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报销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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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4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报销说明根据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14】8号),学校资助每个项目1万元经费,立项时划拨80%,其他20%在结项验收后划拨。报销严格按照我校财务处相关规定执行,实报实销。一、开支范围1 .差旅费。用于课程建设过程中开展教学调研、学术交流等。2 .会议费或培训费。用于课程建设过程中参加的各类相关会议和培训等。3 .文献、材料费用。用于支付课程建设有关的文献资料的购置、检索、复印、打印费和材料费。4 .劳务费。用于课程建设过程中支付给相关人员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比例不超过课程建设总经费的30%,校内教师不允许发
2、放劳务费。5 .专家咨询、讲课费。用于支付课程建设过程中外请专家咨询、讲课费用。二、报销基本流程1 .整理票据、填写报销单据报销人员根据支出情况整理票据,填写支出凭单(如果有京外调研票据需要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有公务卡支出项目的需要填写公务卡报销明细表。2 .研究生处审核、记录报销人员携带票据到研究生处培养科审核并在经费使用记录簿上登记后,交由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在支出凭单上审批签字(报销金额不超过3000元);报销金额超过3000元需研究生处长在支出凭单上审批签字。各类调研、参会以及培训需填写我校相关申请表,经课程负责人同意后,需研究生处处长、主管校领导审核签字方可开展。3 .财务处核算并登记按照我校财务报销制度进行现金预约和报销,到财务处报销时需携带经费使用登记簿,并要财务结算人签字确认。三、报销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1 .研究生处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主楼235联系电话:846594862 .财务处财务处结算中心:教图楼1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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