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目标下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研究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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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碳中和目标下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研究报告2020年,我国正式宣布将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我国基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中国承诺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的时间远远短于发达国家所用时间,需要付出艰苦努力。为此,我国将严控煤电项目,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广泛深入开展碳达峰行动。2021年人民银行工作会议强调,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持续推进绿色金融国际合作。近年来,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的支持和引导下,相关行业协会和市场主体共
2、同努力,积极推动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组织绿色金融研究和产品开发,对外传播我国绿色金融理念,我国逐渐成为全球绿色金融的重要参与者和引领者。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绿色金融政策不断完善,为绿色金融市场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新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推动了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作为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年初以来,绿色债券创新产品不断丰富,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三部委联合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绿债目录),将传统化石能源的生产、消费类项目移出支持范围,增加气候友好型项目,彰显支持履行减排承诺的担当和决心,绿色债券市场迎来了全新的发展
3、机遇。第一,中欧绿色债券标准的主要差异在于绿色项目的界定。欧洲绿色债券标准纳入了转型类以及扶持类项目,而绿债目录未包含相关领域。人民银行在绿债目录发布时指出正在研究转型金融相关标准。同时,在一些能源利用方面,两个标准的认定也存在区别。此外,在募集资金用途上,两个标准均要求募集资金投向符合相关标准,我国绿色金融债及绿色债务融资工具要求募集资金100%符合绿债目录要求,绿色企业债的比例为至少50%,绿色公司债的比例为至少70%。尽管中欧绿色债券标准存在一些差异,但“国内统一、国际接轨”是未来发展的趋势。第二,我国新版绿债目录与欧盟修订发布的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气候授权法案(以下简称法案)都体现了支持
4、绿色转型、碳减排等主题,旨在帮助金融体系将资本转向低碳经济。其主要差异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根据法案,欧洲所有投资者和大型企业都被要求每年报告其投资组合和活动中的可持续部分;我国绿债目录暂无这项要求。二是我国绿债目录有六个一级分类,包括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和绿色服务;法案所覆盖行业包括能源、交通、农业、林业、制造业、建筑等领域。欧盟分类方案由低碳、转型、扶持和适应这四个领域的科学标准组成。转型部分将每三年接受一次评估,并逐步趋于严格。第三,我国新版绿债目录融合了现行三个标准,更具金融市场适用性。绿债目录融合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
5、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适用于所有绿色债券类型和所有与绿色债券有关的经济行为。统一标准有利于绿色债券在不同场所及不同经济环节流通,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市场融合。第四,新版绿债目录支持的绿色项目范围有增有减,对未来绿色债券业务发展方向提供了重要指引。绿债目录增加了绿色农业、绿色建筑、可持续建筑、水资源节约和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绿色产业领域类别,删除了涉及煤炭等化石能源生产和清洁利用的项目类别。根据Wind数据统计,2020年煤炭化石能源企业当年发债余额约为3000亿元,占当年市场余额的5.7%。未来,此类发行人不仅无法发行绿色债券,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其融资业务也将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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