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经济损失测算指标.docx
ICS 03.020CCS A 20DB63青海省地方标准DB63TXXX-2022自然灾害经济损失测算指标(报批稿)XXXX -XX-XX 发布XXXX -XX-XX实施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按照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青海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应急管理厅、青海省减灾中心、西宁市应急管理局、海东市应急管理局、 海西州应急管理局、海南州应急管理局、海北州应急管理局、黄南州应急管理局、玉树州应急管理局、 果洛州应急管理局、青海师范大学。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占惠、张文涛、阿燕仁、吕文斌、张媛、何永瑶、谢宗英、樊光洁、李寒梅、 杨秀花、樊雪娟、邓泽林、王振宇、胡留娜、才其格、索南智华、才多加、王涛、仁青尼玛、卓条文毛、 尼玛文毛。本文件由青海省应急管理厅监督实施。自然灾害经济损失测算指标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自然灾害发生后,评估直接经济损失时的术语和定义、测算范围、破坏等级划分、测 算要求及各州(市)县自然灾害灾损测算值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发生自然灾害后政府机关、灾害管理及统计部门和其他机构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和评 估。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 1重置价格采用与受损统计对象相同的材料、建筑或制造标准、设计、规格及技术等,以现时价格水平重新购 建与受损统计对象相同的全新实物所需花费的材料和人工等成本价格,不考虑地价因素。4 测算范围4.1 建筑房屋灾损测算包括但不限于: 框架结构:承重结构包括梁、板、柱、墙等;一砖混结构:竖向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柱等,水平承重结构包括楼板、大梁、过梁、圈梁、 屋面板或木屋架等;一专木结构:竖向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柱等,水平承重结构包括楼板、屋架(木结构)等; 土木结构:承重结构包括土墙、木屋架等; 木结构:承重结构包括柱、梁、屋架(木结构)等; 石砌结构:承重结构包括石砌墙体、屋盖(木结构或板)等。4.2 农牧业4. 2. 1 农作物农作物灾损测算包括但不限于: 粮食作物:小麦、青棵、薯类、玉米、谷子、其他杂粮和大豆等; 经济作物:油料、麻类、糖料、茶叶、水果、药材等; 其他作物:蔬菜、青饲料、绿肥等。4. 2. 2畜牧业畜牧业灾损测算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包括马、牛、驴、骡、骆驼等;主要包括猪、羊、兔等;鸭、鹅等。大牲畜:体型较大,饲养2年以上才发育成熟的牲畜,小牲畜:为了经济或其他目的驯养的中小型哺乳动物,家禽:为了经济或其他目的驯养的禽类,主要包括鸡、5破坏等级划分5.1建筑5. 1. 1基本原则1.1.1.1 对各种类型的建筑,按不同结构特点划分破坏等级。1.1.1.2 确定建筑破坏程度时,以承重构件的破坏程度为主。1.1.1.3 建筑破坏程度判别,引入相应的数量概念。1.1.1.4 建筑破坏等级的划分,考虑修复的难易程度、是否可使用及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应以建筑 直接遭受的破坏为依据。灾前已有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坏,在评定灾损破坏等级时不应考虑在内。2 .1.2破坏等级建筑破坏等级划分见表I0表1建筑破坏等级划分表序号等级建筑破坏描述、可修复和可使用情况1基本完好(含完好)承重结构完好;个别非承重结构轻微损坏;附属结构有不同程度破坏;一般不需修 理即可继续使用2轻微损坏个别承重结构轻微裂缝,个别非承重结构明显破坏;附属结构有不同程度的破坏; 不需修理或稍加修理,仍可维续使用3中等破坏多数承重结构轻微裂缝,部分明显裂缝;个别非承重结构严重破坏;需一般修理, 采取安全措施后可适当使用4严重破坏多数承重结构严重破坏或部分倒塌;应采取排险措施;需大修、局部拆除5倒塌整体结构塌落,或承重结构多数倾倒或严重损坏,必须进行重建5.2农业5 . 2. 1基本原则5. 2. 1.1同一地块的当季农作物多次受灾,在年终计算受灾损失时只计算受灾最重的一次。5. 2. 1.2同一地块不同季农作物分别受灾,在年终计算受灾损失时分别计算并累计。5.2.2破坏等级农作物受灾等级划分见表2。