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全省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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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全省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docx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皖医保秘(20241号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全省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省属公立 医疗机构: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采购行为,降低医疗机构 运行成本,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提高集中采购效率、质量,根据关 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23年)(国卫财务发 20237号)规定,调整我省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目录,相关 通知如下:一、非财政预算安排的乙类设备全部纳入省级集采,乙类设备 目录为:(一)正电子发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统(英文简称PETMR)(二)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英文简称PET/CT)(三)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四)常规放射治疗类设备(包括医用直线加速器、螺旋断层放 射治疗系统、伽玛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五)首次配置的单台(套)价格在30005000万元人民币的 大型医疗器械二、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对技术成熟、性能稳定、 应用规范的设备按照非乙类管理,非乙类设备由医疗机构依法依规 自行招标,不再执行集中采购。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抄送:省纪委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组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2024年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