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国有集团公司值班工作管理规定.docx
大型国有集团公司值班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集团公司值班工作 管理,健全定位清晰、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值班工作体系,提 高集团公司综合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经 营稳定、信息报送传递有效。根据有关上级部门规定和要求,结 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第二条值班工作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 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落实市 政府、市国资委值班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上传下达、联系左右、 沟通内外的运转枢纽作用,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反应灵敏、协调 有力的值班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值班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 集团公司值班系统联络畅通、运转高效。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各所属单位(以下简 称“各单位”)。第四条 集团公司、各单位对本集团、本单位系统值班工作 负总责,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统 筹开展值班工作,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二)坚持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制度规定,制定完善工作标 准,构建运转高效的值班工作体系;(三)坚持快速响应,及时调度报告重大情况和动态,畅通 和拓展信息获取渠道,提升信息报送时效和质量;(四)坚持专业规范,建设专业化值班队伍,强化信息化支 撑,夯实值班工作基础。第五条集团公司办公室作为集团公司值班工作的主管部 门,负责建立值班工作流程并指导集团公司本部值班工作,履行 值班工作专项培训、值班安排、综合协调和指导督促各单位值班 工作等职能。第六条 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集团 公司应急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值守应急工作流程并指导集 团公司本部值守应急工作,履行应急工作专项培训、突发事件应 急处置及信息报告等职能。第七条 集团公司建立本部和各单位两级值班体系,集团公 司和各单位分别是两级值班工作的责任主体,分管值班工作的领 导是本单位值班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当日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是 具体责任人。各单位要明确本单位值班工作的主管部门,并组织开展本单 位值班工作。第八条带班领导职责:(一)了解并关注当前我市社会动态,关注港口气象、环境等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本单位运行情况,掌握本单位重大活动进 展情况。(二)熟悉应急预案、资源调度和综合协调的程序。(三)检查督导值班员认真履职。审核各类值班信息,妥善 处理值班员报告事宜。(四)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 视情况向上级领导和上级值班室报告。(五)及时搜集了解、掌握值班工作情况,接受上级值班检 查,准确报告本单位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六)完成上级领导单位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第九条值班人员职责:(一)接收港口气象、环境等各类信息;掌握本单位重大活 动基本情况。(二)清楚带班领导所在位置,确保与其通讯联络畅通。(三)及时接听值班电话,妥善处理接报事宜;按程序收发 各类文件、传真、信函等;接到紧急文件后,及时按程序请示, 并按照要求做好上传下达;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做到条目清晰、 要素准确、事项齐全。(四)认真分析、研判从各种渠道接收到的重要紧急情况, 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立即向带班领导、各职能部门及 上级部门报告,信息要素不全的要及时核实,情况紧急时可边报 告、边核实;根据带班领导指示,与有关部门沟通信息。(五)关注值班室内的各类信息平台,发现异常情况主动跟 进了解。遇突发事件时,快速传达领导指示批示要求,及时跟踪 事态进展,续报反馈相关信息。(六)接受上级值班检查,主动报告当日值班情况,认真落 实整改意见,及时向带班领导进行汇报。(七)掌握上级政府系统、集团公司值班系统及相关部门常 用值班电话,认真完成对所属单位的值班工作检查。(A)完成上级单位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第二章值班值守第十条实行领导带班制度。集团公司总值班室安排集团公 司领导带班领导1人、值班员1人或多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安 排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不得与本单位其他值勤值守岗位混编混 岗)。第H条 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值班通常设白班 (8 : OO至16 : 30)、夜班(16 : 30至次日8 : 00)、节假日值 班(节假日前一日16:30时进入节假日值班)和特殊敏感时期值 班,值班人员每班不少于8小时。(一)工作日白班期间,各单位根据实际自行规定值班员的 值班方式;工作日夜班,非工作日白班、夜班,节假日和特殊敏 感时期,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室值班(暂不具备值班条件的单位 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值班工作并向集团办公室报备)。(二)节假日期间,集团公司每天须有1名集团公司领导班 子成员和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原则上节假日前两天由集团 主要领导带班。其他工作时间,每天须有1名集团公司领导班子 成员和1名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四总师、部室主要负责同 志充实到集团领导层值班。(三)节假日期间,各单位每天须有1名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各单位领导班子不足7人,可以选择骨干科级干部充实到带班 领导范围,但带班领导范围总人数不得超过7人)和值班员24 小时在岗值班,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安排1-2名值班员。原则上 节假日前两天由公司主要领导带班。其他工作时间,可参照集团 公司模式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领导层 带班和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四)特殊时期值班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安排,并视情 况增加值班力量。(五)节假日专指元旦、春节等7个法定节假日,周六日是 公休日,不属于节假日范畴。其他时间为日常值班。全市规范 明确规定重大会议、重要时间节点及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对期间, 参照节假日带班规定执行。(六)在岗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离岗时,需协调相应 级别值班人员替岗值班,并经本单位值班管理部门批准。(七)值班工作人员要熟悉值班业务,熟记值班规定,熟知 值班工作流程,能够熟练使用值班设备。