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庆市环境统计年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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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重庆市生态环境统计年报2023年1月1基本情况11.1 调查对象11.2 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22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22.1 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22.2 各地区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62.3 各行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93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123.1 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123.2 各地区工业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153.3 各行业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194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224.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情况224.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区域分布情况224.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行业分布情况251基本情况1
2、.1 调查对象根据生态环境部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3)18号),环境统计调查对象为2023年有污染物产生或排放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移动源以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工业源调查范围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中的全部工业企业(不含军队企业)。农业源调查范围为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其中畜禽养殖业主要包括生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五类畜种的规模养殖场及规模以下养殖户。生活源废水污染统计范围涵盖居民生活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第三产业;废气污染统计范围涵盖居民生活和国民经济行
3、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第三产业、第一产业中的05大类行业和工业源废气非重点调查单位。移动源调查范围为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及低速货车、摩托车。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调查范围为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其中,污水处理厂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不包括企业内部自建自用废水处理厂)、其他污水处理设施和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名录库为总体样本,按照重点调查单位筛选原则,2023年重庆市共筛选3760家重点调查单位。其中工业源2874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886家,包括811家污水处理厂、38家生活垃圾处理厂、37家
4、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注:农业源、生活源以及移动源均以全市作为单位进行综合调查,不对具体单位逐一详查,故未纳入调查单位数统计。1.2 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全市共排放废水15.26亿吨,其中工业源排放2.15亿吨,生活源排放13.09亿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统计排放量时不包括污水处理厂,下同)排放18743万吨。废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32.06万吨,氨氮排放2.01万吨,总氮排放5.92万吨,总磷排放4639.19吨(注:2023年废水污染物排放统计包含农村生活源)。废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6.75万吨,氮氧化物排放16.70万吨,颗粒物排放8.47万吨,
5、挥发性有机物排放I1IO万吨。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272.14万吨,综合利用量1909.50万吨,综合利用率83.9%;危险废物产生量83.53万吨,利用处置量102.64万吨(含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无倾倒丢弃量。2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2.1 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2.1.1 废水排放情况2023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15.26亿吨,其中工业源排放2.15亿吨,占全市废水排放总量的14.1%;生活源排放13.09亿吨,占全市废水排放总量的85.8%,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187.43万吨,占全市废水排放总量的0.1%。2023年全市各类源废水排放量分布情况见图2.1。图2-1202
6、3年全市各类源废水排放量分布情况2.1.2 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2023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2.06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9318.12吨,占全市排放总量的2.9%;生活源排放13.24万吨,占全市排放总量的41.3%;农业源排放17.88万吨,占全市排放总量的55.8%,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56.11吨。2023年全市各类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布情况见图2-2o200000180000160000140000120000100000800006000040000200000单有7吨.工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农业源图2-22023年全市各类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布情况2.1.3 氨氮排放
7、情况2023年全市氨氮排放量为2.01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358.04吨,占全市排放总量的1.8%;生活源排放1.64万吨,占全市排放总量的81.6%;农业源排放3334.30吨,占全市排放总量的16.6%;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6.69吨。2023年全市各类源氨氮排放量分布情况见图2-3。图2-32023年全市各类源氨氮排放量分布情况2.14总氮排放情况2023年全市总氮排放量为5.92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2665.97吨,占全市排放总量的4.5%;生活源排放3.16万吨,占全市排放总量的53.3%;农业源排放2.49万吨,占全市排放总量的42.1%;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97.06吨。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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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重庆市 环境 统计 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