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万吨水泥配制站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50万吨水泥配制站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临邑广盛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 称年产50万吨水泥配制站项目项目代码2306-371424-89-01-148563建设单位临邑广盛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兴隆镇工业园临邑广盛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北厂区内地理坐标(6 度 45 分 44.918 秒,37 度 3 分 59.491 秒)国民经济 行业分类C3021水泥制品制造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 似制品制造302商品混凝土; 硅结构构架制造;水泥制品制 造”建设性质Y新建(迁建) 口改建 口扩建 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Y首次巾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立项审批部 门临邑县行政审批服务 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2306-371424-89-01-148563总投资 (万元)4200环保投资 (万元)30环保投资占 比(%)0.71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 设7否 口是:用地(用海) 面积(m2)3333专项评价设 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 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 环境影响评 价符合性分 析无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该项目主要为水泥配制,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修订版),项目所属行业 为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 于“限制类”、“淘汰类”和"鼓励类' 属于允许建设项目,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备案代码:2306-371424-89-01-148563 o(二)“三线一单”符合性(1)与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管控符合性与生态红线符合性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德政字【2021】19号)及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 项目所在地生态红线保护情况见下表。表1-4德城区生态红线区域信息表编号包含要素所在区县面积(ku?)YS3714021110001德州红坛寺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临邑县5.13YS3714021110002利民水库临邑县1.2YS3714021110003马颊河临邑县0.56YS3714021110004徒骇河临邑县0.93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兴隆镇工业园临邑广盛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北厂区 内,不在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为项目南侧6.05km的徒骇河, 符合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与一般生态空间的符合性在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按照“应划则戈('的原则划定一般生态空间,德州市一般生 态空间总面积574.60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55%,包括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森林公 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以及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公园绿地、公益 林,除此之外还包括评价确定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重要区、重要区及生态环境极敏感区、 敏感区。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兴隆镇工业园临邑广盛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北厂区 内,项目未包含在上述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表1.5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类管控要求本项目概况符合性大气布局敏感区和弱扩散区:执行区域性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兴符合环境 管控 分区 及管 控要 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2376-2019)规定的重点控制区 标准。应避免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项目布局建设。已有改扩建项目要提高 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实行大气污染物减 量置换。区内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 的煤电项目,禁止新、改、扩建“两高” 项目建设(按照山东省“两高”项目管 理名录确定);优先实施清洁能源代替, 淘汰区域内现存的上述禁止项目。新建、 改建或扩建其他项目实行区域大气污染 物二倍量消减,即按照建设项目污染物 排放量的2倍及以上实行区域污染物总 量消减代替。隆镇工业园临邑广盛源新型建材有限 公司北厂区内,在现有厂区闲置区域内 建设,属于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 区,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执行建 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2373-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 要求。不属于“两高”项目,项目设置 密闭式的生产车间,生产废气经有效收 集处理后,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均能实 现达标排放,并按双倍替代的原则,取 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总量控制指标。因 止匕本项目的建设运行对当地大气环境 功能影响相对较小。水环 境质 量底 线及 分区 管控管控要求:控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 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完成国家、省下达 的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目标,鼓励企 业主动开展计划外淘汰。全面排查装备 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 依法全部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造 纸、制革、印染、染料、颜料、电镀、 农药、化工、炼油、废旧塑料再生等严 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兴隆 镇工业园临邑广盛源新型建材有限公 司北厂区内,在现有闲置厂区内建设, 属于兴隆镇控制单元,主要河流为引徒 总干渠,属于水环境一般管控区,该项 目距离引徒总干渠4.3km,该项目无生 产废水,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 回用于厂区绿化。