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第一文库网! | 帮助中心 第一文库网-每个人都是第一
第一文库网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学术论文>
  • 全科教育>
  • 应用文档>
  • 行业资料>
  • 企业管理>
  • 技术资料>
  • 生活休闲>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第一文库网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石家庄不动产居住权登记办法(试行).docx

    • 资源ID:1211164       资源大小:60.80KB        全文页数:18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3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QQ登录 微博登录
    二维码
    扫码关注公众号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3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石家庄不动产居住权登记办法(试行).docx

    石资源和规划发2022) 6号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不动产居住权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居住权登记办法(试行)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不动产居住权登记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不动产居住权登记业 务,保障不动产居住权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 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石家庄市辖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住宅,申请人可以 按照本办法的相关条款办理不动产居住权登记。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的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以满足生活居住 的需要为目的,以书面合同方式、遗嘱方式或生效的法律文书方 式设立、确认的,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第四条 不动产居住权应当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并提供真 实、合法、有效的申请材料。第五条 按照合同约定、遗嘱设立、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 生效的法律文书设定不动产居住权的,申请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 机构申请不动产居住权登记。因遗嘱设立不动产居住权的,不动产居住权登记可以先于继 承、受遗赠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办理,也可以一并办理,或者在继 承、受遗赠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后办理,但应当在该不动产办理 再次转移登记之前。-2 -第二章首次登记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居住权首次登 记:1. 合同约定设立的;2. 遗嘱设立的;3.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设立的。第七条 以合同约定方式设立不动产居住权申请首次登记 的,申请人应当是设立不动产居住权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其中一 方是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全部不动产所有权人。第八条 因合同约定设立不动产居住权申请首次登记的,应 当提交以下材料: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 不动产权证书;4. 不动产居住权合同(或者有居住权约定条款的其他协议)。第九条 以遗嘱方式设立不动产居住权申请首次登记的,申 请人应当是遗嘱设立的不动产居住权人;不动产共有的,申请人 还应当包括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其他不动产共有权人。以遗嘱方式设立不动产居住权首次登记,与继承、受遗赠不 动产的转移登记一并申请办理的,由遗嘱设立的居住权人与全体 继承人、受遗赠人共同申请。以遗嘱方式设立不动产居住权首次登记,在继承、受遗赠办 理转移登记之后,但在办理再次转移登记之前办理的,由遗嘱设 立的不动产居住权人和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全部不动产所有 权人共同申请。第十条因遗嘱设立不动产居住权申请首次登记的,应当提 交以下材料: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不动产权证书;4. 生效的遗嘱。生效的遗嘱可以提交记载不动产居住权的继承公证书,也可 以提交全部继承人确认遗嘱生效的书面材料和遗嘱人死亡证明。第十一条以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设定 不动产居住权申请首次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人民法院或者仲裁 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不动产居住权人。第十二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设 定不动产居住权申请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第十三条申请不动产居住权登记的不动产有预告登记的, 申请人还应当提交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的书面材料。一 4 一申请不动产居住权登记的不动产有抵押登记的,申请人还应 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材料,但持生效的法律文书除外。第十四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居住权首次申请后,还应当 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1、居住权申请人是否为自然人;2、申请设立居住权的不动产是否已经办理不动产权证(土 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3、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居住权合同、遗 嘱等材料记载的主体是否一致;4、申请设立居住权的不动产用途是否为住宅;5、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是否在继承登记后又办理了 转移登记;6、居住权是否在一个不动产单元的全部或部分上重复设立;7、申请设立居住权的不动产是否存在预告登记、抵押登记、 查封登记、异议登记等情形。存在查封登记、异议登记的,不予 登记;存在预告登记、抵押登记的,按本办法规定审查相关材料;8、按照遗嘱设立居住权登记,与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的转 移登记一并申请办理或者已办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 的,不再重复提交遗嘱人的死亡证明;在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的 转移登记之前申请办理的,申请人应当召集全体继承人到场,提 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书面确 认遗嘱是否为生效的遗嘱。第三章变更登记第十五条已经登记的不动产居住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申请不动产居住权变更登记:1、权利人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 的;2、居住权的住宅范围发生变化的;3、居住权期限发生变化的;4、居住权变更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不动产居住权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由不动产居 住权人和不动产所有权人共同申请。