表2农作物受灾等级划分序号受灾等级具体描述1农作物受灾因灾减产1成以上的农作物播种面积2农作物成灾因灾减产3成以上的农作物播种面积3农作物绝收因灾减产8成以上的农作物播种面积6测算要求6.1 建筑6.1.1 各类结构的房屋价格为建筑损毁或者倒塌后的直接经济损失估算。6.1.2 建筑破坏等级、建筑重置价格等考虑其老旧程度适当折减进行计算。6.1.3 农牧民住宅按集中建设考虑,若属于分散建设的,则重置价格增加300元6.1.4 单体建筑各破坏等级的重置价格,按建筑重置价格的百分比采用,具体见表3。6.1.5 建筑损失的老旧程度折减系数,具体见表4。表3单体建筑各破坏等级的重置价格序号等级重置价格百分比1基本完好(含完好)0%, 2%,平均取1%,其中完好者取0%2轻微损坏(2%, 10%,平均 6%3中等破坏(10%, 30%, 平均 20%4严重破坏(30%, 70%, 平均 50%5倒塌(70%, 100%, 平均 85%表4单体建筑的老旧程度折减系数序号建成年限折减系数1建成10年以内者(0. 9, 1.02建成10年25年者(0. 7, 0. 93建成25年50年者(0. 5,0. 74建成50年以上者0. 2,0.5注1:破旧危房宜取下限。注2:每类建筑平均老旧程度折减系数,按下列方法计算:求出不同建成年限建筑在该类建筑所占的比例,一般房 屋以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将上述比例分别乘以相应的老旧程度折减系数,求和后得到平均老旧程度折减系数。6.1.6 每类建筑灾害破坏直接经济损失按下列方法计算:a)将不同破坏等级实际建筑面积分别乘以表3规定的平均损失百分比,得到相应损失面积,求 和后得到总损失面积;b)将总损失面积乘以平均单位现造价,再乘以表4规定的平均老旧程度折减系数,得到该类建 筑灾害破坏的直接经济损失。6.2 农牧业6.2.1 农业灾害直接经济损失按亩产、受灾面积与单价的乘积计算。6.2.2 大牲畜、小牲畜、家禽因灾直接经济损失不分公母、大小,按照平均出栏价值的50%计算。6.2.3 大牲畜、小牲畜、家禽直接经济损失按季节地区不同,价格可浮动15%。7各州(市)县自然灾害灾损测算值7.1 西宁市自然灾害灾损测算值按附录A执行。7.2 海东市自然灾害灾损测算值按附录B执行。7.3 海西州自然灾害灾损测算值按附录C执行。7.4 海北州自然灾害灾损测算值按附录D执行。7.5 海南州自然灾害灾损测算值按附录E执行。7.6 黄南州自然灾害灾损测算值按附录F执行。7.7 玉树州自然灾害灾损测算值按附录G执行。7.8 果洛州自然灾害灾损测算值按附录H执行。附录A(规范性)西宁市自然灾害灾损测算值表A. 1表A. 16给出了西宁市各区县自然灾害灾损测算值。表A. 1城西区住宅及非住宅用房重置价格测算值项目类型结构类型指标重置价格(元/W)备注住宅 用房农村 住房石专混结构1889石专木结构1622土木结构606城镇 住房框架结构2719石专混结构1864石专木结构1898非住宅用房公共 建筑框架结构2725多层3226带电梯石专混结构2474石专木结构2295表A.2城中区住宅及非住宅用房重置价格测算值项目类型结构类型指标重置价格(元/Hl?)备注住宅 用房农村 住房石专混结构1889石专木结构1622土木结构606城镇 住房框架结构2719石专混结构1864石专木结构1898非住宅用房公共 建筑框架结构2725多层3226带电梯石专混结构2474石专木结构2295表A. 3城中区农业经济损失测算值类型种类指标产量(kg亩)单价(元kg)粮食作物小麦3002.5青裸2503马铃薯22001.6表A.3城中区农业经济损失测算值(续)类型种类指标产量(kg亩)单价(元kg)粮食作物其他参考西宁市城北区经济作物油菜3006.4其他参考西宁市城北区其他作物西蓝花22505.4- 林田50001.4其他参考西宁市城北区表A.4城中区牧业经济损失测算值类型种类单价(元/匹、头、只)大牲畜牛8000马6500骡6500驴4000其它参考西宁市城北区小牲畜猪1000绵羊675山羊495兔30其它参考西宁市城北区家禽鸡30鸭54鹅54其它参考西宁市城北区表A.5城东区住宅及非住宅用房重置价格测算值项目类型结构类型指标重置价格(元Al?)备注住宅 用房农村 住房石专混结构1889石专木结构1622土木结构606城镇 住房框架结构2719石专混结构1864石专木结构1898非住宅用房公共 建筑框架结构2725多层3226带电梯石专混结构2474石专木结构2295表A.6城北区住宅及非住宅用房重置价格测算值项目类型结构类型指标重置价格(元/Hl?)备注住宅 用房农村 住房石专混结构1889石专木结构1622土木结构606城镇 住房框架结构2719石专混结构1864石专木结构1898非住宅用房公共 建筑框架结构2725多层3226带电梯石专混结构2474石专木结构2295表A.7城北区农业经济损失测算值类型种类指标产量(kg亩)单价(元kg)粮食作物小麦3003. 2马铃薯23001.6蚕豆2506其它参考西宁市城中区经济作物油菜3006.4草莓300030其他参考西宁市城中区其他作物林田50005.4白菜25001 称20006四季豆9002辣椒18008茴蒿20008其它参考西宁市城中区表A.8涅中区住宅及非住宅用房重置价格测算值项目类型结构类型指标备注重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