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镇海联合发电公司燃机异地迁建改造项目配套变电站项目环评报告.docx
-
资源ID:1173493
资源大小:550.22KB
全文页数:69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0金币
快捷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浙能镇海联合发电公司燃机异地迁建改造项目配套变电站项目环评报告.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浙能镇海联合发电公司燃机异地迁建改造项目配套变电站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镇联燃气发电(金华)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22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内容2三、生态环境现状' 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4四'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31五' 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41六'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1七' 结论55专项一、电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56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浙能镇海联合发电公司燃机异地迁建改造项目配套变电站项目项目代码2105-330000-04-01-936054 (附件 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 省(自治区) 金华 市 婺城 县(区)L乡(街道) 白龙桥镇洞溪村雅溪街125号(具体地址)地理坐标(中心坐标:119度34分53.322秒,29度4分13.327秒)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161、输变电工程用地(用海)面积(m2) /长度(km)面积约6228m2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 口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Ea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2105-330000-04-01-936054总投资(万元)12312环保投资(万元)77环保投资占比()0.6施工工期18个月是否开工建设6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附录B ,输变电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设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磁环境。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 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 合性分 析1、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金华市区生态红线划定文本于2019年3月22日公开发布,文本 是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环办生态2017) 48号)的要求,以 2016年为基准年,全面分析金华市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和生态环境 敏感性的基础上,将市区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的区域,禁止 开发区域,以及其他需保护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明确了市区生态保护 红线的类型、主要生态功能、保护目标和管控要求等内容,共划定了 3个 类型9个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总面积为569.01平方公里,占市区国土面积 的27.76%。金华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严守,对于保障区域生态安全 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金华市区共划定3类9个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569.01平方公里, 占市区国土面积的27.76%。其中,水源涵养类生态保护红线4个,面积 为425.55平方公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类生态保护红线4个,面积为102.25 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类生态保护红线1个,面积为41.21平方公里。本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洞溪村雅溪街125号,不在 9个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详见表1-1和附图2。表1-1金华市区生态红线汇总表序 号编码生态保护红线区名称面积 (km2)主导生态系统 服务功能1330702-11-001婺城区沙金兰水库水源 涵养生态保护红线194.96水源涵养2330702-11-002婺城区安地水库水源涵 养生态保护红线110.99水源涵养3330702-11-003婺城区九峰水库水源涵 养生态保护红线87.71水源涵养4330702-11-004婺城区莘顺水库水源涵 养生态保护红线31.89水源涵养5330702-13-001婺城区西南部水土保持 生态保护红线41.21水土保持6330702-15-001婺城区双龙风景名胜资 源保护生态保护红线41.00风景名胜资源 保护7330702-15-002婺城区九峰山风景名胜 资源保护生态保护红线27.21风景名胜资源 保护8330702-15-003婺城区东方红森林公园 生态保护红线0.23风景名胜资源 保护9330703-15-001金东区双龙风景名胜资 源保护生态保护红线33.81风景名胜资源 保护M569.01 km2I总综上所述,项目选址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根据金华市2020年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常规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所 在地区属于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根据现状监测数据可知,项目周边主要水体金华江水质达到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要求。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声环境均能符合相应环境质量标准相 应限值。本项目运行期不产生废水、废气等,噪声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进 行妥善的处理处置,运行期间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变电站运行噪声较小,对周边环境不会造成大的噪声增量。因此工程建设 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分析项目运营基本不消耗资源,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 项目的建设在区域资源利用上线的承受范围之内,项目的建设符合资源利 用上线。(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金华市白龙桥开发区浙江浙能金华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 司内,根据金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所在地 属于金华市金华开发区工业重点管控区(ZH33070220007),管控要求见 表1-2,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见附图。表12金华市金华开发区工业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环境管 控单元编码ZH33070220007类型金华市金华开发区工业重点管控区区域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 求空间布局 引导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建立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 入条件。严格控制重要水系源头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三 类工业项目准入。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 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 造。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 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污染物排 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 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 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加快落实污水处 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目,推进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 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加强土壤和 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环境风险 防控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 险。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 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 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 体系建设。资源开发 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 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 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符合性分析:对照金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为输变电 工程,属于浙能镇联电燃机异地迁建改造项目的配套工程,主要涉及电力 的供应,满足准入清单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金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2、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本)符合性分析经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本项 目符合相关实施细则要求,具体见表l-3o表lz>2022年版的符合性分析序 号负面清单项目情况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 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 干线过江甬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属于燃气 发电项目的配套 电力供应项目,不 属于码头和长江 通道项目。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 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 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 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拟建地不 涉及自然保护区 和风景名胜区。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 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 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 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 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 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拟建地不 涉及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 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 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 建设项目。本项目拟建地不 涉及水产种质资 源保护区和国家 湿地公园。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 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 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 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 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 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 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 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拟建地不 涉及河湖岸线。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 扩大排污口。本项目属于燃气 发电项目配套的 电力供应项目,废 水间接排放,不涉 及排污口的相关 建设。7禁止在“一江一 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 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为燃气发 电项目的配套电 力供应项目,不涉 及捕捞。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 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 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 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 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 建除外。本项目属于燃气 发电项目的配套 电力供应项目,不 属于化工项目,不 属于尾矿库、冶炼 渣库和磷石膏库 项目。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 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属于燃气 发电项目配套电 力供应项目,不属 于前述高污染项 目。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 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属于燃气 发电项目配套电 力供应项目,不属 于石化、煤化工项 目。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 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 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 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属为燃气 发电项目配套的 电力供应项目,属 于“鼓励类”项目, 对照相关文件,本 项目不属于高耗 能高排放项目。3、浙江省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发展目标:总量指标:“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增装机3575万千瓦左右,建成境 内电力装机容量13717万千瓦左右,人均装机2千瓦左右。新增电网IlO 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14188万千伏安左右、线路长度16590公里左右。最 大外购电力达到4757万千瓦左右,占全社会 最高负荷比重38左右。结构指标:到2025年,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