因权利人姓名、身份证明类 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可由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单方申 请。第十七条申请不动产居住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 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证书;4、不动产登记证明;5、不动产居住权变更的材料,包括:(1)权利人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 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2)居住权的住宅范围、居住权期限等发生变化的,提交 能够证实变化的材料。6、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第十八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居住权变更登记申请后,还 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1、申请变更登记的居住权是否已经登记;2、居住权的变更材料是否齐全、有效;3、申请变更事项与变更登记文件记载的变更事实是否一致;4、因权利人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 化的,不再提交不动产权证书;5、不动产存在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抵押登记、查封登记 等情形的,因权利人姓名或身份证明类型及号码、不动产坐落发 生变化而申请的变更登记,可以办理;因居住权的住宅范围、期 限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不动产存在异议登记、查封登记的, 不得办理;不动产存在预告登记、抵押登记的,应当出具预告登 记权利人或者抵押权人同意变更的书面材料,但持生效的法律文 书除外。第四章注销登记第十九条已经登记的不动产居住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应当及时申请办理不动产居住权注销登记:1、不动产居住权人死亡的;2、居住权期限届满的;3、不动产居住权人放弃居住权的;4、居住权合同解除的;5、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导致居住权消 灭的;6、不动产灭失或者被征收的;7、居住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二十条因不动产居住权人死亡申请居住权注销登记的, 申请人应当是不动产所有权人;因居住权期限届满申请不动产居住权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可 以是居住权人,也可以是不动产所有权人;因不动产居住权人放弃居住权申请不动产居住权注销登记 的,申请人应当是不动产居住权人;因解除不动产居住权合同申请不动产居住权注销登记的,由 不动产居住权人和不动产所有权人双方共同申请;因不动产灭失,申请不动产居住权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 是不动产所有权人;因不动产权利被征收或收回,申请不动产居住权注销登记 的,由做出征收或收回决定的政府部门申请;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居 住权消灭,申请不动产居住权注销登记的,由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一 7 一的权利人单方申请。第二十一条申请不动产居住权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 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登记证明;4、居住权消灭的材料,包括:(1) 不动产居住权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2) 居住权期限届满的,提交期限届满的材料;(3) 不动产居住权人放弃居住权的,提交不动产居住权人 放弃居住权的书面材料;(4) 居住权合同解除的,提交居住权合同解除的材料;(5) 不动产征收或收回的,提交人民政府依法做出的征收 或收回决定;(6)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第二十二条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无法收回的,登记机构 应当将注销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后,在门户网站上刊登 作废公告。第二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居住权注销登记申请后, 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1、申请注销的居住权是否已经登记;2、居住权消灭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第五章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中委托他人办理居住权相关登记、居住 权查询等未尽事宜,适用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执行。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2年5月1日施行,有效期二年。 本办法未做规定,或者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按照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1 -附件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核表收件编号收件人单位:平方米日期登记类型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申请人情况登记申请人权利人姓名(名称)电话身份证件种类证件号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法人电话代理人姓名代理人电 话代理人身份证号代理机构名称邮编登记申请人义务人姓名(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件种类证件号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法人电话代理人姓名代理人电 话代理人身份证号代理机构名称邮编不 动 产 情 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类 型土地/房屋面积用途原不动产权证书号用海类型构筑物类型林种地役 情况需役地坐落需役地不动产单元号居住 权情 况居住条件和要求 (含居住范围)居住权期限起止登记原因申请证书版 式申请分别持证附记询 问 记 录权利人(被询问人)义务人(被询问人)1、提交的资料及本表是否为你本人或代理人自愿签署?口是 否2、是否己经全面知悉上述不动产的权利情况和自然状况?口是 否3、是否对转让方的真实身份进行了核实?口是 否4、此房屋是否未灭失(征收限制范围)?口是 否5、申请设立居住权的不动产是否存在预告登 记、抵押登记、査封登记、异议登记等情形?口是 否6、是否是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口是 否1、提交的资料及本表是否为你本人或代理人自愿签署?口是 否2、是否保证上述不动产无其他共有权人,并与他人无产权争议和纠纷?口是 否3、是否将不动产的权利情况和自然状况向受让人做了如实陈述?是 否4、是否办理过土地使用证? 口是 否5、申请设立居住权的不动产是否存在预告登记、抵押登记、査封登记、异议登记等情形?口是 否6、此房屋是否未灭失(征收限制范围)?口是 否本申请表填写内容和询问记录真实,并且为申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对提交的登记申 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申请人愿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签章):申请人(签章):代理人(签章):代理人(

    注意事项

    本文(石家庄不动产居住权登记办法(试行).docx)为本站会员(weixin_****v597_D...)主动上传,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