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专项预案(暂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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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武隆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专项预案(暂行)1总则1.1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科学规范、协调有序、快速高效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专项预案(暂行)重庆市武隆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
2、件,制定本预案。1.3工作原则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救援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预防为主,科学救援。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发挥现代科技和专业支撑作用,依托消防救援、专业救援、军民联动、社会自愿群体等多种力量,有效预防和科学应对地质灾害。统一领导,分工联动。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本行业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部门间加强沟通协调,社会共同参与,实现联动互通,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同防灾格局。属地管理,分级响
3、应。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由事发地乡镇(街道)首先作出应急响应。根据灾情(险情)等级,市和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采取相应处置措施。14适用范围本预案是全区应对各类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总纲,指导全区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应急保障、预案管理等工作。适用于发生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的应对工作。乡镇(街道)、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参照本预案编制各类专项地质灾害应急预案O1.5应急预案的启动与终止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应急响应由高到
4、低分为四级:I级、I1级、川级、IV级。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对应I级应急响应,大型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对应I1级应急响应,中型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对应I11级应急响应,小型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对应IV级应急响应。发生I级、I1级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时,经国家工作组、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并作出应急响应。I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按照国家工作组要求决定响应终止。I1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市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决定响应终止。发生I11级、IV级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由区政府决定启动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
5、灾情(险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区政府决定响应终止。2应急组织体系2.1 应急指挥机构2.1.1 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地指”)是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总指挥部”)下设的专项指挥部。区地指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区应急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
6、、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气象局、区国资委、团区委、区红十字会、武警武隆中队、区人防指挥中心、武隆银保监管组、区消防救援支队、仙女山机场、武隆火车站、区供电公司、长江委武隆水文站等分管负责人。必要时,由区应急总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区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并接受市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机构的指挥调度O区地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地指办”)设在区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局分管负责人担任。2.1.2 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应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和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拟定本地区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抢险救援措施。2.2 应急指挥机构职责2.2.1 区抗震救
7、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地质灾害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2)指导和检查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准备和应急体系建设,指导街道、乡镇和区级相关部门、重点企业编制地质灾害点的应急方案。(3)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协作联动等工作机制;(4)启动川级、IV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措施;(5)组织、指挥、协调各级各部门抢险救援力量,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6)收集、掌握地质灾害有关信息,发布I11级、IV级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向区政府报告工作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7)指导协调街道、乡镇和区级相关部门开展灾后恢复与重建工
8、作。2.2.2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办公室(1)督促、指导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区地指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情况;(2)当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时,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撤离、转移、安置、救护受灾群众等先期处置;在区地指的指导下,开展抢险救援,并负责灾后善后和维稳等有关工作。(3)统筹协调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援工作;(4)统筹协调制定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规划,编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5)组织地质灾害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6)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突发事件调查与评估。2.3现场组织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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