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全文及解读.docx
北京市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根据民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民发 (2017) 167号)、关于开展"精康融合行动"的通知(民发(2022) 104 号)及民政部等五部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的指 导意见(民发(2020) 148号)工作要求,为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质量 和水平,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基本康复服务,结合本 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关爱精神障碍人员" 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减 轻患者、家庭及社会总负担为目标,以组织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六大行动 为抓手,进一步增强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建设生活有保障、 需求有服务、照护有床位、康复全覆盖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首善之区。(二)基本原则。坚持聚焦重点,带动科学布局布点、夯实基础能力、提升 服务效果。坚持统筹协调,形成政策合力,构建分类指导、城乡统筹、上下联动 的工作格局。坚持需求牵引,着力提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科学化、标准化、 规范化发展水平。坚持制度保障,着力推动制度创新和工作机制成熟定型,促进( )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构建起政府引导、家庭尽责、社会关爱、 精准服务的工作格局,精神障碍患者急性期治疗、稳定期康复衔接顺畅有序的转 介机制基本形成,市、区两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信息档案基本建成,精神障 碍康复服务综合评价体系基本健全,能够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第一年(2023年),围绕服务覆盖年"建设目标,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 复服务机构和康复对象档案数据相对完善,培育多元化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主 体,依托现有资源建立的转介服务机制基本完善,全市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 务的区达到80%以上,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40%以上。?第二年(2024年),围绕"提质增效年"建设目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 务形式较为丰富,康复对象疾病复发率显著降低,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 明显提高,康复对象及照料者接受专业服务的意识和意愿显著增强。全市开展精 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区达到90%以上,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60% 以上。第三年(2025年),围绕"长效机制建设年"建设目标,全市精神障碍社 区康复服务体系持续完善,服务专业性、稳定性、可及性明显增强,社会舆论环 境持续向好。全市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区达到100% ,登记康复对象接 受规范服务率达90%以上。二、重点彳王务1 .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综合本市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数 据、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布局、社区康复设施状况、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才规模等 要素,统筹规划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各区按照有利于满足精神障碍 社区康复服务对象需求、交通便利、场所安全、转诊便捷、公用基础设施完善等 原则,并根据日间照料和居家支持等不同功能要求,依托福利机构、医疗机构、 养老服务、康复(托养)、职康站、社区服务等机构资源,分级分类有序组织开 展康复服务,打造有机融合、有序衔接的整体康复支撑格局。2 .科学搭建基层康复服务网络。构建市、区、彳甘道(乡镇)、社区(村)四 级服务网络,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供给能力。市属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发挥 示范引领作用,对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和行业指导。每个区 应设置1个以上具备评估转介、服务示范、培训督导等综合功能的精神障碍社区 康复服务机构,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和指导功能。各街道(乡镇)综合利用社区各 类服务场所现有设施资源,为辖区有需求的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康复服务。社区(村) 干部、民政或残联专干、社区康复服务机构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基层精防人 员、派出所民警、助残类社会组织等相关人员和组织密切协同逐步建立长效化、 规范化、精准化服务模式。各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对社区康复服务给予技术指 导,将院内康复延伸到基层,康复理念和技术下沉到社区。3 .统筹推进城乡康复服务协调发展。拓展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 机构、乡镇卫生院等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辐射范围。引导城区精神卫生优质服务资 源到农村开展康复服务。通过定点指导、对口帮扶、人才培养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模式,大力发展成本可负担、效果明显、方便可及的农村 地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二)精神障碍治疗与康复双向转介行动4 .建立社区康复信息档案。各区要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现状摸底调查, 收集、整合辖区内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康复服务机构、 精神康复服务机构及康复对象基本信息,建立完善社区康复信息档案,提高精神 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精准管理水平,从源头上实现精神障碍治疗与社区康复服务的 有效衔接。?5 .建立社区康复转介评估工作机制。医疗机构对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出院康复 评估、门诊就诊诊断评估,为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及其监护人提供社区康复 建议。有社区康复需求的患者及监护人可自愿向街道(乡镇)提出申请,由精神 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及时组织精神科医生、护士、康复师、社会工作者等专业 人员对患者进行综合评估,出具康复意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在开展康 复服务前,应与康复对象及监护人签订知情同意书、服务协议等。精神障碍社区 康复服务机构和属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绿色通道,康复对象在社区康复期间 病情复发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可先与属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联系获取 相关技术支持。经现场处置和评估后,由辖区区级精神专科医疗机构提供转诊服 务。6 .建立社区康复服务后转介机制。各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应定期组 织专业人员对康复对象的康复效果、疾病状态以及生活自理能力、就业意愿和就 业能力等社会功能情况开展转介两古,强化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与残疾人托养 服务、残疾人就业帮扶服务的有效配合。