相关对象心理健康 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 学生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等。公安机关应配合开展摸底排查, 落实救助保护机制,督促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依法严厉 打击侵害、虐待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加强校园安全管 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共青团、妇联、检察院、法 院、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孤儿 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信息查询便利和各类关爱帮扶服 务。(三)进一步强化保障能力。每个县至少建一所儿童福 利院。全县的孤儿、事实无人扶养儿童实行自愿条件下的 集中养育。对生活环境差,监护能力弱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 养儿童强制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