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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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动我省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3)60号)、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川府发(2023)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特殊教育规律,以适宜融合为目标,促进残疾儿童少年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实现最大限度的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特教特办;精准施策、分类推进;促进公
2、平、实现共享;尊重差异、多元融合原则,到2025年,初步建立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普及程度显著提高,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青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基本建立特殊教育质量评价制度,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业水平和待遇保障进一步得到提高。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地区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二、重点任务(一)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加大力度重点提高我省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农村地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阶段两头延伸,提高残疾人接受学前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
3、的比例。着力发展职业教育,完成国家规定的市县级残疾人中等职教部(班)、省级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盲、聋高中(部)的任务。(二)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全面推进融合教育,根据国家要求建立特殊教育质量评价制度,科学评估特殊教育对象和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对特殊教育课程标准和教材使用的研究,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拓展教学模式,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深入推进融合教育,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进一步深度融合。(三)进一步增强特殊教育保障能力。推进全省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缩小地区间发展差异。推进省、市、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加强特殊教育研究,完善专业指导机制。健全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加
4、大残疾学生资助力度,减轻残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完善特殊教育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吸引优秀人才。三、主要措施(一)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1 .适宜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入学。以县(市、区)为单位,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压实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主体责任,确保区域内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大力支持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教班,保障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其学籍并入当地特殊教育学校统一管理。2 .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鼓励并支持20万人口以
5、上的县(市、区)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较多且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学位不足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合理规划布局,满足残疾儿童入学需要。20万人口以下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鼓励在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教班。针对孤独症儿童教育基础相对薄弱的实际,依托当地特殊教育学校资源,开展孤独症儿童教育研究工作。以市(州)为单位,统筹规划特殊教育学校开办孤独症儿童教育部。鼓励支持成都市等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班)。3 .健全送教上门制度。各市(州)要完善送教上门服务标准,联合多部门采取“普校+特校”“教育+康复”等方式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能
6、够入校就读的残疾儿童不纳入送教上门范围。到2025年,各市(州)要推动实现送教上门学生数在已入学残疾学生数中占比降低至15%以内。要完善送教服务质量追踪体系,提高送教服务工作质量。(二)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1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积极开展随园就读。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举办学前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鼓励各地开办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幼儿园(班),尽早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教育、康复、干预服务。加强公办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建设,支持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接受学前康复教育。2 .着力发展以职
7、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各市(州)要支持并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增设职教部(班),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特教部(班)等形式招收残疾学生。支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到2025年,全省至少办好一所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盲、聋高中(部),每个市(州)和有条件的县(市、区)都有一个残疾人中等职教部(班)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3 .稳步发展高等特殊教育。鼓励高校开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增设适合残疾学生就读的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完善残疾学生就读普通高校措施。加强高校特殊教育学院建设,支持特殊教育及相关专业建设。支持普通高校、开放大学、成人
8、高校等面向残疾人开展继续教育,畅通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三)加强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1建立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联盟发展机制。特殊教育学校要通过和普通学校结对和集团化融合办学,构建发展共同体等方式联动共建,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实施,探索适应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共同成长的融合教育模式,推动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融合。加强普、特学校资源共享与整合,合力推进残疾学生信息上报、教育评估、转衔安置和个别化支持等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发展。2,完善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落实国家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用好评价工具,逐步完善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制度。开展融合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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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 特殊教育 发展 提升 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