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财政部下达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全国各省市资金预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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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财政部下达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 光伏6.5亿元深圳、山西、内蒙古、吉林、浙江、湖南、广西、四川、重庆、云南、陕西、甘肃、新疆、青海省(市、自治区)财政厅(局):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205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和你单位申请情况,现拨付2020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资金支付方式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见附件2。项目代码和名称为“Z175060070001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支出列2020年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2116001风力发电补助”、“2116002太阳能发电补助”、“2116003生
2、物质能发电补助”,列政府收支经济分类科目“50799其他对企业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尽快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电网企业或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项目企业。二、电网企业应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已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助项目清单范围的发电项目。在拨付补贴资金时,应优先足额拨付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优先足额拨付2019年采取竞价方式确定的光伏项目、2020年采取“以收定支”原则确定的新增项目;对于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项目,优先保障拨付至项目应付补贴资金的50%;对于其他发电项目,按照各项目应付补贴资金,采取等比例方式拨付。三、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电网企业在拨付单个项目补贴资金时,不得超过发展改革委确定的合理利用小时数。四、为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电网企业应按年度对补贴资金申请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必要时可聘请独立第三方。按要求对补助资金进行核查产生的合理费用,可提出申请,并由财政部审核后通过补贴资金支持。附件:1.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汇总表2.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财政部2020年6月17日深圳:山西内蒙古吉林:浙江湖南重庆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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