经评估符合条件的,按照康复对象的不 同需求进行转介:康复对象有就业需求的,结合用工单位需求,进行推荐就业;康 复对象有其他康复需求的,协助其申请其他类型康复服务。(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提升行动7 .加快培育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多元市场主体。按照有关政策要求,鼓励 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等方式参 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供给。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 务项目,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量化指标,积极培育、支持社会服务机构和企业规 模化、特色化、专业化发展。各区积极培育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主,专 业化程度高、服务能力强、社会影响大的品牌化精神康复社会服务机构,引导机 构发挥联动发展效应。8 .丰富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内容。各区要指导社区康复服务机构丰富 完善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能力训练、居家康复指导等 基础服务内容,不断创新满足全面康复需要的服务模式。重点提升严重精神障碍 患者服药依从性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充分利用血药浓度监测技术,扩大覆盖范围 和监测频次,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药情况和服药效果加大监测力度。大力开展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领域的基础和应用研究,推进各类精神障碍康复适宜技术转化 和应用,使更多患者家庭受益。组织优秀服务机构,根据青少年、老年人等不同 年龄段康复对象或不同精神障碍类型康复对象的特殊需求和特点,提供差异化、 多样化的专业服务,提升康复服务效果。9 .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形式多样化。社区康复服务机构根据康复对象 个性需求和实际情况,综合使用个案管理、小组工作等服务形式,有针对性地提 供日间训练、职业康复服务、居家支持、患者家属互助、专家交流等多种形式的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各区要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扩大残疾人家庭医 生签约服务覆盖面,实现愿签尽签。有条件的区可链接高科技辅助器具企业,加 快推动康复辅助器具、智能电子产品和健康检测产品等相关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探索运用5G、虚拟现实等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工作生活服务场景,提升康复服 务效果。(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行动10 .加强精神障碍治疗与康复服务专业人才挖掘使用。各区要大力培育精神 卫生社区康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动员组织具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知识和技能的 志愿服务队伍,用好用足精神医学、康复医学、心理学、预防医学、护理学、社 会工作等专业领域人才。到2025年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中具有精神 卫生、社会工作、心理健康相关专业学历的从业人员应占30%以上。分级分类 建立市、区级"精康融合行动专家库,对服务机构广泛开展技术指导、评估督 导和培训示范,不断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专业性、规范性。IL强化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从业人员督导培训。探索建立市、区精神障 碍社区康复技能培训基地。完善社区康复服务培训机制,从业人员根据实际需要 接受岗前培训、集中培训、跟踪督导培训I、职业技能培训。直接服务人员每年至 少接受20课时的精神障碍康复专业知识培训,从事评估转介的工作人员须经过 精神障碍康复需求评估能力培训I,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能力,保障精神障碍社 区康复服务效果和质量。12 .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人才保障水平。协调相关部门,指导机构根 据实际建立日常岗位服务评价和激励保障制度,对满意度高、口碑较好、康复效 果好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优秀人才在职称评定或技能评定上给予倾斜考虑, 实行体现专业服务价值激励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鼓励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 构投保雇主责任险,为员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职业责任保险。(五)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可持续发展保障行动13 .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政策支持。民政、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通 过统筹现有资源,积极支持"精康融合行动实施,在政府购买服务、精神障碍 社区康复服务人才引进和培训I、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加 大政策扶持力度,重点满足特困、低保等民政兜底保障对象的康复需求。促进社 会资本与中小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企业对接,落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符 合条件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企业发行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研究优化严重 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看护管理补贴与社区康复服务支持政策,充分发挥补贴的激 励引导作用。14 .引导社会资金筹集和使用。推动实施"精康融合行动过程中,注意更 好发挥第三次分配调节作用,引导鼓励爱心企业、慈善组织、基金会设立专项基 金、开展公益捐赠,支持符合条件且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社 会服务机构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激励保障措施, 落实慈善捐赠的相关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 务。(六)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支撑体系优化行动15 .建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记录和监管制度。建立服务记录和统计报告 等运行监管制度,引导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采取信息化、电子化方式适当 记录服务过程,作为监督依据。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协同监管等方式加强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专业人才队伍稳定性、团队管理专业性、服务质量可 控性、资金使用合规性等监管,不过度要求提供书面报告。规范精神障碍社区康 复服务价格秩序,指导机构实行明码标价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各区可以通 过设立监督电话、公众号、定期向社会公示等方式,为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提供 监督渠道。推动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内容及形式、服 务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业务培训I、行业标准制定等开展综合评价,并明确评 价结果使用办法。开展相关工作过程当中,要严格保护服务对象隐私,保障服务 对象信息安全,保护合法权益。16 .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领域标准化建设。加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