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建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实施方案.docx
自治区建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切实形成科学合理的 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引导企业不断增强创新发展意识,强化 科技创新能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结构转型升级,为自治 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新型工业化 推进大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 全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安排部 署,深入实施创新主体培育工程,科学整合现有企业类型, 建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着力形成企业梯次成长、转型升级 的良好态势,支撑引领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基本原则坚持对标对表、科学整合。坚持对标国家有关规定, 确定自治区重点培育的科技型企业、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和新 型工业化示范型企业类型,引导企业融入全国创新网络。把 握全区创新发展新阶段,适应企业发展新需求,科学整合企 业类型,打造类型明晰、梯次明确的企业培育体系。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分类。紧密结合宁夏企业发展 的规模、水平等实际,借鉴外地典型经验做法,优化调整自 治区现有企业类型,分层分类推动企业成长壮大、创新发展。坚持梯次培育、结构升级。依据各类型企业初创期、 成长期、成熟期不同阶段,构建全生命周期梯次培育体系, 推动企业实现创新提能加速、结构不断优化、规模持续壮大。坚持精准施策、靶向用力。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梯 次企业,精准构建孵化培育、成长扶持、推动壮大的全链条 政策支持体系,综合运用税收优惠、专项奖补、科技金融等 政策激励各类企业创新发展。二' 重点任务分别以企业科技创新水平、成长壮大能力、行业领先水 平为核心评价指标,建立科技型企业、高成长创新型企业、 新型工业化示范型企业培育体系。实施科技型企业、高成长 创新型企业四年数量倍增计划,到2027年,科技型企业、高 成长创新型企业总数分别累计达到3900家、280家。到2027 年,新型工业化示范型企业总数累计达到820家。(一)优化建立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取消科技小 巨人企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合并国家和自治区科技型中 小企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增加科技领军企业类型,优化建 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一高新技术企业一创新型示范企业一科 技领军企业”梯次培育体系,推动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铺天 盖地、高新技术企业不断涌现、创新型示范企业引领带动、 科技领军企业顶天立地的局面。1 .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评价标准和政策宣传 力度,引导支持全区中小企业主动对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评价标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培养引进人才、创造知识产 权、提升科技创新水平,推动企业成长为国家(自治区)科 技型中小企业。到2025年,培育国家(自治区)科技型中小 企业IOOO家;到2027年,力争再培育IOOO家,总数达到 3000 家。2 .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培训辅导、现场指导、 政策引导,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标准,强化科技人才培养,强化科研资金投入,强化科 研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创造和掌握核心知识产权,实 现企业营业收入和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持续增长,推动企业成 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到2025年,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100家;到2027年,力争再培育100家,总数达到800家。3 .大力培育创新型示范企业。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基础 上,重点培育在全区产业领域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 合化水平较高、具有一定科技引领和创新驱动示范作用的企 业,推动企业成长为自治区创新型示范企业。到2025年,培 育自治区创新型示范企业30家;到2027年,力争再培育30 家,总数达到100家。4 .大力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在创新型示范企业基础上, 对标培育国家科技领军企业,以行业领域科技引领能力强、 创新驱动水平高、研发投入强度大、发展质量效益好的骨干 企业为主体,重点培育企业的科技创新攻关能力、创新驱动 示范带动能力,推动企业成长为自治区科技领军企业,并积 极创建国家科技领军企业,打造战略科技力量。到2025年, 培育自治区科技领军企业5家;到2027年,力争再培育5 家,总数达到10家。(二)创新建立高成长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在现 有评价认定瞪羚企业类型基础上,增加雏鹰企业、独角兽企 业,创新建立“雏鹰企业一瞪羚企业一独角兽企业”梯次培 育体系,引导企业依靠科技创新裂变成长、快速壮大。L积极培育雏鹰企业。以中小微企业为培育主体,通过 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政策的引导支撑,将在我区注册时间三 年以上、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在某一细分领域取得突破、未 来具有较高发展潜力、得到市场认可的企业,评价认定为自 治区雏鹰企业。到2025年,培育自治区雏鹰企业100家;到 2027年,力争再培育100家,总数达到200家。2 .积极培育瞪羚企业。以雏鹰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为 培育主体,将在我区注册三年以上,具有较快成长速度、较 强创新能力、较高科技含量、较好质量效益的企业,评价认 定为自治区瞪羚企业。到2025年,培育自治区瞪羚企业30 家;到2027年,力争再培育30家,总数超过80家。3 .积极培育独角兽企业。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先 导型产业领域,将在我区注册十年以内,具有颠覆式创新、 爆发式成长、竞争优势强、未来价值较大的企业,评价认定 为自治区独角兽企业。到2025年,培育自治区独角兽企业1 家;到2027年,力争再培育1家,总数达到2家。(三)优化建立新型工业化示范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 聚焦推进新型工业化要求,突出工业高端科技化、数字智能 化、绿色低碳化、高效融合化、产业集群化、形成体系化、 拓展国际化、本质安全化、保障系统化水平,优化建立“专 精特新中小企业一行业领先示范企业一'链主'企业一专精 特新'小巨人'企业一单项冠军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培育 新型工业化创新力量。1 .