非在编人员不得参与值 班;因赴外地出差、参加集中培训或被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一个 月以上的暂不安排值班;非特殊情况,不得安排工作不满3个月 或未经培训的新调入人员值班。(八)按照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报备工 作,同时抄报集团公司总值班室。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覆盖集团公司、各单位系统的值班通信 网络。集团公司总值班室须建立覆盖机关各部室、各单位值班通 讯录。各单位负责各自值班通讯录的日常更新维护。第十三条 及时接听、认真受理值班电话。接打电话要做到 态度热情、语言规范、表述精准,重要来电要详细做好电话记录。 值班电话要时刻保持畅通,响铃3声之内接听,严禁呼叫转移、 设置彩铃或用于处理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务。第十四条 全面准确记录值班期间重要事项和处理情况。记录 内容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详略得当,记录时间具体到分钟。使 用统一规范的值班工作记录本,手工记录要字迹工整,不得随意更 改。值班工作记录本应每年统一编号,及时归档管理,以备查考。第十五条严格落实值班交接制度。交班人员要交清当班重要 事项,移交需继续办理事项;要认真检查值班电话、传真机、视频 会议系统等值班设备,确保运行正常。接班人员要迅速掌握值班情 况,接续办理未完成事项。交接班应在值班场所进行,当面履行书 面交接手续并签字确认。第十六条 重要节假日、特殊敏感时期前3个工作日集团公 司向市国资委、*区等上级主管部门报备集团公司值班表。第十七条 各单位每月25日前向集团公司办公室报备下月 度值班表。特殊敏感时期按集团公司通知要求进行报备。第三章信息报告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应急管理办公室)、相关 主管部门及各单位是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突发事件发 生后,各单位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第一时间向各职能 部门电话报送,同步电话报送集团公司总值班室,如实全面报告 情况。重点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等初步情况。同时, 组织人员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地编写信息,并及时报送集团公司 安全管理部(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总值班室。第十九条值班信息主要包括以下类别:(一)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等突发事件信息;(二)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点、敏感时间,或 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焦点事件信息;(三)可能影响安全生产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预警预测、风险隐患信息;(四)外事、经济、金融、安全、维稳等方面的值班工作信 息;(五)上级部门和集团公司总值班室要求的落实反馈信息。(六)其他需要报送的信息。第二十条提升信息报告时效,及时报送应急与值班信息。 突发事件信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时限报送,坚决杜绝迟报、谎 报、瞒报、漏报。发生突发事件或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各单位要 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第一时间向各职能部门电话报送, 同步电话报送集团公司总值班室,重点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 点、伤亡等初步情况。同时,组织人员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地编 写信息,并及时报送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应急管理办公室)及 总值班室,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较为详细信息要及时编写, 不得超过30分钟。同时,各单位还应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 (应急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及时向所涉及的集团公司主管部门以 及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突发事件信息。上级主管部门有具体要求 的,从其要求报送信息。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再及时补 报书面信息。第二十一条 集团公司总值班室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要及 时向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应急管理办公室)进行核实报告,并 按要求将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应急管理办公室)审定后的信息 尽快报送,应在事发后20分钟内向*区政府值班室、应急指挥中 心、市政府总值班室及市委信息处电话报送信息,40分钟内书 面报送信息。同时,还应及时向市国资委、市港航管理局、市交 通运输委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突发事件信息。第二十二条注重预警类信息的分析研判。各单位要紧盯社 会大局稳定问题、灾情隐患、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社会舆论广 泛关注的热点、焦点事件等苗头动向,加强对本单位突出风险的 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主动跟踪核实,及时报送信息。第二十三条加强重要情况和信息线索调度核实。遇有重特 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迅速启动本单位值班领导直达一 线的调度核实机制,与现场保持密切沟通联络,随时掌握、及时 报告现场情况。第二十四条突发事件信息初报要快,续报要准,书面报告 的值班信息要做到内容全面准确、数据客观真实、表述层次清楚、 文字简洁精练。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事发时间、地 点、事件、人员伤亡、影响范围、危害程度、次生灾害影响等关 键要素。对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进展、新情况要及时续 报;处置工作结束后进行终报。书面报告要注明报告人与审核人, 通过值班信息报送系统报送。第二十五条获知重要紧急情况线索后,事发单位及集团公 司有关部门要及时主动核实,对于敏感信息、预警预测信息和可 能引发重大以上突发事件等的苗头性、敏感性信息,以及社会舆 论广泛关注的热点、焦点事件,要加强研判分析,主动跟踪核实, 有效管控舆情,防止炒作和负面影响。重要紧急情况信息在电话 报告的同时要迅速报告书面信息,密切跟踪事态进展,全面掌握 相关情况,加大续报力度。处置结束后,要及时汇总报告综合情 况。第二十六条对于上级部门和集团公司总值班室要求核报 的信息,事发单位及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迅速核 实,按照时限要求准确反馈相关情况。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 10分钟。对于集团公司明确要求报送书面信息的,反馈时间不 得超过20分钟。接到上级政府部门要求核报信息的,要迅速核 实,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对于上级政府部门明确要 求报送书面信息的,反馈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参与事发现场 处置的相关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全面掌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