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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向美好生活的数字福祉编者按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等文件的相继出台,数字中国建设备受社会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更好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正确把握数字技术与美好生活的内在联系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全球数字化进程中,中国的数字化实践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特的价值意蕴和使命任务。数字中国建设强调要构建适应数据特征、符合数字经济发展规律、保障国家数据安全、彰显创新引领的数据基础制度,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为深化创新驱动、推动高质量
2、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为此,本刊特别约请两位学者分别从数字福祉与人民福祉、数字中国的治理意涵等角度探讨数字中国建设与美好生活之间的关系,以期引发学界的进一步关注和研讨。数字福祉是数字技术向善的社会实践,是人类福祉在数字化进程中所呈现出的新样态。依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3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稳居世界第二。事实上,从我国关于数字中国的发展战略规划与人民的日常生活实践来看,数字化早已超越经济意义,并从生活、文化、教育等多个方面致力于人民幸福感的提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再次指明了数字化所具有的重大战略意义。在基于
3、技术发展“构筑美好数字生活新图景”的进程中,我国将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数字中国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正是在此进程中,数字中国与美好生活二者的内在逻辑悄然汇聚,并形成了破解数字异化、通向美好生活的数字福祉。1、以对数字福祉的系统认知助推技术赋能,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虽然哲学界、心理学界、经济学界等关于福祉有不同的解读,但都共同指向了幸福,恰如世界卫生组织2023年版的健康促进词表所示,福祉意指个人和群体都能感受到幸福。据此,可以把数字福祉视为个人和群体在数字化环境中的幸福感。在人类社会的数字化进程中,数字技术的无所不在与人对数字技术的高度依赖使得人与技术的共融成为人与技术关系的现有形态。在这种共融中,
4、数字技术与幸福感之间的张力既是技术发展的痛点与难点,又是数字化转型的热点。近十年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围绕由新兴技术驱动的数字福祉所展开的系列探寻,旨在抓住数字化转型的机遇,尽可能规避技术风险,减低技术负面效应,助推技术赋能,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因此,数字福祉作为数字化进程中的一种新样态,是数字基础设施与数据要素对福祉的激活与释放,是福祉的数字化与数字化的福祉二者的辩证统一。其中,福祉的数字化是指人民福祉通过数字技术实现,即伦理观念的技术化;数字化的福祉是指数字技术本身应当提升人民福祉,即技术应内禀正确的伦理观念。然而,这种辩证统一的实现决不是基于文字的逻辑演绎,而是基于正确理论框架展开的实践行为
5、。因此,第一要务是从开端,即从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顶层设计来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大数据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强调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运用大数据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跳出技术中立论的立场,超越技术万能论与技术工具论的思想框架,系统研判数字技术的潜在风险及其负面效应,最大限度消除数字技术对人类的羁绊,让数字文明造福人民,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以增进民生福祉的理念为基础,遵循人民对美好生活的伦理追求与国家安全理念高度相统一的逻辑,深度反思数字技术可能引发的伦理问题。与此同时,从终端,即关于对数字中国建设的
6、监测评估来看,应提升人民福祉的权重,有效增强数字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数字农业”“数字社区”“数字教育”“数字政府”“数字文化”等逐渐进入人民生活,这些数字化转型实践充分体现了数字技术和民生的协同发展。从关于数字中国建设发展的报告来看,技术发展、信息技术与产业、数字经济、电子政务、人民群众获得感、网络空间治理、数字文化、数字产业、网络安全等均被视为对数字中国建设进行监测评估的要素。然而,就目前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评估而言,在近五年所发布的关于数字中国建设与发展的系列报告中,虽然已经将人民群众获得感、信息惠民便民利民、社会服务的普惠便利等与人类福祉相关的因素纳入到关于数字中国建
7、设的主要成效、重大成就、数字中国发展地区评价等之中,但相对于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等而言,关于福祉的评估更多是以较为碎片化的形式散落其中。因此,亟须形成对数字福祉的系统认知,为全方位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提供可供参考的理论基础,进而使得数字技术能够以更精准与更全面的方式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从更高的意义上实现技术赋能。2、以对数字福祉的科学把握破解数字异化问题,助力建设美好生活21世纪全球数字化趋势显著,伴随人类的深度数字化与数字的日益智能化,数字异化现象也随之出现,并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时代问题。近年来,数字资本主义、算法偏见、数据歧视、数字鸿沟、数字霸权、数据忧惧等数字异化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