符合土壤 环境 风险 防控 底线 及分 区管 控管控要求: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严格执行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 行)。建设用地一般管控单元:建立 一企一档,标注地块内的风险源,标明 企业的特征污染物。建设用地重点管控 单元:在一企一档的基础上在风险源周 边设置土壤监测点位,定期进行土壤污 染物监测,在风险源和厂区周边设置长 期地下水监测井,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 对于已明确存在土壤污染的建设用地, 应依照相关标准及技术要求开展风险评 估、确定风险水平,并明确应修复治理 措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面落实 土壤污染防治义务,依法纳入排污许可 管理。本企业尚不在德州市土壤污染重点行 业企业核实和增补名单内,属于建设用 地一般管控单元。符合由上可知,本项目能够符合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环境质量 底线相关要求。(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表L6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分类管控要求本项目概况符合性能源 资源 利用 上线 及重 点管 控区“禁燃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扩、 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现有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 除用于城市集中供热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期 限内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逐步 取缔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供热锅炉、工业蒸汽 锅炉及各种洗浴锅炉,推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本项目生产过程不使 用高污染原料,不使 用城市集中供热。符合水资 源利 用上 线及 重点 管控 区坚持四水四定'原则,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统 筹全市地表水等各类水资源,优先保证生活用水,合理安 排农业用水和工业用水,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水资源双控制度,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 束,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制定水资源综合利用规 戈U,明确控制目标。控制高耗水产业发展和高耗水工业项 目建设,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节水审查,严格建设 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把关;积极开展再生水利用,提高再 生水利用率。项目生活用水、检验 用水、喷淋用水采用 市政管网供水,车辆 冲洗用水部分为市政 管网供水,部分为回 用水。不使用地下水。符合土地 资源 利用 上线 及利 用效 率通过对我市近十年土地利用变化规律进行分析后预测,到 203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控制在6379.92km2以上,建设 用地总规模达2208.7Okm2,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 模将达到395.49km2,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控制在 21.32%,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提高到95.47万元/公顷。 根据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的要求, 国家级开发区投资强度不低于280万元/亩,省级开发区 投资强度不低于160万元/亩。符合兴隆镇工业园区 总体规划,项目用地 为工业用地,不新增 用地,符合。符合重点 岸线 资源衔接德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德惠新河岸线利用管理规划 (2019.04)、马颊河岸线利用管理规划(2019.04) 以及徒骇河岸线利用管控规划(2019.04),确定优 先保护岸线,包括国家级、省级湿地公园和河流岸线利用 管理规划中明确的岸线保护,共200.14km;重点管控岸 线包括工业园临近岸线、城镇开发用地等人工程度较高、 生态环境压力较大的岸线,共158.39km; 一般岸线为优 先保护岸线和重点管控岸线以外的岸线,共323.88km。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由上可知,本项目能够符合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资源利用 上线相关要求。(4)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表17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表管控 维度管控要求符合性空间 布局禁1、禁止新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工艺、 止 技术、装备及产品的生产项目。本项目不 涉及禁止约束开 发 建 设 活 动 的 要 求2、禁止新建光气生产项目(不含延长产业链项目)。3、禁止新建有色金属冶炼项目(不含压延加工)。4、禁止新建再生铅项目。5、禁止新建石棉制品项目。6、禁止开采深层地下水的取水项目(饮用水按照相关要求执行)。7、禁止新建石灰窑、粘土砖瓦窑项目。8、禁止钢铁、平板玻璃、水泥(含熟料生产和粉磨站,资源综合利用除外)、 铸造、生活垃圾填埋(含新建、改建、扩建)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生活 垃圾焚烧处置产生的飞灰填埋场除外,但应符合相应规划)。9、禁止新建、改建(新增设备和产能)及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化 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的生产项目。10、禁止新(扩)建集中处置焚烧设施(年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5000吨的 企业自建配套焚烧设施除外)和填埋场项目;对于其他已建及在建的危险 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接近饱和或过剩的危险废物类别,禁止新(扩)建该类 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项目。11、禁止新(扩)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开发建设 项目,符 合管控要 求。限 制 开 发 建 设 活 动 的 要 求敏感区域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地表水源地、地下水源地及为地表水源地输水的引 黄、引江河道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德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 方案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其中,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 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 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2、南水北调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山东省南水 北调条例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相关规定。 3、漳卫新河、马颊河、德惠新河、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