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关键问题研究.docx
黑龙江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关键问题研究咨询服务任务大纲PMR-8一、介绍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机制是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市场手段,是利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碳排放资源、低成本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有效途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机制将是企业“去产能、去库存、低成本减排”的重要抓手,必将有力推动中国经济低碳发展。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全国碳市场建设。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是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和要求,是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建设改革的重点任务。“十三五”规划纲要指出,推动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国家发改委扎实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在7省市碳交易试点的基础上,国家发改委从2014年开始致力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机制建设。在世界银行PMR项目的支持下,国家发改委组织开展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研究与建设。目前,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研究与建设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例如,研发了覆盖范围和总量设定方法,制定了配额分配方法;初步建立了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监测、报告和核查(MRV)体系,初步建成碳市场注册登记系等。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战略部署,2017年我国将启动全国碳市场。由于我国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32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建设兵团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能源消费结构和排放情况显著不同,还需要各省区市结合地区特色,确定推动全国碳市场建设的重点任务,并以围绕重点任务开展工作。另外,能力建设也是全国碳市场建设的重中之重。碳市场是重大的机制体制创新。尽管7个碳交易试点省市在碳交易及其管理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但非试点省区市对碳交易认识和基础能力还较薄弱。随着全国碳市场建设快速推进,迫切需要加强能力建设,能力建设已成为推动全国碳市场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全国碳市场建设任务重,时间紧。亟待立项支持各省区市开展推动全国碳市场建设重点工作以及开展相关能力建设,这既是当前全国碳市场建设的要求,也是顺利开展全国碳市场建设的保障。本项目综合考虑地域、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排企业数量、行业类别、人员和支撑机构能力建设基础等因素确定典型省市。二、任务目标和概述针对黑龙江省围绕确定的重点任务开展推动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并开展相关能力建设,为顺利启动全国碳市场提供保障。本项目主要包括两项工作任务,(一)开展地方推动全国碳市场建设重点工作,包括针对项目实施地区的重点排放单位纳入门槛设定,配额分配方案制定,排放核查管理,重点排放单位履约管理等;(二)地方开展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包括碳交易政策法规解读,配额分配方法培训,排放监测、报告和核查(MRV)培训,培育核查机构等。三、工作范围(一)开展地方推动全国碳市场建设重点工作按照国家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管理条例要求,确定地方推动全国碳市场建设重点工作,围绕重点任务开展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确保全国碳市场建设顺利推进。1、目标确定地方推动全国碳市场建设重点工作,并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包括针对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设定重点排放单位纳入门槛,制定配额分配方案,开展重点排放单位核查管理,开展重点排放单位履约管理等。2、活动(1)确定地方推动全国碳市场建设重点工作按照国家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确结合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节能和控排目标,确定地方推动全国碳市场建设重点工作,包括设定重点排放单位纳入门槛,制定配额分配方案,开展重点排放单位核查管理,开展重点排放单位履约管理等,并围绕重点任务组织开展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2)设定重点排放单位纳入门槛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目标、产业结构、减排目标等,设定本地区重点排放单位纳入门槛和覆盖行业范围,并报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依据地方设定的重点排放单位纳入门槛,选定重点排放单位,并开展重点排放单位排放盘查。(3)制定配额分配方案根据地方配额总量以及减排目标,并依据国家制定的配额分配方案,制定本地区配额分配方案,并报送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配额分配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具体内容。确定配额组成及其比例。配额组成可包括既有设施配额、新增设施配额和预留配额等,并设定各种配额的比例。制定配额分配方式。配额分配方式可以是有偿分配和免费分配,确定有偿配额与免费配额的比例,以及有偿分配配额的方式、实施有偿分配配额的条件等。制定配额分配方法学。以国家主管部门开发的行业配额方法学为基础,开发适于本地区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分配方法学,合理设定行业基准线、控排系数等。(4)开展重点排放单位排放核查管理按照国家对排放核查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地方对重点排放单位排放核查管理,至少包括以下具体内容。制定重点排放单位排放报告流程,建立重点排放单位排放报告监管机制。制定主管部门开展核查工作方案,确定核查人员遴选标准,制定核查工作流程。组织核查机构对企业进行核查。建立排放核查监管机制,组织专家和相关机构对排放核查报告进行交叉审核和抽查。(5)开展重点排放单位履约管理按照国家对排放核查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地方对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权履约管理,建立完善的重点排放单位履约管理体系,加强重点排放单位履约事前和事后管理,至少包括以下具体内容。