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第一文库网! | 帮助中心 第一文库网-每个人都是第一
第一文库网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学术论文>
  • 全科教育>
  • 应用文档>
  • 行业资料>
  • 企业管理>
  • 技术资料>
  • 生活休闲>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第一文库网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吉林市村庄规划审批办法(试行).docx

    • 资源ID:1211985       资源大小:19.65KB        全文页数:5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3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QQ登录 微博登录
    二维码
    扫码关注公众号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3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吉林市村庄规划审批办法(试行).docx

    吉林市村庄规划审批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吉林市村庄发展,规范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程序,根据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吉林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管理试行办法、2021年全省乡村建设行动相关专项工作方案、吉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吉林市行政辖区内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多规合一”的实用性规划,是开展乡村地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的法定依据。第四条 村庄规划编制应按照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在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在市、县(市)、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引下进行编制,并贯彻落实上位规划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第二章 工作组织第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以下统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庄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由具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开展技术服务。第六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统筹本行政区域内村庄规划的制定实施,组织辖区乡镇人民政府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并将村庄规划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第三章 规划编制第七条 村庄规划编制应坚持有序推进、务实规划,以县(市)区村庄分类布局为依据,提出差异化规划引导策略,分类开展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现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第八条 编制村庄规划,应当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按照吉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根据村庄定位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实际需要,综合考虑村庄自然地理环境、现有建设条件、经济发展水平、村民实际需求,确定目标、布局、规划指引等内容。第四章 规划审批第九条 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征求意见,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在村级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第十条 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同意的村庄规划,由村庄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对规划成果进行论证、审查并形成意见。审查通过后的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经开区管委会审批。 长吉接合片区村庄规划需提交吉林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方可审批。第十一条 报批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村庄规划成果(纸质、电子版);(二)村委会审议意见;(三)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四)专家论证意见及采纳情况;(五)部门审查意见及采纳情况;(六)公示及采纳情况;(七)其他有关附件。 第十二条 村庄规划自批准之日起二十日内,乡镇人民政府应通过村级服务中心公告、新闻媒体推送等各种形式对外公布。第十三条 县(市)区、开发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自村庄规划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村庄规划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备案,并由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报省自然资源厅,纳入吉林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第五章 规划修改第十四条 村庄规划成果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村庄规划:(一)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二)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三)因上级人民政府批准重大建设项目确需修改规划的;(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五)城乡规划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由村庄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向原审批机关提交修改申请、评估报告以及修改专题论证报告,原审批机关负责对村庄规划修改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第十六条 原审批机关正式批复同意村庄规划修改后,由村庄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进行规划修改,修改后的村庄规划按照本办法第四章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报批。第六章 规划实施第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村庄规划的实施和定期评估,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村庄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县(市)区、开发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技术指导和工作协调,加强村庄规划实施评估、监督检查,协调解决村庄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第十八条 村庄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应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向村民宣传村庄规划,建立规划宣传和交流互动机制,将规划核心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增强村民对国土空间保护、村庄发展和人居环境整治的认识,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庄规划实施和监督。第七章 附 则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国家或上级部门发布相关政策或法律文件对编制和审批村庄规划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

    注意事项

    本文(吉林市村庄规划审批办法(试行).docx)为本站会员(weixin_****v597_D...)主动上传,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