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落实方案.docx
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落实方案为贯彻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关于就业工作决策部署, 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创业创新主体活力,催生更多 市场主体,更好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按照自治区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的 通知(内人社发20231号)要求,结合“创业锡林郭勒行动”, 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 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创业带动就业,聚焦高校毕 业生、农牧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深化新一轮“创业 锡林郭勒行动”,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拓展就业新空间,打造 发展引擎,最大限度释放创业动力,为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 有力支撑。二' 行动目标到2024年底,通过完善落实扶持政策,优化提供创业服务, 支持更多群体投身创业活动,力争实现每年创业培训规模不少于 IOOO人,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新创业不少于300人,返乡创 业人数累计超过600人,就业困难人员能够以更加灵活方式实现 就业。三' 行动时限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四' 行动安排(一)落实“厚植生态宜创”计划。加快打造优化营商环境升 级版,持续优化充满活力、能创宜创的良好创业生态。遵循依法 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则深化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工作流程,优化“一网通办”,启动 “一网统管”,深化“蒙速办四办”服务,全面推进“创业一件事”“创 业带动就业一件事''实现"一网通办”、异地可办,为市场主体登 记提供更多便利。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清理妨碍创业发展的 制度和规定,简化办事流程,减少信息资料证明,降低创业准入 的制度成本。围绕牧畜产品、奶制品、民族服饰、民族手工艺、 新能源产品、环保产品等特色产业,着力打造“创业锡林郭勒” 创业品牌,统一品牌形象、统一对接服务资源、统一信息发布渠 道,发展壮大本土特色经济实体。每个旗县市(区)至少培育1 个有影响力,叫得响的地区性创业品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 责)(二)实施“创业主体培育”计划。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 年群体创业启航专项活动,将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两后生”等 青年群体纳入创业培养重点群体,通过创业项目推荐、创业担保 贷款支持、创业实训等,实施分类指导和跟踪服务,转变青年群 体就业观念,调动和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积极性、主动性。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通过高校毕业生支农支牧、返乡创业、 人才引进等渠道,开展农村牧区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专项计划, 落实农牧民工返乡入乡培训、资金、场地等扶持政策,支持发展 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农村牧区 劳动力返乡创业项目更好发展。依托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无证 营业户进行摸底统计,通过升级社区、批发市场、现代商圈、特 色街区、休闲广场等人流集聚区,支持早夜经济、地摊经济、流 动摊位等特色经营,实施统一管理、统一时间、统一营业、统一 调度,助推灵活性创业经济发展。支持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 妇女等重点群体,创办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鼓励开展微 商电商、网络直播带货等新型创业模式,实现多样化自主创业、 分时就业。积极组织参与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 赛、“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意”创新创业大 赛等赛事活动,发掘一批创新型企业和项目,培育一批创业主体。 (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落实“服务全程优创”计划。开展全盟重点群体创业群 体调研摸底行动。由相关部门组成专项调研摸底工作组,全面梳 理重点群体创业基础人数、人员类别、年龄层次、创业意向等基 本情况,通过实地走访、填表调查等方式,广泛深入城乡摸清重 点群体创业情况、创业需求和创业政策享受基本情况和诉求,动 态管理,分类施策,力争6月底前基本摸清服务对象和广大重点 群众基本情况。完善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创 业指导、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融资服务、跟踪服务 等贴心暖心服务机制,为城乡各类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鼓励引 导各级各类双创示范基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四众''创业平台 为青年大学生创业提供“见习+孵化''相结合的创业见习实践服务。 充分发挥创业专家指导团作用,开展创业专家走基层活动每年不 少于2次,通过新媒体线上互动、实地走访服务等方式,对未就 业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等重点群体进行分类指导,提供有针对 性的服务。强化人力资源对接服务,面向各类创业项目人才引进 和招聘用工需求,通过线上直播带岗,线下职业介绍等方式,开 展形式多样的对接洽谈活动,为重点群体创业提供人力资源支撑。(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实施“创业培训赋能”计划。深入实施“马兰花”创业培 训行动,加强对创业师资人员的选拔培养,充分发挥职业院校, 技工院校的办学优势,支持院校教师参加创业师资培训,定期组 织各类创业培训讲师大赛,培养一批创业培训讲师及培训师。针 对重点群体创业需求,广泛开展创业培训,继续推广“互联网+ 创业培训”,针对不同阶段,开展“创办你的企业”“改善你的企 业”“扩大你的企业''等培训,提升重点群体创业能力,并按规定 给予培训I补贴。深入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 系列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创业。(教育局、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落实“政策支撑促创”行动。各地要加强和合作银行的 工作协调,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持续推进创业担保贷款 金融机构反向推介工作模式,让政策宣传落实更具针对性,切实 让有需求的劳动者知晓政策、享受政策,加快落实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引入金融机构竞争机制,将盟内有合做意向且有相关金融 产品的金融机构,全部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服务合作金融机构范围, 通过金融机构间竞争,不断提高本地区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质量和 效能。全面落实和推进创业贷款线上办和不见面办理,加快推进 电子化审批,实行全程线上办理。2023年底,在全盟推行创业 担保贷款“掌上办”受理模式,提升创业担保贷款申领便利度。 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效能,简化办理流程和手续,对符合 免除反担保条件按规定免除反担保要求。对创业担保贷款,借款 人因疫情影响遇到困难,无法及时还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期 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持续深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不断强 化服务,持续推行“随时申请、随时办理,限时办结”工作模式, 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做到应贷尽贷。(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锡林郭勒支行按职责分工负 责)(六)实施“金融产品助力”计划。各地要全面落实国家金融 支持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作用,鼓励金融 机构稳定普惠小微贷款存量,扩大增量。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 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 的政策倾斜。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围绕“稳岗扩岗”,引导当地金融 机构推出更多支持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提高 免除反担保政策受益覆盖面,加大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 放,扩大小微企业覆盖面。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改革效能,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财政局、中国人 民银行锡林郭勒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七)落实“筑巢孵化育创”计划。各地创业园(孵化基地) 等要优先保障重点群体,政府开发的创业园(孵化基地)应安排 不低于30%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退役军人, 残疾人等符合条件的创业群体。要优化升级创业园(孵化基地), 依托各类资源建设入乡返乡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生创 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加大“以奖代补”支持力度,发挥自治区级 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典型带动作用,发展一批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 特色化、功能化、高质量的创业平台载体。引导小型微型企业创 业创新示范基地聚焦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有 效服务支撑,提高重点群体创业成功率。加强各类创业载体交流 合作,共享发布创业项目、孵化场地、仪器设备等信息,为重点 群体与创业资源搭建资源整合平台。(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 责)(八)实施“灵活就业支持”计划。各地要加强对灵活就业人 员服务,允许个人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灵活方式就业 的劳动者在常住地或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并 全面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要持续推进零工市 场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选择交通便利、人员求职集中的地点设 立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也可利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场地资源设 立零工服务专区,完善基础设施,针对零工人员特点,多渠道征 集合适的就业岗位,强化信息服务和对接帮扶服务,促进其实现 多渠道灵活就业。加强灵活就业人员权益维护,提供维权“绿色 通道”和法律援助等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 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 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 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强化协作推进,积极落实各项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扶持政策,切 实加强资源对接和信息共享,抓好方案的具体实施。(二)加强资金保障。各级财政要根据创业就业工作目标, 加大投入力度,做好资金保障。要强化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估,确 保资金安全,推动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三)加强工作协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 挥政府就业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细化政策措施, 定期调度实施进展情况,共同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适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要加强统计分析,确保相关数据信 息真实准确,为研判创业就业形势提供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