制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权履约管理办法,督导重点排放单位履约,对未履约重点排放单位实施处罚,履约统计等。活动产出:1 .协助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向省级人民政府提供参与全国碳市场工作的政策建议报告2 .各省参与全国碳市场初期工作分析报告3 .省级配额分配报告4 .为参加首次履约的温室气体重点控排企业提供200人次的培训服务(具体人数以省级或国家主管部门确认的数字为准)5 .支持省级政府分配配额工作(二)地方开展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配额分配方法和排放MRV体系是全国碳市场重要的技术支撑体系,并对碳交易的公平、公正至关重要,同时也是提高企业参与碳市场建设的重要环节。目前,已经制定了全国碳市场覆盖的八个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分配方法,并初步建立了全国碳市场排放MRV体系。必须加强各省区市配额分配和排放MRV能力建设,夯实建立碳市场的工作基础,使地方碳交易主管部门、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机构等可有效开展配额管理和排放MRV工作,从而及时、客观、真实、准确地掌握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确保全国碳市场建设和运行顺利。1、目标在典型省区市,针对全国碳市场参与主体,包括政府、控排企业、核查机构、金融机构等,开展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提升地方碳交易认识水平与管理能力,提升地方配额分配与管理能力,增强地方排放MRV能力,熟练操作报送、登记和交易系统,推动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长效机制建设。2、活动(1) 碳交易政策法规解读针对碳交易参与不同主体,开展碳交易政策法规宣讲和解读,提升各方对碳交易政策法规的认识,提高其运用相关政策法规、实施有效管理的能力。(2) 开展配额分配能力建设依据现有全国碳市场覆盖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分配方案和相关规章,结合本地区配额分配方案,针对地方碳交易管理部门官员、重点排放单位管理人员,以及碳排放管理咨询机构、核查机构和其他相关从业人员的不同需求,编写相应的培训资料,制定培训计划,开展能力建设。(3) 开展排放MRV能力建设依据现已公布的24个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以及部门规章,结合本地区对排放MRV的管理办法,以全国碳市场覆盖的八大行业为重点,针对地方碳交易管理部门官员、重点排放单位管理人员,以及碳排放管理咨询机构、核查机构和其他相关从业人员的不同需求编写相应的培训资料,制定培训计划,开展能力建设。(4)排放报送、配额登记和交易系统操作培训针对地方碳交易管理部门官员、重点排放单位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开展排放报送、配额登记和交易系统操作培训,提高他们操作系统、准确报送、合规登记和交易的能力。(5)能力建设评估体系建设建立能力建设考核评估体系,总结、评估上述能力建设经验,评估上述能力建设成效,切实推进全国碳市场功能能力建设,为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工作提供借鉴和示范。四、成果与产出咨询机构需要根据下表中的计划提交相应产出:项目产出任务提交日期(合同签订后)研究报告1地方推动全国碳市场建设重点工作报告设定重点排放单位纳入门槛,制定配额分配方案,重点排放单位核查管理,重点排放单位履约初稿:第8月第二稿:第12月终稿:第24个月管理等2执行摘要初稿:第8月第二稿:第12月终稿:第24个月政策建议3地方开展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报告1 .总结和反馈地方执行国家政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经验2 .开展碳交易政策法规解读,配额分配方法培训,排放监测、报告和核查(MRV)培训,培育核查机构,建立能力建设评估体系等工作。初稿:第18月终稿:第24月4执行摘要初稿:第18月终稿:第24月执行报告5半年报告执行管理每6个月6年度报告执行管理每12个月7最终执行报告执行管理第24月五、项目执行期(一)开展地方推动全国碳市场建设重点工作从签订合同到结束,执行期共24个月,咨询机构的任务将覆盖整个项目的执行期。(二)地方开展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从签订合同到结束,执行期共24个月,咨询机构的任务将覆盖整个项目的执行期。六、咨询机构职责咨询方将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司设立的项目办公室报告。咨询方将承担提供咨询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若需要)工作地点、设备、通讯、网络、交通、文印、翻译等。咨询方应按照合同大纲规定或项目管理办公室同意的事件,准备并向其提交中英文报告。所有报告都需准备执行摘要。咨询方应召集研讨会,邀请由项目管理办公室指定的部委和机构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的初稿,征求意见。咨询方应收集专家意见,并经项目管理办公室同意后,将其反映在最终报告中。七、工作人员职责本咨询服务的雇主为项目管理办公室,咨询方应在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的指导下完成工作。项目办公室应为咨询方提供合理的日常支持,并协助咨询方与执行任务所需的相关机构进行联系。八、预算九、咨询机构资格(一)对咨询机构的一般资质要求(为短名单目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或其联合体;具有研究至少一个大型国家或地区碳交易市场制度设计、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和核查的专业经验;具备向中央或省级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和碳排放权交易政策领域提供咨询的丰富经验;参与至少一个大型国家或地区碳交易市场建设,(如参与中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总量设定、配额分配、排放核算报告和核查、登记簿、交易规则或市场监管等制度要素政策制定等);(二)核心人员资格要求本节涉及的专家均默认来自咨询方。鼓励咨询方提出能够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任务书中任务的专家团队建议。咨询团队应熟悉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政策,熟悉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熟悉中国企业管理,能够熟练使用中文和英文进行交流,并具有同中国政府和企业进行良好沟通和协调能力,咨询团队原则上应本地化,并确保该团队在中国稳定、持续存在。(三)团队负责人在环境或能源领域有至少15年工作经验,在应对气候变化相关领域有至少8年工作经验。具有为制定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提供建议和技术支撑的经验,并能提供证明材料。具有为中国地方碳排放权交易提供政策建议和技术支撑的经验,并能提供证明材料。熟悉央企情况,与国家气候变化和央企主管部门具有长期的合作关系和良好的协调能力。具有在类似项目中领导团队和项目管理的具体经验。在相关领域至少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并拥有高级职称。能灵活运用中英文。(四)高级专家在环境或能源领域有至少10年工作经验,在应对气候变化相关领域有至少5年工作经验。具有为制定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