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docx
村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为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管理,确保每名党员能认真履行义务,正确 行使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 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及有关党内法规,结合工作实际,特 制订该管理办法:一、原则要求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 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对党员参加组织 生活、党员培训、理论学习、志愿服务以及遵纪守法、创先争优等情 况进行分值化记录,作为年终考评依据。二、适用对象支部全体党员。依据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将党员 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进行积分制管理。即村“两委”班子、 驻村工作队中的党员为A类;在本村辖区内生活,无固定工作岗位, 有履职能力的党员为B类;户籍地在本村,在本村外工作或生活的流 动党员为C类;因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部分能力但 能表达本人意愿的党员为D类。确实已无学习能力、已无法表达本人 意愿的党员,经党支部讨论后可不纳入积分对象。三、积分规则党员积分制以一个自然年度为积分周期,对党员日常表现采取加 分、扣分的方式进行积分考核,按“积分工基础分+加分-扣分”动态 计算分值,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基础分为60分,加分后分值总数不 设上限,扣分后分值下限为“0”分,次年重新计算。(一)基础分(总分60分)LA类党员(村“两委”班子、驻村工作队中的党员)(1)根据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目标任务,对其本人所分管工作 进行考核量化赋分,全额完成目标任务的,记30分。分管工作被列 入县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少完成一项扣8分;被县通报批评的,一 次扣5分。分管工作被列入镇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少完成一项扣5 分;分管的一般性工作目标,少完成一项扣3分;对临时性中心工作, 没有按照镇党委、政府要求完成的,一次扣2分。共计30分,扣完 为止。(2)具有大局意识,服从工作安排,能够执行党委、政府的各 项决议,记5分;欺上瞒下、推诿扯皮,对工作造成影响的,每次扣 L 5分。共计5分,扣完为止。(3)服务意识强,对群众反映问题能够积极协调处理,记5分; 不按规定处理或答复的,一次扣2. 5分。因个人主观原因造成工作失 误和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引发群众赴镇、县、州、省、京上访的, 分别扣2、3、5、8、10分。共计10分,扣完为止。(4)遵守“尖刀班”管理制度,记5分;迟到、早退或无故不 参加各类会议、“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等集体活动的,每 次扣1分;值班不到位、脱岗的,每次扣2. 5分;无故旷工或无正当 理由逾假的,每次扣5分。共计5分,扣完为止。(5)至少结对帮扶1名老弱病残、家庭困难党员和困难群众。每月至少到老弱病残党员家中“送教上门” 1次,传达每月“支部主 题党日”活动重要精神;每季度至少入户走访1次家庭困难党员和困 难群众,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结合乡村振兴大走访,每 季度完成自己责任片区农户的遍访。视情况记分,共计10分。2.B类党员(在本村辖区内生活,无固定工作岗位,有履职能力 的党员)(1)每月按时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记1分,共计12分。(2)每月通过“甲地” APP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记1分,共计 12分。(3)每月通过“甲地” APP参与集中学习的记1分,共计12分。(4)每年至少领办一件服务群众的民生实事,按规定领办实事 并按期完成的,一次性记12分,否则不得分,共计12分。(5)严格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会的,一次性记12分,否则不得 分,共计12分。3.C类党员(户籍地在本村,但在本村外工作或生活的流动党员)(1)每月通过“甲地”参加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过 “甲地” APP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参与集中学习。每月按时交纳党费 的记1分,共计12分;每月按时完成集中学习的记1分,共计12分。(2)每半年向党支部报告一次在外情况。通过短信、微信、电 话等方式每半年向支部报告一次在外情况,主要包括思想动态、外出 地点、从事职业和联系方式等。每半年按时报告的,每次记4分,共 计8分。(3)联系服务一批同地务工的群众。主动与自己在同地务工的 群众联系,宣讲政策,力所能及的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带动一批本地群众外出务工就业。年底根据所联系服务群众评价,视 情况记分,共计10分。(4)通过志愿服务等形式至少为当地群众办一件实事。每年至 少领办一件实事服务当地群众,按规定领办实事并按期完成的,一次 性记8分,否则不得分,共计8分。(5)每年至少返乡参加一次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原则上必须参 加年度组织生活会,接受党员民主评议和监督;如确因特殊情况无法 参加的,要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支部大会同意,并委托其联系人向 支部大会报告外出期间思想、工作情况。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会(不 能参加,申请后经支部大会同意,并委托他人报告情况的),一次性 记10分,否则不得分,共计10分。4. D类党员(因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部分能力 但能表达本人意愿的党员)(1)每月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记2分,共计24分。(2)每月积极配合支部的“送教上门”并认真学习的,每次记 3分,共计36分。()加分项目L参加各级党校组织的培训并顺利结业,加4分;撰写或分享心 得体会,再加2分。2 .受邀到镇级及以上单位组织开展的培训班或正式会议,作党建 引领或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等方面的经验分享或讲课的,每次加5分。3 .参与除自己当年所领办实事以外的志愿服务活动,每次加2分。4 .参与村内矛盾纠纷化解的,每成功化解1起,加3分。(A类 党员不参与此项加分)5 .凡是招商引资中有突出成绩的(介绍引进项目并落地、或是自 己创办企业、解决群众就业、带领群众致富、成效显著的),按突出 贡献大小每次加5-10分。6 .获得国家、省、州、县、镇级表彰的,分别加15分、12分、 9分、6分、3分。(三)扣分项目1 .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造成影响的,每次扣5分。2 .受到提醒谈话的,扣5分;受到警告处分的,扣10分;受到 严重警告处分的,扣20分。3 .不履行党支部分配任务的,每次扣5分。(四)积分清零事项L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不做党 组织所分配的工作的;4 .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5 .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6 .其他严重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情形的。四、积分流程党员积分以党小组为单位,按年度由村党支部全面负责具体实施, 一般采取以下步骤进行。(一)党员申报,党小组汇总。党员每月25日前,按照评分细 则中的加分项目,如实向所在党小组申报加分,党小组长审核通过后, 汇总给村支部委员会;基础分及扣分项目情况由党小组长根据平日掌 握情况,汇总给村支部委员会。(-)支委初评。每月召开支委会,根据各党小组上报情况,对 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积分进行核实和初评。(三)党员大会评定。每季度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 通报支委会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 分,并由积分记录员严格填写党员积分手册。(四)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 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申 诉,党支部及时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在下一次党 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五)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积分二 基础分+加分-扣分),在党员大会上对年度积分及排名情况进行通报。五、考核要求及结果运用L积分情况作为评先评优、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参考依据。在开 展评先评优、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对积分排 名靠前的,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给予激励关怀;对积分 排名靠后的,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对年度积分低于60分且无特殊原因的,党支部对其进行警示,连续 两年被警示的,一般评定为不合格党员。对积分清零的,直接评定为 不合格党员。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 别不同的情况,审慎稳妥的按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报上级党组织批 准后,作出组织处理。2 .当年12月底前将党员年度积分结果书面报告至镇党委,经镇 党委审批同意后,将年度积分结果在支部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 不少于5个工作日。3 .党员弄虚作假,致使积分失真、失实的,视其情节予以批评教 育、通报,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4 .如遇其他特殊情况,另由党员大会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