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风文明建设中的村级治理结构及其效能——基于XX村“人情风”整治的调查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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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风文明建设中的村级治理结构及其效能基于XX村“人情风”整治的调查研究行政与自治是开展乡风文明建设的两种基本工具,其不同组合方式生成了行政支配型、自治主导型、行政适配自治型三种村级治理结构。基于XX村“人情风”整治实践考察发现,行政适配自治型治理结构因基于村民同意的内生性公共规则能够获得权威基础,共识+强制”规则嵌入能够获得普遍约束力,村民间的弥散化问责能够最小化治理成本,从而实现治理效能最大化。实践表明,治理人情异化现象并不必然以国家在场作为前提条件,乡村自主生产的公共规则可以部分约束人情内卷化困境,而行政力量适时嵌入则可以进一步提供规制权。在实践中,要通过处理好村民公共性与行政嵌入的关系,
2、找回乡村主体性。通过行政与自治力量在乡村场域中的有效互动,形成行政适配自治的善治局面,从而最大化基层乡风文明建设效能。乡风文明既是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有力抓手。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家庭家教家风作用,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实践探索中,各地涌现出以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无事酒”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等为代表的乡风文明治理模式。这些模式均包含相同的隐喻,即以行政嵌入为前提,强调国家制度规制与乡村社会调试,通过互相妥协形成治理上的暂时均衡。但这类治理模式普遍面临监管成本高昂、政府中心工作转移则出现反弹等困境。由此引发
3、学术及政策层面的探讨,国家在场是否是乡风文明治理的必要前提条件?笔者基于宜都市XX村“人情风”整治的历时性考察发现,乡风文明治理并不必然以国家在场为前提。乡土社会的自治资源可以内生出破解人情内卷化的公共规则,而行政力量通过嵌入规制权,则可以找回乡村主体性,实现乡村社会的长效自主治理。文献述评与问题提出认识我国乡风文明治理模式变迁及当下困境,对于有效治理人情异化现象具有基础性意义。在“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的传统时期,乡绅与宗族权威作为政府在县乡以下的代理人,承担着重要的礼仪教化职能,其所依赖的治理工具主要是乡规民约、家法族规与民俗习惯等非正式制度规范,其有
4、效运作的权威基础则建立在乡土熟人社会的传统礼法、基层组织的乡约宣教、家法族规的村落化与延展化、乡村精英的教化授命基础之上。人情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规范,不论是表达性送礼还是工具性送礼,都在维系私人网络方面发生着重要作用。在关系紧密的乡土熟人社会,人情网络比物质与金钱更加重要。而伴随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熟人社会逐步走向无主体熟人社会,作为治理主体的传统乡绅被政党组织所取代,村民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为家户个体与国家之间的直接联系所取代。支撑传统乡土规则运行的社会基础发生变化,各地名存实亡的村规民约不再能够发挥制约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作用。近年来,相互攀比、借机敛财、愈演愈烈的“人情风”异化本质上是
5、原有乡土文明规则趋于解体的结果。这一人情异化程度与村庄结构有着重要关系,在缺少结构性力量的中部农村,人情异化现象最为剧烈。有效治理人情异化现象,是实现乡风文明的重要内容与有力保障。以政策实践及学界研究来看,主要有以下两种路径。一是“行政嵌入一回应调试”范式。既然农村无法再生产具有约束性的公共规则,那么就需要政府输入具有权威性、约束性、群众性的公共规则,在现实中可以通过党和国家提供原则性倡议、基层组织给予政策性建议、群众自治组织出台村规民约来进行。乡村秩序瓦解是政府介入合法性与有效性的前提条件,政府通过输入政策规范、调动行政资源能够激活村庄内生资源,实现人情与乡村秩序重构。但政府通过自上而下行政
6、嵌入实质上是实现普遍主义取向的公共规则与特殊主义取向的人际关系结构的融合Q一方面,公共规则可以抑制人情名目;另一方面,却带来村民对公共规则选择性遵从。二是自治、法治、德治多因素融合范式。市场化冲击带来了乡村社会的转型,但这是乡村社会现代化不可抗拒的进程Q重构与市场化背景下相适应的乡村秩序需要在树立共同信念、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及行为规范建设三个方面努力。具体可以在党和政府引导下,通过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社会化路径,达到扩大治理主体、增加治理资源的效果。通过动员多主体参与治理,则可以适度矫正这一人情异化机制。基层政府通过搭建起村民之间交流互动的平台,促进村民参与基层社会自治,遵守社会网络的制
7、度规则。通过努力构建社会资本,从而促进社会成员间广泛合作,以此提高社会行动的成效。上述研究视角基本是以国家在场作为乡风文明有效治理的前提条件,但也有学者基于东中西及南北区域差异指出,人情属于社会事务,理应通过村民自治来解决。在中部地区,农民深为人情所累但自身又无法走出困境,应该采取基层政府出台文件加以规范引导的形式。亦有学者基于晋江农村移风易俗实践指出,移风易俗由地方政府发起,最终经由基层组织推动转化为地方自主性治理,其中,发挥关键作用的机制在于有为政府的政治动员、协同治理以及柔性治理方式。尽管这一理论推导承认乡风文明建设理应由村民自治行动加以解决,但在具体行动路径上,仍然没有超脱出自上而下行
8、政引导自治的视角,即仍然认为国家在场是乡风文明有效治理的前提条件。这一视角最大的挑战在于,当行政力量面临其他中心工作时,缺乏内生性力量约束的乡村极有可能会重新陷入人情内卷化困境。2023年5月,笔者借助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百村观察”项目,以宜都市XX村近十年“人情风”治理过程为观察对象,笔者发现的实践案例支持上述研究中所指出的村规民约仍旧是有效治理“人情风”工具的论断。但与已有研究不同,这一村规民约并非是行政力量自上而下行政输入,而是源于村民自主建构。自主建构的村规民约最大的优势在于能够获得村民的自愿性认同。同时,无需行政力量常态在场,便能够实现乡风文明的长效自主治理。这一案例可能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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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明 建设 中的 治理 结构 及其 效能 基于 XX 人情 整治 调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