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人居环境改造工作方案最新.docx
城中村人居环境改造工作方案最新城中村人居环境改造工作方案(精选篇1)为认真贯彻落实好邹政办字()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我镇品位和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对全镇路域及村 庄内环境进行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全镇形象。二、目标任务此次路域综合治理工作主要针对全镇省道、县道、乡道、村公路两侧路肩、 边沟、边坡、行道树涂白进行综合治理和村内按“四无”、“五净”标准进行彻 底清扫。三、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标准(一)庆淄路治理标准1、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绿化平台宽2米,内边坡为1: L 5, 外边坡为1: 1,内外边坡坡面平顺密实,路树及两侧林带涂白。2、路肩平台新上土方要密实,边缘线顺直。路肩平台外边坡及坡角线均撒 白石灰,绿化平台低于路肩30厘米。3、穿村路段彻底清理“脏乱差”。重点治理乱植树木、蔬菜及各类垃圾等。4、规范坡庄、孙镇及王伍西集市。(二)乡村公路治理标准1、公路两侧各留0.75至1米路肩,L 5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 L 5, 边沟底宽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两侧树木涂白L 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 边角线均撒白石灰。2、其他乡村路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边坡率为1: L 5,边沟 底宽1米,两侧树木涂白L 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3、县公路两侧各留1米的路肩,1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 L 5,边沟 底宽不低于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绿化平台植乔木胸径不低于6厘米;树木及 桥涵护栏涂白。(三)涂白要求孙九路、庆淄路及镇府驻地树木涂白由镇负责,其他树木涂白由各村负责, 每棵树涂白高度1. 2米。镇财政向每责任区拨款500元用于购买石灰。四、村内环境卫生标准村内以清理“三大堆”为主,确保达到“四无”、“五净”。(一)“四无”:无柴草堆、粪堆、垃圾堆,无砖块、沙石,无纸屑、塑模、 瓜果皮,无积泥、灰。(二)“五净”:路面净,人行道净,下水口净,树坑净,花带净。五、检查验收本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自11月10日开始至16日结束。完成任务的村首先 对照标准进行自检,经过责任段技术人员初检,然后向镇指挥部提出验收申请, 由镇指挥部会同有关施工技术人员逐段验收,不合格的限期返工,直至符合标准。 村内卫生由城管大队进行验收,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等。六、奖惩措施为充分调动各责任区、村的工作积极性,确保高标准、按时完成路域综合治 理任务,经研究设立如下奖项:一等奖6个,各奖励1500元;二等奖6个,各奖 励IOOO元;三等奖6个,各奖励800元;四等奖6个,各奖励500元;五等奖6 个,各奖励300元。对不能按时开工、不如期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责任区和村, 将对有关责任区书记、包村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对进入奖励范 围的村,村内环境卫生必须由城管大队考核合格,才能获奖,否则不予奖励。七、组织领导为落实好今年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镇成立了由镇长同志任总 指挥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验 收。同时各责任区也分派了施工技术人员(监理员),具体负责施工的标准把关和 技术指导。镇指挥部成员、责任区、包村干部和村书记、主任要把综合治理工作 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切实靠上,坚守在一线,及时协调,解决会战 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施工技术人员要在各自的责任区段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县路 域综合治理施工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标准、严格施工,确保各个责任段都能达 到优质工程标准。各责任区要组织好本辖区的任务分配、人员组织和工程的实施, 要精心组织,一鼓作气,按时完成,力争都达到优良工程。要在全镇叫响“搞好 路域治理,建设美好家园”、“营造优良环境,共建幸福、和谐新孙镇”的口号, 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万众一心,全力做好今年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城中村人居环境改造工作方案(精选篇2)为切实保护我村林业生态环境,结合我村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为保护生态环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共同 责任,切实提高全村环境质量,推动全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村委、村 政府的统一部署,摸清我村林业生态环境保护隐患,强化监督,落实行业环境安 全责任,不断整改消除隐患,完善风险防范设施,有效遏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 生,保障我村生态环境安全。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村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村林 业局成立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三、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对各自部 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1、办公室: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重大环境安 全事故信息的接收、报送;重大环境安全事项的综合协调和监督;应急救援物资的 协调等。负责局机关院内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2、森林公安局:负责林业信息的接收、报送;牵头负责环境安全事故应急 救援工作。3、林产站:负责林业局直属国有林场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国 有林场、苗圃及林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4、执法队:负责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指导自然保护区生 态环境保护工作。5、林政法规股: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上访事件的接待和处理。6、营林股:负责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林业 局直属事业单位内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指导全村森林公园的生态环境 保护工作。7、防火办:负责全村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8、林调队:负责按照上级要求审批木材加工建设项目。