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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徐州市新元中学图书管理规定一、图书借阅制度图书流通工作是图书馆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图书馆对师生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以先跟任课教师交流现阶段适合看哪些书目,这样可避免盲目性,节约时间。二、入室借书,个人物品不得带入书库。三、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四、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五、学生凭借书证入室借书。每次可借2本,借期为20天。教师每次可借5本,所借图书非教学用书须在一个月内归还,教学用书
2、学期结束归还。五、对借书逾期不还者,视其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甚至停止借阅。六、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涂改、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免遗失。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七、开架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图书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窃处理。八、借书证只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若有丢失,应立即到图书室挂失,如发现无冒借情况,可予补发。挂失前借出的图书由借者本人负责。二、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一、本馆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
3、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图书管理员处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H)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4、
4、污损书内的机读条形码,赔偿5元。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2016/11/28学生入馆须知:(1)学生进入图书馆需持有本人借书证,不得持有他人借书证借书,学生拾到借书证者请及时交到德育处。(2)学生进入图书馆需保持安静,借书时自觉排队,不插队,如有大声喧哗,打闹等扰乱图书馆纪律的行为将给与
5、两周内禁止借书的惩罚。(3)在图书馆选书完毕时保证图书的书根向外,置于书立内,不要乱架摆放,或者直接扔在书架上,此类情况如有发生,一周内禁止借书。(4)看完书之后请及时归还,防止超期,超期罚款每本书一天一元。(5)请借阅图书的同学要爱惜图书,不要破坏书标和条形码,如有损坏每种5兀。(6)请同学们谨慎保管图书,如有丢书,损坏,缺页,图书散架等不能及时归还的图书的行为,将根据新元图书馆管理规定进行惩罚性赔偿。(7)借书离开时,请注意图书是否已损坏,一但带出图书馆,所出问题由个人负责。(8)如果已经欠款是无法再借图书的,只有归还欠款才可以继续借书。(9)还书时请排队,同时请注意观看你的图书是否已经归还成功,防止有没还上图书的情况发生。(10)学生每人最多借书两本,期限20天(H)每周图书馆开放4天,周四只可还书,每周一五可借书.开馆时间:12.1512.30(12)如果有其他情况,请及时到初二办公室找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