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虎林市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措施(试行).docx
-
资源ID:17626
资源大小:14.14KB
全文页数:2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3金币
快捷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虎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虎林市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措施(试行).docx
关于虎林市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措施(试行)第一条为了做好省级下拨的县域高企培育奖励政策资金使用及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能,特制定本措施。第二条资金用途1 .补助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2 .补助复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3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活动中产生的会议费、培训费、交通费、考察费、差旅费、接待费、专家辅导费等工作经费支出。第三条补助方式、额度和程序1 .补助方式。采用后补助方式,即符合条件的企业,安排资金补助。2 .补助额度(1)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补助10万元,规模以下企业补助6万元。(2)对复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标准减半。(3)程序。待省或市(地)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到位后,市本级补助资金一并报市政府批准拨付。第四条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第五条市财政局对培育资金进行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审计部门的审计。第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本办法由市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