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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总则51.1 指导思想51.2 编制依据51.3 适用范围51.4 工作原则51.5 灾害分级52主要任务62.1 组织灭火行动62.2 解救疏散人员62.3 保护重要目标62.4 转移重要物资62.5 维护社会稳定63组织指挥体系63.1 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63.2 指挥部成员单位任务分工73.3 扑救指挥113.4 专家组124处置力量124.1 力量编成124.2 力量调动135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135.1 监测135.2 预警145.3 信息报告156应急响应166.1 分级响应166.2 响应措施176.3 区级层面应对工作197综合保障247.1 输送保障247.2 航空救援飞机
2、保障247.3 物资保障247.4 资金保障258后期处置258.1 火灾评估258.2 火因火案查处258.4 责任追究258.5 工作总结258.6 表彰奖励258.7 约谈整改259附则259.1 灾害分级标准259.2 预案培训演练279.3 预案管理与更新279.4 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279.5 预案解释279.6 预案实施时间271总则1.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3、,健全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重庆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璧山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制订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1.4 工作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重庆市璧山区森林防灭火指
4、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密切配合,共同防范应对森林火灾。1.5 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四个等级。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2主要任务2.1 组织灭火行动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发生。2.2 解救疏散人员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并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2.3 保护重要目标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2.4 转移重要物资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2.5 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严密
5、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3组织指挥体系3.1 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3.1.1 区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重庆市璧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森防指)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指挥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常务副指挥长:区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区长。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联系负责人,区应急局、区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区公安局分管负责人。区森防办设在区应急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区林业局可以按程序以区森防指名义部署相关防火工作。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
6、、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区人武部、武警区中队、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国网重庆璧山供电分公司分管负责人。3.1.2 镇街及村(社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各镇街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辖区内森林防灭火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森林火情早期处理工作。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根据需要成立应急工作机构,承担本辖区、本单位的森林火情早期处理工作。3.2 指挥部成员单位任务分工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媒体做好森林防灭火政策解读、成效和
7、公益宣传;指导有关部门做好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教育。负责协调、指导和组织广播电视系统开展森林防灭火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发布经区森防指审定的森林火灾信息和扑救情况。区委网信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森林火灾网络舆情的引导处置工作。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全区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项目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区级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的衔接平衡。区教委:负责指导全区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将森林防火知识纳入安全教育大纲,协同森林防火部门做好中小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落实免收森林防
8、灭火抢险救灾专用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等政策;负责协助指导森林火灾扑救中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负责协调森林火灾有关抢险救援工业产品的应急保障,组织落实区级医药储备的紧急调用。区公安局:负责依法开展森林火灾案件侦破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违规用火处罚工作,组织对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重大社会治安和稳定问题进行预判,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处置工作。区民政局:负责落实殡葬服务机构防火管控措施,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工作。区财政局:负责统筹组织安排全区森林防灭火经费预算,按程序及时拨付,并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9、配合做好森林防灭火有关工作。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火灾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周围区域环境开展应急监测,提出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的要求或者建议;指导开展事故现场污染物的清除、放射源的安全转移以及生态破坏的恢复等工作。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做好城市绿化树木的森林防灭火工作,配合区森防指做好防灭火工作。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运力,为扑火人员和物资快速运输提供支持保障;做好森林防灭火车辆公路通行保障和协调森林防灭火抢险救灾任务车辆免交收费公路通行费等工作。区水利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林区内人饮抗旱设施规划建设,为森林防灭火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农村野外安全用火的宣传教育,加强农事生产用火管控工
10、作;会同区林业局组织指导做好林耕结合部区域火灾预防工作。区商务委:负责组织和协调区内或跨区域应急生活物资供应,按程序动用区级储备物资,稳定市场供应;协助组织森林火灾扑救所需相关物资。区文化旅游委:负责指导、督促落实旅游景区内森林火灾防控措施,开展防火宣传。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建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做好卫生应急队伍人员、车辆、装备的调度工作。区应急局:负责区森防办日常工作;组织开展一般和较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市森防指做好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
11、组织编制森林火灾处置预案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开展实施有关工作;负责火灾信息发布工作;协调指导林区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区林业局:履行森林防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宣传教育、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防火预警监测工作,会同区应急局、区气象局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承担森林火情的早期处理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专业队伍建设、宣传教育、预警监测、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落实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区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和协调驻璧部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武警区中队:积极参加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区气象局:负责提
12、供全区及重点林区、重点时段的气象监测情况,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并提供火场气象服务,根据天气条件适时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与区应急局、区林业局联合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提供卫星图像数据,参与利用遥感手段进行森林火灾监测及损失评估。区消防救援支队:积极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国网重庆璧山供电分公司:负责对穿越林区的高压电线、电缆线路巡护,定期进行塔架安全检查,排除森林火灾隐患;负责扑救森林火灾应急电力供应、电力安全工作。区森防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做到高效协同,增强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应根据区森防指的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3.3 扑
13、救指挥3.3.1 分级指挥原则一般和较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区森防指负责指挥;重大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以及需要启动I1级及以上响应时(重庆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设定的响应条件)由市森防指负责指挥,区森防指配合,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同一火场跨两个区县行政区域且预判为一般森林火灾的,由区森防指负责指挥;预判为较大森林火灾的,在市森防指协调指导下,由区森防指负责指挥;预判为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由市森防指负责指挥。3.3.2 指挥机构组成发生一般、较大森林火灾时,区森防指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火场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扑火前指)。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指的统一指挥。驻璧部队遂行森林火灾扑救任
14、务,接受区森防指统一领导;部队行动按照军队指挥关系和指挥权限组织实施。区级扑火前指设置如下:总指挥:区森防指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副总指挥:区森防指副指挥长、区人武部副部长调度长:区森防办主任(区应急局分管副局长)成员:区森防指成员单位、事发地镇街主要负责人、驻璧部队参战力量负责人。扑火前指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治组、火灾监测组、通讯保障组、治安交通组、专家支持组、灾情评估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10个工作组(见附件2)o发生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或需要启动I1级及以上响应时(重庆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设定的响应条件),根据重庆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规定,区森防指指挥长担任市森防指火场前线指
15、挥部副总指挥,区森防指副指挥长担任新闻发言人。3.4 专家组区森防指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区级专家组(见附件3),对森林火灾预防、科学灭火、组织指挥、力量调动、灭火措施、火灾调查、评估规划等提出咨询意见。4处置力量4.1 力量编成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以消防救援支队、驻璧部队、民兵应急力量等支援力量为辅,以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企事业单位职工、机关干部及群众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区综合应急救援队和区东风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半专业队伍为各镇街组建的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队伍。4.2 力量调动根据森林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调动区综合应急救援队参与扑救,临近镇街扑火力量作为增援力量。需要驻璧部队参与扑火任务时,按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跨区县调动森林消防队伍增援扑火时,由区森防指向市森防指提出申请,按有关规定和权限执行。参加跨区县增援扑火时,根据市森防指命令,区森防指向区政府报告并组织实施。力量调动原则上以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从低火险区调集为主,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