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承接的工程交由子公司施工如何规避法律风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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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母公司承接的工程交由子公司施工如何规避法律风险张建来 2019年1月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下文简称管理办法),对建筑工程施工领域的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资质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进行了具体规定。针对转包问题,管理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母公司承接建筑工程后将所承接工程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施工的情形”属于转包行为。实际上,住房城乡建设部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做出上述规定并非立法上的创新。从法律角度来说,上述情形属于转包没有任何疑问,此次住房城乡建设部只是进一步予以了明确。但由于在实务中,监管部门对此类转包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强,部分大型集团性工程
2、企业一直按此种违法模式操作,并习以为常,便忽略了其中的法律风险。此次,住房城乡建设部再次予以明文禁止,给此类工程企业的运营模式带来了较大的冲击。对此,工程企业应如何正确应对?如何在确保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在集团内部进行最优的资源整合?下面,笔者结合自己多年来的实务经验,提出如下应对之策。一、母公司将承接的工程全部交由子公司实施行为的性质分析对于转包问题,国家相关法律均是绝对禁止的。建筑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
3、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上述法律中的“他人”或“第三人”,是指承包人(中标人)以外的法律主体,包括法人和自然人。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与母公司并非同一个法律主体。母公司将其承接的工程全部交由其子公司施工,显然属于转包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转包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将导致如下法律后果:转包行为无效,所签署的合同无效;建设单位有权解除工程承包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旦发生质量事
4、故或安全事故,转包人将承担连带法律责任,甚至可能承担刑事法律责任;转包人将可能被处以行政处罚,甚至被取消工程相关资质。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母公司仅将承接的部分工程交由其子公司实施,与子公司签订分包合同,但如果交由子公司分包的工程属于主体性、关键性工程,仍然属于违法分包行为。二、母公司将承接的工程全部交由子公司实施的原因分析在实务中,母公司将其承接的工程全部交由其子公司施工的情形普遍存在,笔者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有四个方面。其一,在工程投标时,由于子公司的业绩或资质条件缺乏竞争力,为了提高中标的可能性,顺利拿下项目,往往会以母公司的名义参与投标。中标后,母公司再将工程全部交由子公司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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