着力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统筹财税、金融、技术、 产业、人才、用地、用能等政策工具,加强部门协同、区市 县联动,提高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加大普惠支持力度,引导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 化、创新型以及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之路,培育认 定一批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到2025年,培育自治区专 精特新中小企业IoO家;到2027年,力争再培育100家,总 数达至IJ 700家。2 .着力培育行业领先示范企业。以产业领域龙头骨干企 业为培育主体,支持企业聚焦细分市场,加快数字转型和配 套协作,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水平,提高核心 竞争力,培育一批在本行业具有显著示范和导向作用的自治 区行业领先示范企业。到2025年,培育自治区行业领先示范 企业20家;到2027年,力争再培育20家,总数达到50家。3 .着力培育“链主”企业。以重点产业链头部企业为培 育主体,加快推动产业链上下配套、左右协同,突出业态融 合、产业集聚,打造一批聚焦主业、对产业资源配置和技术 创新应用具有较强影响力、肩负提升产业链安全可控和产业 集群发展水平重任的自治区“链主”企业。到2025年,培育 自治区“链主”企业10家;到2027年,力争再培育10家, 总数达到30家。4 .着力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专精特新企业 为培育主体,积极搭建成果对接、创新创业、数字转型等平 台,提供专属金融服务、挂牌上市等优惠政策,培育一批重 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治理规范、长期专注于某一产业链 或某一环节、某一产品,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国内领 先、数字化绿色化水平高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到2025年,培育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到2027 年,力争再培育3家,总数达到30家。5 .着力培育单项冠军企业。以行业领先示范企业、专精 特新“小巨人”企业为培育主体,支持企业聚焦细分领域和 产业链关键环节,深耕细作、创新发展,系统推进体系化建 设,持续提升创新力、竞争力,助力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 培育一批工艺技术领先、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前列、具有国 际化水平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到2025年,培育国家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家;到2027年,力争再培育3家,总 数达至IJ 8家。三' 评价范围(一)科技型企业评价范围1 .科技型中小企业:依托一定数量科技人员从事科技研 发与成果转化活动,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 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区内居民企业。2 .高新技术企业:技术领域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 术领域内,持续开展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 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区内居民企业。3 .创新型示范企业:持续开展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活动, 自主创新能力突出、核心竞争力明显、行业影响力广泛、示 范引领作用显著的区内居民企业。4 .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强、研发投入水平高, 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或全球前列,具有较大经济规 模和良好成长性的区内居民企业。(二)高成长创新型企业评价范围1 .雏鹰企业:具有较强创新能力,未来具有较高发展潜 力区内居民企业。2 .瞪羚企业:成长性较好、创新能力较强、发展水平较 高区内居民企业。3 .独角兽企业:成长速度快、创新发展水平高、核心竞 争力强、具备上市潜力区内居民企业。(三)新型工业化示范型企业评价范围L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 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的区内创新型中小居民企业。4 .行业领先示范企业:经营状况较好、技术工艺先进、 创新能力较强、产品市场占有率和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 较高,在本行业内具有显著示范导向作用的区内工业和信息 化领域居民企业。5 . “链主”企业:自治区新型材料、装备制造、数字信 息等“六新”产业以及其他产业重点产业链中,聚焦主业, 对产业资源配置、技术产品创新应用具有较强影响力,肩负 提升产业链绩效和产业集群发展水平重任的区内核心居民 企业。6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导产品应优先聚焦制造 业短板弱项,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 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 艺和关键基础材料的区内居民企业;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 大重点产业领域的区内居民企业;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 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 “锻长板” “填空白”产品的区 内居民企业;或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 产业化攻关的区内居民企业;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 经济深度融合创新产品的区内居民企业。7 .单项冠军企业:长期专注于制造业特定细分领域,生 产技术或工艺水平国际先进,单项产品(生产性服务)市场 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的区内居民企业。四、评价标准(一)科技型企业评价标准1 .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严 格依据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具体规定,重点评 价企业的科技人员占比、研发投入占比、科技成果数量等3 个方面18项定量指标。其中科技人员占比满分20分,研发 投入占比满分50分,科技成果数量满分30分。要求综合评 价得分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占比得分不得为0分。2 .高新技术企业:严格依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 理办法具体规定,重点评价企业的科技人员占比、研发投 入占比、科技成果数量、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占比、安全 环保质量等5个方面25项定量指标。要求企业对其主要产 品(服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对企业主 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 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 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企 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 比例按销售收入分档分别不低于3%、4%、5%;近一年高新技 术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