9、森保站:负责全村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的监督管理。10、计财股:负责村林业局生态环境保护经费的安排。11、监察室:负责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行为。12、生态公益林站:负责监督生态公益林的监督管理。13、项目办:负责监督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14、退耕办:负责监督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四、主要措施1、协助环保部门对林业行业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严防发生各类环境 安全事故,保障公众健康、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知 识培训,指导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 案或应急措施,完善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制度。2、加强林业生态环境灾害防御应对体系建设,深入扎实开展灾害防御实战 演练。充公利用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开展林业救灾演练,提高防控和救援能力。 强化应急值守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3、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要把生态环境保护与林业法制、体制、机制建设、 基层基础工作、日常监督执法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林业行业环保意识。4、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的各项应急制度等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风险源数据库 和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以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群 众环境权益,确保我村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安全。城中村人居环境改造工作方案(精选篇3)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城中村改造工作健康发展,提高城市规 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一、改造范围城市(县城)规划建设区域内的所有城中村。城市规划区外的旧村改造参照本 意见执行。二、工作思路和原则政府主导:坚持县政府主导,乡镇政府负责,村委会实施。准备改造的城中 村必须在乡镇政府组织下,依法履行村民主程序,经乡镇政府党政联席会议研究 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并在乡镇政府组织监督下由村委会实施。在县政府批准 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实施与村民签订协议、补偿安置、腾空和拆除房屋、 圈地和动土施工等行为。村民自愿:实行“两轮征询”。第一轮征询村民改造意愿,同意改造户须达 到95%以上;第二轮征询城中村改造方案,同意户须达到95%以上。两个方案必须 依法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和全体村民表决通过,乡镇有关人员要现场监督 并出具证明。村民回迁区域的土地可以划拨或出让的方式供地,由村两委组织村 民代表征求村民意见研究选择。优先回迁:优先建设回迁楼,确保被征收人及时回迁。村委会要有足够的资 金保障,工作启动前,补偿安置回迁房建设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以确保拆迁和回 迁的顺利进行。稳中求改:妥善处理稳定与改造发展的关系,将维护稳定放在首位,对存有 重大稳定隐患的村,短期内不能处理解决的,不得进行改造。改造准入条件: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至少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满足条件并 经县征收办审查通过后,方可参与城中村改造项目。1、具有相应资质,没有不良诚信记录。坚持企业资质与出让地块的规划建 筑面积协调一致的原则,确定开发企业准入条件:改造建设面积在10万平方米 以内,意向开发企业应具有IV级或暂定级资质;在10到15万平方米的应具有I 级资质,15到25万平方米的应具有II级资质,25万平方米以上应具有I级资质。2、具有成功实施城中村改造或房地产开发的经验,并提供成功范例等相关 资料证明。3、具有相应的资金保证,专款专用。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将5000万元 一次性打入与乡镇政府设立的账户,实行乡镇政府、村委会、意向房地产开发企 业三方共管,作为村民补偿、安置等方面的先期投入,以及回迁房和集体设施建 设。三、工作程序(一)改造程序1、村申请(1)村两委人员签字同意的会议记录;提出异议的人员及其原因。(2) 95%以上村民代表签字同意的会议记录;(3) 95%以上住户签字同意的征求意见的会议材料。(4)未签字户的材料(内容包括:户数、比例、原因、处理方案、姓名及电话 等)。(5)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2、乡镇预审(1)乡镇党政联席会议人员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的会议记录;提出异议的人员及其原因;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3、县征收办审查县征收办联合相关部门对乡镇和村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进村入 户、座谈征询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其可行性。审查意见报县政府批准。(二)制定改造方案县政府批准改造审查后,意向改造城中村在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 科学制定改造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城中村改造项目名称、项目四至位置、占地面积、房屋调查 表、村庄现状图。2、征收补偿安置方案。3、城中村改造方案(包括建筑容积率、高度、密度、绿化面积及配建水、电、 暖、排水、燃气、道路、通信、信报箱、垃圾中转站等市政公用配套设施)。4、经济效益测算和分析。5、存在问题的解决预案。6、村集体资产保障方案。7、渣土处置方案。8、建设和回迁方案。明确回迁楼的占地位置、楼号、总套数、总建筑面积 户型分布,并标示在规划总平面图上。改造方案经县征收办联合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可行后,由乡镇政府监督村委会 征询村民意见,召开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由乡镇政府报县政府 审定。城中村人居环境改造工作方案(精选篇4)为贯彻落实12月1日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镇农村环境综合突 出整治活动,进一步提升整治工作水平,固化整治成果,推进长效管理,现结合 我镇实情,制定如下方案:一、目标任务全镇所有整治单位划分为四类:(一)集镇区,整治标准:1、整治基础设施。做好镇区道路、路灯、路牌、公厕等基础设施的排查整 治,方便群众生活起居。全面整治镇区主干道两侧有碍观瞻的围墙、临时棚等建 筑物。加强镇区绿化建设,绿化以乡土树种为主,乔、灌、花、草等植物合理配 置,定期对绿化进行修剪和管护,及时对枯死苗木进行更换。2、整治环境卫生。保持街道及镇区卫生整治,划分区域、明确专人负责卫 生保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整治住宅小区,河渠沟塘内的生活垃圾和建筑 垃圾,合理配置垃圾收集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