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南(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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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南(征求意见稿)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是指基于“医疗器械数据“,采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其预期用途(即医疗用途)的医疗器械,包括第二类、第三类人工智能独立软件和含有人工智能软件组件的医疗器械(包括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本指南结合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特点,依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独立软件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独立软件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法规文件,明确了在上述文件基础上,对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旨在帮助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监管人员增强对人工智能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监管的认知,指导和规范全市医疗器械生产监管人员对人工智能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同时,为相关生产企业开展生产管理活动提供参考。本指南中引用的国家相关法规、规章、标准、检查指南等版本发生变化时,要以执行的最新版为准。随着法规、强制性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以及科技能力、认知水平的不断发展,必要时,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重新研究修订,以确保本指南持续符合要求。一、机构和人员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具有对数据和算法依赖性高的特点,数据处理和算法相关的机构和人员是关键性要素,生产企业应定义相关人员角色、明确职责和资质要求。(一)数据处理人员:生产企业应确立一名决策管理者全面负责数据处理相关工作。数据处理人员一般包括数据研究人员、数据管理人员、采集人员、标注人员、审
3、核人员、仲裁人员等,上述人员中标注、审核、仲裁人员之间不可相互兼任;应明确划分人员的职责、任职资质、选拔、培训、考核要求,如职称、工作年限、工作经验等;应有详细的任命流程、培训(如培训材料、培训方案)及考核记录(如方法、频次、指标、通过准则、一致性)等;对于生产企业外部聘用人员的还应记录聘用、主要执业机构、与产品相关的培训等信息。(二)算法相关人员:生产企业应建立具有算法研发能力且稳定的算法团队,并确立一名管理负责人承担算法的研发、部署和更新责任。算法团队人员一般包括:算法研究人员、算法工程人员、算法测试人员、算法部署人员,上述人员中测试人员不可与其他角色兼任。若采用外部委托研发或者直接使用开
4、源项目进行算法的研发,则必须有算法测试人员和部署人员,并对算法相关的质量负责。二、厂房与设施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的数据集是进行开发的要素,对采用自建数据集的产品,数据预处理、清洗、标注等操作的场所为真实场所或模拟场所,真实的场所应明确空间、照明、温度、湿度、气压等环境条件并保持相关记录,采用模拟场所情形可根据产品实际情况调整模拟程度,需详述调整理由并予以记录;对采用公开数据集、第三方数据集,则需对数据集开发方所能提供范围内的场地信息进行记录。三、设备生产企业应结合自身产品的实际情况,在产品生存周期过程提供充分、适宜、有效的软硬件设备、开发测试工具、网络资源以及以及病毒防护、数据备份与恢复等保证措施
5、。(一)数据集构建所用设备:1数据采集设备管理应明确兼容性和采集特征等要求,设备的兼容性记录应包括采集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性能指标等要求,若无需考虑兼容性要求详述理由并予以记录。采集特征需明确采集设备的采集方式(如常规成像、增强成像)、采集协议(如MRI成像序列)、采集参数(如CT加载电压、加载电流、加载时间、层厚)、采集精度(如分辨率、采样率)等要求。数据采集若使用历史数据,需列明采集设备及采集特征要求,并开展数据采集质量评估工作。2 .企业应配备执行数据集相关任务需要的资源,如访问、读取数据、预览、检索等任务需要的软件、硬件、网络配置。测试集应配备封闭管理需要的软件、硬件、网络配
6、置或管理要求。3 .数据标注应明确标注软件(包含自动标注软件)的要求,明确标注软件的名称、规格型号、完整版本、制造商、运行环境、软件确认等要求并予以记录。4 .若需使用特定的外部设备获取附加的信息(如病理结果、检验结果、数据模态转化、多模态配准、体积测量、三维打印等),设备的规格型号、计量信息(如需计量)等应确认要求并予以记录。5 .数据整理所用软件工具(含脚本)均需明确名称、规格型号、完整版本、制造商、运行环境,并进行软件确认。(二)算法研发所用设备:1需明确定义并记录进行算法训练所用到服务器算力的最低要求和兼容性要求(GPU型号和数量、CPU型号和数量、网络带宽等)。6 .需明确定义并记录
7、产品部署运行所需算力的最低要求和兼容性要求。7 .需明确定义并记录算法训练所用的操作系统、开发环境(编程语言及版本、集成开发环境及版本、Web服务及版本、支持软件及版本等)、算法架构(基础计算包、GPU指令集、集成开发环境插件等)。8 .需明确定义并记录算法测试所用的操作系统、开发环境、算法框架、基础服务等,若与其他外部设备进行配合或作为软件组件集成到其他医疗器械中,明确说明外部设备和器械的规格型号。9 .需明确定义并记录产品部署运行的操作系统、开发环境、算法框架、基础服务、虚拟机、应用容器引擎等。四、设计开发生产企业应结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生存周期过程,开展与软件安全性级
8、别相匹配的产品质量保证工作,确定需求分析、数据收集、算法设计、验证与确认、部署运行、更新控制等活动要求,将风险管理、可追溯分析(需包含算法和数据)贯穿于生存周期全程,形成记录。(一)需求分析1需求分析应当以用户需求与风险为导向,结合产品的预期用途、使用场景、核心功能,综合分析法规、标准、用户、产品、功能、性能、接口、用户界面、网络安全、警示提示等需求,明确风险管理、可追溯性分析、数据收集、算法性能、使用限制、现成软件(现成算法)的验证与确认等活动要求,形成软件需求规范和评审记录并经批准。2 .数据收集应当确保数据来源的合规性、充分性和多样性,数据分布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数据质控的充分性、有效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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