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第一文库网! | 帮助中心 第一文库网-每个人都是第一
第一文库网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学术论文>
  • 全科教育>
  • 应用文档>
  • 行业资料>
  • 企业管理>
  • 技术资料>
  • 生活休闲>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第一文库网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工程领域实施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通知.docx

    • 资源ID:1007680       资源大小:15.83KB        全文页数:4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0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QQ登录 微博登录
    二维码
    扫码关注公众号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0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工程领域实施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通知.docx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实施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一、工程款支付担保适用范围工程款支付担保是指为保证履行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由担保人为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的保证支付工程款的担保。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总价款在IOOO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应当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合同总价款在Iooo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或者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为同一主体的工程项目可以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合同总价款在IoOO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求总承包单位提供履约担保的,建设单位应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二、工程款支付担保基本要求(一)担保方式。建设单位采用第三方保证担保的方式,向施工单位提供保证支付工程款担保,担保人对其出具的保函承担担保责任。工程款支付担保以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等形式出具。保函应当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在保函约定的有效期届满之前,除因施工合同中止执行、解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外,保证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撤保。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或专业担保公司不得同时为同一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承包履约保证担保或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和预付款保证担保。施工单位不得指定具体的保证人,建设单位提供反担保的,反担保方不得为该担保项目的施工企业或与施工企业关联的企业。工程款支付担保费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二)担保机构。工程款支付担保的保证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专业担保公司。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具有法人资格或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不包括银行储蓄所、分理处。专业担保公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且已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公司。专业担保公司应当有规范的操作流程和风险管理制度,能够承担工程风险预控和对债务人履约情况进行监管的责任;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单笔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金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20%O(三)担保额度。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建设工程合同总价款(扣除建设单位提供保证前已支付的工程款)的10%;同时不得少于履约保证金金额。实施施工过程结算的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按合同确定的过程结算周期实行分阶段担保,每阶段的担保金额不低于该段结算周期应付工程款的15%o建设单位支付相应工程款后,自动进入下一阶段工程的担保。三、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一)担保约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在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中对工程款支付担保予以明确约定。保证人应当在保函或保证中明确赔付方式及期限。保函约定的保证方式应当为连带责任。债务人在建设工程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责任,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有效截止时间为建设单位根据合同约定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项应付之日起30天至180天。工程工期延长的,建设单位应按实际工期要求相应延长担保期限。(二)办理时限。建设单位应自项目开工建设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完成工程款支付担保,将保函提交施工单位,并告知当地行业主管部门。(三)担保履约。在保函约定有效期内,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结算款的,施工单位有权要求保证人按照应付未付工程款为限,在担保范围内履行保证责任。在保函约定有效期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四)担保解除。当保函约定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或保函约定期限到期,保函法律效力自动解除。(五)重新担保。保证金额全部代偿后工程仍未完工的,建设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施工单位重新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否则,施工单位有权停止施工并要求赔偿。四、工程款支付担保监督管理(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工程款支付担保工作机制,对辖区内的工程款支付担保进行监督、管理,对施工单位启动支付担保索赔的项目,予以高度重视,积极跟踪调查,避免因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发生。(二)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属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清偿或先行清偿的行政处理决定,建设单位到期拒不履行的,可从其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中先予划支相应数额的款项给被拖欠工资农民工本人:1 .建设单位不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2 .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施工,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3 .建设单位因工程数量、质量、造价等与施工单位产生争议拒绝拨付工程款中的人费用,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4 .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5 .工程项目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建设等法律法规,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三)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予以处罚。

    注意事项

    本文(工程领域实施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通知.docx)为本站会员(lao****ou)主动上传,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