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docx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 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结合上级项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 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第三条 从业人员是指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及其他从业人员。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全体员工。第二章职责第五条 项目安委会主任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第六条 项目安委会副主任负责拟定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检 查、考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第七条 项目专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转岗、复岗及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 育培训。负责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本单位安全生 产教育培训的记录及资料归档工作。第八条 项目专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特种作业证书的培训I、取证及台 账建立,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负责根据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发改委 或经信委等部门的要求,参加相应的安全培训工作。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第九条 项目坚持以考促学、以讲促学,确保全体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岗位安 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并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第十条 项目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一条 项目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所需资金,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培训计 划。第十二条 项目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 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第十三条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 用。第十四条 项目将应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 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I。劳务派遣单位应当 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十五条 项目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 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第十六条项目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L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 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 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十八条 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形式包括:(一)利用安全教育培训系统及QQ、微信等网络平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二)开展“安全月” “安全周” “安全日”等活动。(三)利用广播、电视、录像、报纸、黑板报、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宣手段。(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第四章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九条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L具备与所从 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第二十条 项目主要负责人初次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 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培训内容包括:(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集团项目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 处理的有关规定。(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第二十一条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初次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 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培训内容包括:(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集团项目和项目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第五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第二十二条项目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 有关规定,实施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从事电工作业、高处作业、焊接 作业、起重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本单位或者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 构的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 项目按照上级项目要求,做好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培训、办理、 复审等相关工作,并建立台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见附件5。第二十四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复审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 由各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特种作业操 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延期换证。第二十五条发生造成本单位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其特种作业 人员对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应当重新参加安全培训。第六章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第二十六条 项目对在岗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对生 产岗位员工开展每月不少于两次的安全教育培训。第二十七条 项目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应接受岗前“三级”安全培训,培训 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生产人员转岗、复岗(离岗三个月及以上),必须进行新 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的教育培训。新上岗、转岗及复岗从业人员接受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并应填写员工安全 教育培训卡(见附件6)后,方可安排工作。第二十八条 上级项目、项目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六)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八)有关事故案例。(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第二十九条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三)有关事故案例。(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第三十条 参观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前,各单位要做好生产区域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安全告知,并且参观人员要确认签字。第三十一条 工作周期小于7天的相关方人员,应对其进行生产区域安全管 理规定、安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安全告知,并且要确认签字。工作周期超出7天的相关方人员,各单位必须对其进行电力生产安全教育培 训,并经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签订安全告知书(如有必要可签订安 全协议)后,方准进入生产现场工作。第三十二条外包工程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参照有限公司电力生产 单位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执行。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为项目三级管理制度,经项目安委会审议通过后发布。附件:1.培训签到表2 .员工内部培训评价表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小结4 .安全教育培训台账5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6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卡培训签到表培训内容组织部门培训对象时间地点人数序号单位/部门签名12345678910111213141516员工内部培训评价表单位:日期:项目序号课程名称课时数主讲人本课是否 需要开设课时安排数量讲授效果姓名是否太多合适太少好较好一般较差课程 评价123456其他 项目 评价项目评价1课程设计好()较好()一般() 差()2组织管理好()较好()一般() 差()3食宿安排好()较好()一般() 差()4本人学习收获好()较好()一般()差()总体评价好()较好()一般() 差()有关建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小结单位:教育培训内容日期组织部门学习范围安全教育培训台账单位:序号课程名 称主要内容授课人参加人数课时培训时间培训地 点培训形式(现场、网络、视频)培训类型(内部、外 部)培训 评价培训 经费参加 人员备注一、7"单位d、二级项目三、外部培训机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填报单位:填报日期:序 号姓名作业 类别准操 项目发证 单位初领日期证书编号有效期限复审记录备注一次复审下次复审12345678910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卡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1寸)健康状况入司时间文化程度岗位类别0生产岗口非生产岗培训类别0新员工口转岗口复岗一级(公司)教育内容:1 .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2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3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4 .有关事故案例等。教育时间:从年_月日至日,共学时,考试成绩: 被教育人签字:教育负责人签字:二级(项目)教育内容: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 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 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项目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及规 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教育时间:从年月日至日,共学时,考试成绩: 被教育人签字:教育负责人签字:三级(班组)教育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