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陕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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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陕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陕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 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和陕西省建设 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陕建发2023191号), 规范省外进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省外检测机 构)备案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省外检测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 进入我省行政区域内,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应当向陕西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经核准后方可按照核准范围在我省从 事相关检测活动,并纳入当地检测监管系统。第三条(管理层级)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 省住建厅)负责省外检测机构进陕备案核准及管理。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省 外检测机构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可以委托所属的建设工程质 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第四条(备案条件)省外检测机构进陕,应按取得的建 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许可的全部检测专项内容, 或某一专项全部检测项目进行备案并具备其备案资质全部必备 检测参数检测能力。第五条(备案条件)省外检测机构应在我省承担检测业务 所在地设置分支机构,其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办公用 房、质量保证体系等应满足开展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 要求。第六条(提交资料)省外检测机构进陕备案应向省住建厅 提交下列资料:(一)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陕备申请表(见 附件1);(二)营业执照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含附表1.2);(三)省外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对进陕分支机构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授权任命书原件及复印;(四)分支机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五)分支机构办公、检测场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租赁合 同;(六)分支机构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及对应的社保证明文 件;(七)分支机构管理制度以及质量控制措施。第七条(受理时限)省住建厅受理申请后,向检测机构所 在地住建主管部门发函,由属地部门执行陕西省建设工程质 量检测机构资质许可专家评审工作导则对入陕机构组织专家 现场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书面上报省厅,由省厅在20个工作日 内完成审查并作出书面决定。对符合要求的,自作出决定之日 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陕备案证 书(以下简称:备案证书)。专家评审工作按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现场 评审工作程序组织实施,其时间不计算在核准期限内。第八条(证书时效)备案证书有效期一年。第九条(证书延期)备案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 省外检测机构应当在备案证书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提交本 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资料,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第十条(证书变更)备案证书有效期内,分支机构负 责人、检测场所、仪器设备等事项发生重大变更的,省外检测 机构应当在变更前提交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资料,办理变 更手续。第十一条(证书增项)备案证书有效期内,省外检测 机构申请增项备案的,应提交本办法第五条涉及的相关增项内 容资料,办理变更手续,有效期至原备案结束时间。第十二条(工作程序)备案证书延期、变更和增项具 体工作程序按本办法第六条实施。.第十三条(违反条款)未按本办法取得备案证书、延 期、变更和增项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第十四条(项目告知)分支机构取得备案证书后,开 展检测活动前,应提前七个工作日告知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和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并提交下列资料:(一)备案证书;(二)拟承担检测项目的检测业务中标文件或检测合同原 件与复印件一份。(三)本办法第五条中第(二)至(七)项内容资料。第十五条(内部管理)省外检测机构应加强进陕分支机构 的管理。每年度应对进陕分支机构组织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并 留存相关检查资料。第十六条(日常监管)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应将本行政区内的省外检测机构设置的分支机构纳入日常监管 范围,落实相关监管要求。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违 法事实及时报告省住建厅。第十七条(日常监管)分支机构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检 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第三十条、第三 十一条等情形之一或超出备案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等违法违规情 况的,省住建厅将取消备案证书,涉事的外省检测机构两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进陕备案,同时将违法违规情况抄送所在地 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第十八条(日常监管)本办法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日常监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陕备案申请表检测机构名称:在陕分支机构名称:填报日期:年 月 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申请备案使用。二、本表应使用计算机打印,填写要具体、真实,一式两 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和申请备案人各存一份。三、填写本表内容表格受限制时,可增加附页,纸型采用A4 (210×297mm)o一、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声明及授权书本人(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号码)郑重声明,本机构填报的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入陕备案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内容真实,无隐瞒、无虚假 内容。否则,本机构和本人愿意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及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本人授权(先生/女士)(身 份证号码)为本机构在陕分支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本机构在陕西 开展备案范围内的检测相关工作;授权(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码)为本机构在陕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授权(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为 本机构在陕分支机构质量负责人。本人保证本机构在陕设立的分支机构开展的所有检测工作按 照国家和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特此声 明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机构公章)年 月 日机构名称成立日期机构登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传真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登记机关注册资金登记类型投资人(股东) 及投资比例资质证书号发证机关资质许可范 围一、综合资质二、专项资质:1 3、钢结构; 4、7、市政工程材料、建筑材料及构配件; 2、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口; 地基基础; 5、建筑节能口; 6、建筑幕墙口;后;8、道路工程; 9、桥梁及地下工程法定代表人职务职称技术负责人职务职称质量负责人职务职称社保人员总数专业技术人员数中级职称人数高级职称人数人,其中正高级人。仪器设备总台 (套)数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原 值(万元)固定场所面积 (m2)检测场所面积(m2)申请备案 类别一、新申请二、延期口三、变更四、增项口申请备案 范围一、综合资质二、专项资质1、建筑材料及构配件6、建筑幕墙口2、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7、市政工程材料口3、钢结构8、道路工程口4、地基基础9、桥梁及地下工程5、建筑节能口备注分支机构名称成立日期分支机构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传真电子邮箱负责人职称证号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号质量负责人职称证号社保人员总数专业技术人员数中级职称人数高级职称人数人,其中正高级人。仪器设备总台 (套)数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原 值(万元)固定场所面积 (m2)检测场所面积(m2)备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职务职称学历何时/何校/何专业毕 业(按最高学历填写)身份证号从事检测 工作年限办公电话移动电话工作简历由何年何月 至何年何月在何单位、从事何工作、任何职、 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本人签字:年 月 日1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职务职称学历何时/何校/何专业毕 业(按最高学历填写)身份证号从事检测 工作年限办公电话移动电话工作简历由何年何月 至何年何月在何单位、从事何工作、任何职、 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本人签字:年 月 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职务职称学历何时/何校/何专业毕 业(按最高学历填写)身份证号从事检测 工作年限办公电话移动电话工作简历由何年何月 至何年何月在何单位、从事何工作、任何职、 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本人签字:年 月 日八、入陕检测项目类别、内容及具备相应注册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共一页第一页检测类别检测专项具备注册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姓名资格证书号职称职称专业学历从事检测相 关工作年限备注九、入陕检测项目检测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学历专业职称职称证书号从事检测专 项资质培训合格证 类别及编号从事检测 工作年限检测场所 地址十、入陕检测专项及检测能力总表检测 专项检测项目必备参数可选参数检测场所地址序号检测项目主要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 格技术指标检定/校准机 构有效日期自检/校项 目自检/校规范名 称及编号检测场所 地址测量范围准确度等级/不 确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