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2份.docx
土地承包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发展经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增加村民收入,在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互相制约,相互遵守,特签订如下协议。一、承包费每亩土地每年租金为元,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将在±地,自愿租赁于乙方。二、承包期限为一年,自一年月一日至年月日。三、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地内建加工厂,搞经济建设。四、乙方在取得承包土地经营权后,乙方拥有原承包土地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如有其他人无故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五、甲方同意乙方按协议正常交付甲方租金的情况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的方式。但如不按期交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本合同并终止另行承包的合同。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所得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对此进行干涉。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单方面毁约,甲方毁约赔付乙方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毁约,则处罚违约金。七、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义务。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3、甲乙分离或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4、如承包土地国家使用,所包赔费用归甲方所有。乙方厂房房屋补偿款归乙方所有。八、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十一、不能建设污染的行业。十二、未尽事宜,在政府允许状况下,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甲方:(盖章手印)身份证:乙方:(盖章手印)身份证:证明人:(盖章手印)身份证:年月日土地承包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响应国家土地流转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东安县昆山镇刘集村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一、甲方将依法所得的责任田承包给乙方,在承包期内,乙方享有独立自主的经营管理权。二、合同期限从2017年5月4日起到2028年5月4日止。三、甲方将承包给乙方的土地大约承包给乙方。四、承包价格及支付形式:承包费按每年每亩1000元(含小麦补贴)三年一付。承包费需提前两个月支付。五、承包期间,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收回土地。如因乙方违反合同迟交承包费,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六、承包期间,如遇到国家组织征用土地,所得赔偿如按年支付,乙方只得本合同期内的赔偿,承包期后的赔偿归甲方所有。七、违约责任:上诉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违约方承担。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