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docx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13篇总结是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对学习和工作生活或其完成情况,包括 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书面 材料,它是增长才干的一种好办法,不如我们来制定一份总结吧。那 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下面是店铺整理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 管理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1XX区20xx年烟花竹销售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局的统一部署下, 在区委、区府的统一领导和各街道、相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 下,通过严格许可审批,从严管理和规范销售行为,强化联合执法, 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烟花竹销售市场秩序,整个销 售期安全平稳,继续保持烟花竹销售安全零事故的良好势头。现将工 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在20xx年的烟花竹销售审批工作中,我区严格按照"保障安全、 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把市场准入 关。整个销售期全区销售点共126家,其中常年零售点10家,春节期 间审批许可的临时销售点116家,销售点布局:农村片55个(含10个 常年销售单位),城市片71个;组织对130家申请单位进行安全培训, 培训从业人员260人;在销售安全监管工作中通过加大宣传力度、领导 带队检查、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开展专项行动等措施,维护了烟花竹 销售市场的良好秩序。二、主要做法为全面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我区烟花竹销售的安全监管工作,最 大限度地遏制烟花竹燃事故的发生,保护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针对我区地域面积大,销售单位数量多、分布广,监管力量相对不足 的实际,我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周密布署。成立了由主管区长任 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姜浩为副组长,各街道、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 员的烟花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烟花竹销售行许可和安全监 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烟花竹监管和联合执法 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落实了 各部门、各街道的职责。各牵头部门、各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 了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分管区长3次亲自带队检 查烟花竹销售安全工作,在农历小年、腊月二十八至三十和元宵节销 售高峰期,局领导班子带队分成3组检查,各街道也分别由主管领导 带队检查,保证了销售旺季的安全,为全区烟花竹安全监管工作提供 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二是严格审批,控制销售点数量。今年XX区共收到烟花竹申请144份,为严格控制销售审批数量, 合理布局,根据我区的实际,在市局规定的审批条件基础上,提高了 市场准入的条件,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迎客路为我区唯一一条 迎宾线路,是外地人看大连的一个重要窗口,我区仍将"迎客路主干 道两侧临街店面不设置烟花竹销售点”做为一项审批要求,全区126 家审批许可的销售点无不符合消防法规定的问题。在审批工作中我们主要把握以下4个环节:一是严格审批条件关。 对销售点使用面积低于15平、卖场与居民住宅楼为一体建筑、库房在 居民区内、营业执照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坚决不予审批;二是把好现 场审查关。我们联合街道安监站对所有申请单位逐一进行现场审查拍 照,联合区城建局对临时占道设置轻体房的销售点进行审查;三是把好 培训考试关。对于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单位坚决不予审批;四是把好许可 关。每一家销售单位都要由局务会集体讨论通过,获得许可的销售点 向区安监局递交安全经营承诺书,做出了安全经营承诺。三抒泛宣教,营造安全氛围整个销售期间,全区加大了烟花竹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区安监局 印发XX区烟花竹安全管理规定180份,通过各街道、社区居民委 发放张贴宣传画200余张,传单5000张,张贴通告1000份,利用 报、窗、栏等形式发动全方位的宣传。四是突出重点,提高监管实效。全区的烟花竹监管工作,在做好对销售点的常态管理的同时,突 出监管重点。一是确定重点时间段(腊月小年当日、腊月28至30三天、 正月15当日),加大执法力量,多组分片检查;二是划定重点地区,将 泉水街道、山东路地区、泡崖街道区域划定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点地 区,加强对这些区域的执法检查;三是列出重点监管的销售网点,要求 这些销售点写出书面的安全经营保证,提高其自我约束力。通过这些 措施,有效地规范了经营行为,全区经营秩序有了更明显的提高。五是推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深入开展打非专项整治 和烟花竹安全大检查行动。按照"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根据 职责分工,分别由区安监局牵头成立了 3个联合执法检查组,组织开 展道路运输、打击非法贮存、打击非法销售专项执法行动。整个销售 期,由区安监局组织协调,开展了较大规模的联合执法行动4次,全 区共出动警力63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200台次,在重点路段设卡检 查运输车辆300台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7个。各街道也分别成立了 由安监站、辖区派出所、辖区工商所和行执法队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 开展辖区内的联合执法行动30余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19个,在打 击非法销售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维 护了市场秩序,辖区内非法贮存非法销售行为明显减少。六是从严管理,加大打击力度。一是加强日常监管。进入销售期后,区安监局成立了两个烟花竹 执法检查组,每组3人,开展执法检查,销售旺季,全局人员由局领 导班子成员带队分三组检查;各街道在腊月小年至腊月30 ,每天检查辖 区销售点2遍。整个销售期,区安监局和各街道安监站共检查销售点 2965家次,现场整改安全隐患215项,对1家严重违规的销售点下达 了责令改正指令书并立案处罚。二是保证较高数额的风险抵押金。 我区今年的风险抵押金继续保持往年的5万元数额,有效地约束了销 售点自觉守法经营行为,对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三是对销售点电气消防设施高标准、严要求,各销售点不仅按要求安 装防灯和防开关,配置水桶和砂子,在电线敷设方面要求全部穿管或 使用符合要求的电缆线。七是严格执行零储存规定,加强销售期结束后剩余烟花竹的安全 监管。