8、点与数字化转型的难点。事实上,在数字技术对人类社会的日常生活方式与思维方式、国家治理方式等全范围重塑的当下,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的生产要素,其对人类社会形态与文明的构建使得现有的伦理秩序遭遇到严峻挑战,基于数据的数字化转型以无所不在的方式从物质和精神两个维度渗透在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其中,物质维度是指诸如在线会议、数字医疗等人类生存环境的数字化;精神维度是指诸如数字思维、数据智能、数据记忆等人类思维或者意识的数字化。而上述两个维度的融合必将使技术与人类福祉之间的摩擦更为尖锐,进而使对这种摩擦的应对与破解也越发迫切。在日常生活中,幸福与福祉常常被视为同义词。基于此,技术与人类福祉从生存论的意义上就已
9、经关联在一起。与此同时,反观人类发展历史,对技术这一必备品的实验研发与哲学审视一直以如影随形的方式呈现。在这种呈现中,除了技术与人类福祉之间的正向相关之外,技术与人类福祉之间的摩擦也一直备受关注,而关于这种摩擦的哲学探寻,恰恰是破解这种摩擦的一条必由之路。对此,马克思的劳动异化理论进行了深度解析。在马克思看来,科技只是劳动的手段,劳动的异化最终必然会导致科技的异化,“他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受摧残”。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的社会条件下,科技的加速发展将会加速异化的进程,以致连工人都“变成
10、了机器”。要改变这一现状,就必须扬弃劳动异化,实现人性的复归。而法兰克福学派与海德格尔等人关于技术对人的冲击与压制等现象的分析,在揭示技术对人类异化的同时,也打开了推动技术与福祉进行双向奔赴的可能性。数字异化问题源自数字化转型对人类福祉所构成的危险。然而,这种危险虽然以技术对人类福祉挤压的方式出现在日常生活之中,但人类绝不能因这种危险而忽略了技术对人类福祉的提升。事实上,这一切是在提醒人类应以更加有效的方式导引与规范技术的发展,避免上述危险。因此,在基于技术驱动的数字化转型中,必须高度关注数字异化问题,并将对其的消除作为一个重要任务,进而真正实现由技术驱动的美好生活。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
11、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所示,我国的数字化转型旨在“构筑全民畅享的数字生活”。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所发布的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就是对“数字鸿沟”问题的积极应对。这种应对是新时代技术发展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有效途径,是数字技术提升人民福祉的具体实践。毫无疑问,新一轮科技革命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是加快数字化发展与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支撑。依据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中的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两大基础”,推进数字技术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深度融合,强化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和数字安全
12、屏障“两大能力”,优化数字化发展国内国际“两个环境”的“2522”框架,关于数字社会精准化普惠化便捷化的不断追求已经将数字技术与人民福祉联系在一起,成为破解数字异化的一种有效方式。这种方式走出了技术与人文的对立,走向了技术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二者之间的有机融合,并从协同的视角展开了数字技术与人类福祉的系统性互构。也正是在上述互构的过程中,数字福祉逐渐呈现。3、以伦理先行厘清数字福祉的实现路径,推进数字中国建设从我国关于数字化的系列规划与政策来看,无论是数据要素的激活与数据潜能的释放,还是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文化等的政策规划,关于美好生活与福祉的伦理追求从未缺席。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
13、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明确指出,“着力消除不同区域间、人群间数字鸿沟,增进社会公平、保障民生福祉”。“持续提升数字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被写入国务院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的未来工作安排。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又进一步细化了数字中国与美好生活之间的深度关联。那么,这一伦理追求该如何实现呢?如果说数字技术是通过形成数字福祉的方式让人类拥有更好的未来,那么,如何研判数字技术发展存在的潜在风险和问题(数字开放与隐私保护、数据偏见等)、如何应对数字技术已经导致的困境和问题(数字鸿沟、社会公平、社会撕裂等)、如何实现有效的治理(技术治理、智能治理与数字治理三者的协同)等
14、,是通向美好生活所必须应对的。科技伦理作为推进科技向善的重要保障,为上述问题的解决提供了现实可能。2023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指出“伦理先行”“明确科技伦理原则”。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界、高等院校等多层级、多部委的科技伦理委员会的建立为技术与伦理之间的沟通提供了制度保障;技术哲学领域的伦理学转向与伦理学研究中的技术面相从不同向度展开的技术与伦理之间的对话,为技术伦理的研究提供了学理基础。就数字化转型而言,数字技术在人类社会中的重要意义显示了数字技术的不可或缺性,隐私技术、价值敏感性设计、适老化数字技术等的出现彰显了伦理融入技术
15、的可能性与有效性;由数字技术所引发的诸如公平、安全、信任、正义等问题与对上述问题的治理,显示了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当下,从前瞻性与反思性两个视角,以伦理原则与伦理观念为出发点所展开的关于数字技术的哲学追问,与基于数字技术所展开的伦理探究,两者共同为数字化转型中的伦理先行提供了丰富的学理基础与实践智慧。从技术发展的视角来看,数字福祉的实现路径可以通过自我管理App、养老数字平台、数字生活智能化、数字化治理等技术的方式呈现。但更需要注意的是,从技术伦理学的视角来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日常生活为出发点,对数字技术所展开的伦理关切是数字福祉上述实现路径的前提条件。因此,以伦理先行厘清数字福祉的实现路径,既是伦理对数字技术发展逻辑的规范与校勘,也是伦理对时代问题的现实观照与积极回应,更是对数字技术与人类未来这一宏大问题的系统哲学反思。也正是这种厘清,为全球数字伦理治理以及未来的数字化建设提供了实践智慧。(作者:闫宏秀,系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数字化未来与价值研究中心教授、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