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租赁经营类合同文书—房屋租赁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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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 承租人:地址: 地址:有效证件: 有效证件: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国籍: 国籍:双方于 年 月 日就租赁 楼 单元 室立此租约并同意共同遵守。(一)标准、租金、租期1承租人向出租人租用的房屋坐落于 ,该房屋为 室 厅 卫,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用途仅为居住。2本租约有效期限为 年,即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3该出租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进行房屋租金的调整,但若由法律的新增或修改,发生新的赋税,及出租人对该房增减设施设备时,出租人可与承租人协商修定租金。4本租约签订时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 个月房租 元人民币,余款按交付一次,在每次到期
2、前15日内交付。(二)保证金1承租人在签署本租约的同时,须向出租人交付相当于 个月房屋的费用充当保证金 元,作为承租人履行本租约各项条款约定的保证。2承租人不得一保证金抵付房租。3如承租人全部履行本租约各项条款,在租约届满、承租人交还所租房屋并结清各项费用后,10天内将保证金退还承租人,不计利息。(三)杂项费用承租方按月按时缴纳下列费用:1电话费按电话局标准计收,卫星收视费 元/月。2管理费 元/月/平方米,取暖费 元/平方米/年。3电话费于每月1日至25日至电信局交付,承租人如需开通国内及国际长途,可与出租人协商交付电话费押金 元,其他费用于每月末到物业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交付,上述费用如遇有关
3、部门调整,其调整差额由承租人负担。(四)房产管理1承租人对所租公寓,未经出租人许可,不得转让,不得改变公寓的使用性质。2承租人应遵守物业服务公司对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3凡需增加耗用能源之设备用具,必须经出租人同意方可使用。收音机、录音机、美容保健用具及500瓦以下电器除外。4承租人同意保持租用的住房、家具、用品、装修及设备整齐有序,完好无损。在租期终止或中途退租时,承租人应将物品完好地交还出租人,任何损坏、丢失,承租人应负责赔偿。5出租人需要进入出租房,为公寓建筑的维护、卫生、警卫、防火、救火、救护及其他管理上的必要时,经事先与承租人联系后,可进入出租房屋,对上述各项进行检查,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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