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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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贯彻实施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和技能人才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3)58号)中共四川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3)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23)1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贯彻实施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一次、二次、三次全会会议精神,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提高待遇水平,增强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吸引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不断壮大技能人才队伍,优化技能人才结构,提升技能人才素质,缓解技能人才短缺问题,充分发挥技能人才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二)基本原则坚持能力为本。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充分发挥评价“指挥棒”作用,引导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方向,激发技能人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内生
3、动力。坚持科学评价。遵循技能人才成长规律,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完善职业标准,创新评价方式,规范评价流程,坚持考评结合、逐级认定,客观公正评价。优秀的可破格或越级考评。坚持效果导向。聚焦技能人才职业发展中的“天花板”问题,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岗位)设置体系,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延伸拓展其成长进步阶梯,推动形成人人学技能、有技能、长技能、比技能的技能型社会。坚持岗位使用。围绕用好用活人才,完善促进技能人才发展的政策激励措施,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让更多技能人才立足岗位,钻研技能,执着专注,实现岗位成才。(三)目标任务“十四五”期末,在以技能人员为主体的规模以上
4、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中,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全面贯彻实施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并与使用相结合、与待遇相匹配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涌现一大批高技能领军人才、大国工匠、天府工匠、四川工匠、能工巧匠,高端带动作用不断增强,引领集聚效应不断扩展,加快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等级清晰、素质优良、爱岗敬业的产业工人队伍。二、健全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体系(四)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实行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由用人单位、院校和社会评价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技能规范等有关规定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使有技能等级晋升需求的人员均有机会得到技
5、能评价。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技能类职业(工种),按规定实行职业资格准入,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评价机构实施职业技能评价,并做好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衔接。对尚未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但符合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和乡村振兴等工作需要,市场需求大、可就业创业的最小技能单元(模块),可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央驻川单位或省级行业组织进行可行性研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开发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按照国家要求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按规定备案通过后,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开展考核评价。鼓励和支持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通过的高等学校
6、、技工院校、职业院校面向本校在校学生组织开展技能评价。(五)健全技能岗位等级设置。企业根据技术技能发展水平等情况,结合实际,在现有职业技能等级设置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或调整技能等级。对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可在其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在初级工之下补设学徒工,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行业企业根据自身特点,考虑历史沿用、约定俗成等因素,对上述技能等级名称可使用不同称谓,并明确其与相应技能等级的对应关系。(六)完善职业标准体系。贯彻实施由职业技能标准、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构成的多层次、相
7、互衔接、国际可比的职业标准体系。以满足人力资源管理需要和职业教育培训、技能评价需要为目标,按照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确定的原则和要求开发职业技能标准、评价规范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并将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等要求纳入其中。联合有关行业部门,依托行业组织、龙头企业和院校等,积极承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发工作,根据我省行业企业技能人才需求有序开发建设具有四川特色的评价规范,并鼓励各市(州)、行业开发专项能力考核规范。(七)促进职业发展贯通。贯彻落实以职业分类为基础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职称制度、职业资格制度,并探索建立川渝、川藏等跨地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有效衔接、评
8、估结果互通互认、技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建立境外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避免交叉重复设置和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定,逐步扩大贯通领域。探索在数字经济等领域促进技术技能人才融合发展。三、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制(八)实行分类考核评价。用人单位、院校和社会评价机构要根据不同类型技能人才的工作特点,实行分类评价。在统一的职业标准体系框架基础上,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评价,要突出实际操作能力、传承和改进传统手工技艺、解决关键生产技术难题、主动适应创新创造等要素。对知识技能型人才的评价,要突出掌握运用理论知识指导生产实践、把握新趋势新动态、自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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