为加强对销售单位剩余烟花竹的管理,确实使每个经营单位达到 零贮存的规定要求,确保整个销售期的安全,我们提出了具体要求, 各街道安监站组织对本辖区的烟花竹经营单位剩余烟花竹贮存情况进 行集中检查,详细填写检查记录,由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各销 售点将检查记录以及卖场和库房照片上报区安监局备案,区安监局进 行抽查,确认按规定贮存后再退还5万元风险抵押金。对违反规定未 进行贮存的经营单位我局按规定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三、存在问题一是对个别非法销售行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金三角市场南门 残疾人等共4处非法销售点多年来一直从事非法销售烟花竹销售,区 安监局无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辖区部门也担心对其采取行动会引发 社会矛盾,使其多年来成为了钉子户,无法取缔,造成这条街的其它3 户无证销售点也无法管理,也对旁边的合法经营业户造成了很大的冲 击,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其部分存放在旁边居民楼内的烟 花竹和人员流动性大、密集,形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二是今年的销售管理过程中,由于部门加大了对烟花竹的管理, 造成了辖区内烟花竹销售管理的"出多处,多头执法"的混乱局面, 销售业户感觉到销售市场的管理混乱。四、有关建议L对于金三角非法销售钉子户,建议在下一年度由市安监局出面 协调市治安支队联合取缔。2、针对今年销售管理的情况,建议市局在销售开始前,对轻体房 的占道审批、部门的管理做好相关的协调工作。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2按照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 < 四)11省政府安 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整改安全问题隐患切实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大安委办发C20xx) 1号)要求,县 执法局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群众 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确保辖区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形 式持续稳定向好,现将工作总结如下:一、成立领导小组一是根据人员变动,调整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 任副组长,各股室、大队、数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 组;二是及时召开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题会,传达文件精神,部 署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细化工作任务,按照"一把手负 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股室大队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做好检查台账管理。二、强化宣传落实一是利用执法岗亭LED显示屏、局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普 及安全知识。二是春节期间在政府广场、商业街、蓬莱公园等人员集 中区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孔明灯的通告22份。共劝导 180余人次停止燃放孔明灯,销毁44起燃放或正要燃放的.孔明灯。暂 扣90余个孔明灯,制止随意燃放烟花爆竹20余起。三、狠抓工作落实(-)我们按照"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加强防范"工作思路, 深入办公室、仓库、执法岗亭、机关食堂等各个隐患部位,组织开展 火宅隐患排查4次,对检查发现的电路老化1处进行了及时更换。(二)对夜市烧烤进行集中整治,全面清理辖区炭烤炉具,动员 业主更换老化电线以及环保无烟烤具。截至目前已完成环保无烟烤具 41户。(三)针对辖区内焚烧垃圾、烟熏食品等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共 制止焚烧垃圾16起,烟熏食品96起。(四)及时查处了占用消防通道、小区大门的占道经营、堆放杂 物行为21起,实现了各类消防隐患IO0%的整改率。(五)大年三十上午,县执法局组织执法人员60余人会同消防、 公安、社区等部门对熊家大湾市民祭祖烧纸引发的山火进行扑灭。春 节期间,县执法局共协助相关部门扑灭野火3起。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3春节临近,海南将进入烟花爆竹消费旺季。为预防销售燃放烟花 爆竹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确保广大群众、游客度过一个欢 乐祥和的新春佳节。近日海南省级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xx年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 各部门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通知提出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春节期 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可以增添节日气氛,但如燃 放措施不当、管控不到位,极易造成火灾、人身伤害等事故,并且烟 花爆竹在生产、运输、销售过程中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燃放烟花爆 竹不仅产生大量垃圾,而且会增加空气中颗粒物(PMl0、PM2.5)、二 氧化硫等污染物浓度,造成环境污染。为防止发生这些问题,必须依 据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法规,对春节期间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实施严格 管理。各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 取有效措施,做好管控工作。各市县政府要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条书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 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春节期间烟花爆 竹禁限放方案。要明确部门职责并将责任落实到人,结合冬季防火部 署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管销售渠道、严控燃放区域、严格监管手 段,认真落实禁限放各项规定。省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 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存储、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共同做好春节期间 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通知强调要科学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措施。各市县政府 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的政策措施,及时发布通告, 明确重点内容。一是明确禁止销售、燃放区域。城市建成区内和城市 建成区外重点区域(即国家机关、医院、公共娱乐场所、民用机场、客 运车站码头、加油站、公园、游览区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范围内), 以及其它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要明确划定范围并提前公布。 二是明确限制销售、燃放区域及时段。考虑到海南居民春节燃放烟花 爆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