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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潭综合实验区民宿备案核验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5号)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文化和旅游部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旅市场发(2023)77号)要求,优化政务服务措施,推动民宿产业升级发展,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民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规范、便利、可操作”的原则,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实验区开办民宿采取“一表申请、一口受理、并联审查、承诺备案、现场核验”的工作模式,以备案代替发证,优化备案流程。第三条民宿备案审查及现场核验工作,遵循“职责法定、并联审核、线上线下一体”原则。
2、各单位应在自身权责范围内严格审核,确保审核范围全面覆盖、审核内容权责对应、审核标准合法合规、审核结果清晰明确。区行政审批局对民宿备案、现场核验结果进行形式审查,并向申请人反馈结果;各片区管理局、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查,按任务需求参加现场核验。第二章民宿备案第四条民宿备案业务的对象包括:(一)在实验区已办理“住宿服务”商事登记,符合办法中相关申办条件,未办理备案的民宿经营对象;(二)在实验区已通过民宿备案,产权、经营权发生变化的民宿经营对象;(三)在实验区已通过民宿备案,且备案内容无新增构筑物,根据办法可新增构筑物的民宿经营对象。第五条民宿经营者应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民宿备案一次性告知清单(详见
3、附件4)提供备案事项信息或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交虚假材料。第六条民宿备案总体按照“申请一审查一结论”的一般程序执行(流程图见附件1),根据申请还可选择“增项”“变更”“更正”等其他程序。具体程序内容如下:(一)一般程序1 .申请。包含线下、线上两种方式。线下申请:申请人在区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平潭综合实验区民宿备案登记表(详见附件3)等申请材料范本,据实填写相关信息,备齐相关材料,一次性提交到区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民宿备案。线上申请:申请人使用“闽政通”APP中的“平潭通”小程序,点选“开办民宿一一备案申请”事项,按提示步骤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线上提交申请。2 .
4、审查。区行政审批局初步审查申请材料通过后,将申请材料分别流转给相关片区管理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并联审查。3 .结论。审查通过的,区行政审批局为申请人制作民宿备案二维码,民宿备案完成;审查未通过的,区行政审批局终止备案程序,并告知申请人具体原因。民宿备案全部工作需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二)其他程序1增项。民宿新增构筑物的增项备案按一般程序执行(填报材料详见附表备注)。备案通过的,新增构筑物信息并入民宿备案二维码信息。4 .变更。民宿已通过备案,产权、经营权发生变化的,应线下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据实填写平潭综合实验区民宿备案变更表(详见附件6),并提交相关证照、承诺书等材料,相关人员到场签字盖章。变
5、更材料审核通过的,变更民宿备案二维码;审核未通过的,区行政审批局终止变更程序,并告知申请人具体原因。民宿经营者应在产权、经营权变化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申请。鼓励符合条件的已备案非连片开发民宿通过申请变更为连片开发民宿。5 .更正。各审查单位发现审查有误的,应向区行政审批局提交更正申请,区行政审批局依申请更正备案结论,并告知民宿备案申请人。民宿备案申请人对更正结论有异议的,由提出更正申请的单位负责解释。第三章现场核验第七条民宿现场核验的申请对象:在实验区办理民宿备案(含增项备案),未经现场核验;或首次核验未通过,经整改需复核的民宿经营者。第八条民宿经营者应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民宿现场核验一次
6、性告知清单(详见附件5)提供核验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交虚假材料。核验内容见平潭综合实验区民宿现场核验情况表(详见附件9)。第九条民宿现场核验按照“申请一核验一结论”的程序执行(流程图见附件2)。具体程序内容如下:(一)申请民宿备案通过后,民宿经营者应及时向区行政审批局申请现场核验(现场核验申请表详见附件7),非连片开发民宿在150日内,连片开发民宿在240日内完成申请。首次核验未通过的,民宿经营者应在完成整改后提交复核申请,非连片开发民宿在30日内,连片开发民宿在60日内完成。复核未通过的,原则上不得再次申请。规定时限内,无法申请核验的,可书面向区行政审批局申请延期核
7、验,延期时长不超过30日(延期核验申请表详见附件8)。(二)核验现场核验工作由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片区管理局和区公安局、社会事业局、资源生态局、交通建设局、执法应急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核验任务参加。首次核验各单位或其委托机构(持委托书)均需参加;复核仅需有复核任务的单位参加。各参加单位对照现场核验内容当场出具核验意见并签名。现场核验工作需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完成。(三)结论现场核验通过的,民宿正式营业。复核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延期核验的,由区行政审批局取消相关民宿的备案资格(详见附件12),片区管理局牵头,区执法应急局配合,对民宿限期(90日内)拆除新增构筑物,按原建筑面积恢复。第四章年报制度
8、第十条年报对象:在实验区已通过现场核验的民宿经营者。第十一条民宿经营者应当于每年1月15日前,通过线下或线上方式,向区行政审批局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直至民宿终止营业。当年通过现场核验的民宿,自下一年度起报送。备案通过的民宿,经营者须购买保险(含房屋安全、人身安全等),确保民宿安全经营。第十二条年报内容为民宿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主要包括:民宿诚信经营情况、建筑保持情况等(详见附件10)。第十三条对年报内容,由区旅游文体局、行政审批局牵头组织抽查,各片区管理局、行业主管部门参加,采取“双随机”方式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3%(详见附件IDo未年报经催报,15日内仍不年报的,列入重点核查对象
9、。抽查通过的,民宿正常营业;抽查未通过且经整改后仍未通过,或连续2年未年报的,由区行政审批局取消相关民宿的备案资格,民宿所在片区管理局牵头,区执法应急局配合,对民宿限期(90日内)拆除新增构筑物,按原建筑面积恢复。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对连片开发民宿申请建筑风貌、建设用地等方面政策支持,超出本细则规定的,由各片区管理局集体研究后,牵头组织相关区直部门专题研究。非连片开发民宿,一般不得新增临时构筑物,投资额达500万元及以上的,各片区管理局研究决定该民宿能否新增临时构筑物。若有新增,在现场核验中对投资额度进行复核。第十五条本细则由区行政审批局会同相关单位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
10、期与平潭综合实验区民宿管理办法一致。附件1平潭综合实验区民宿备案流程图附件2平潭综合实验区民宿现场核验流程图附件3编号:平潭综合实验区民宿备案登记表申请人:申请日期:年月日受理人:受理日期:年月日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制第一部分基本情况1-1申请人基本情况市场主体名称市场主体类型口内资外资口港资口澳资口台资口其他国别(地区)(填写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营者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备选项)其他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121-2民宿基本情况民宿名称房屋地址产权证号码片发连开口是项目备案赋码-一一一否来源自有口租赁租赁期限设计单位设计资质建筑
11、总面积平方米楼幢数幢最高建筑层数层单幢建筑最大面积平方米客房数间经营用床位数个停车位数个卫生间数个餐厅面积平方米用餐位数个楼梯数量个疏散楼梯净宽米房型及最高售价房屋产权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房屋类别口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口农村集体、乡镇企业所有或使用的学校、农林场房、办公楼等闲置用房厂房、仓库等生产性用房口其他说明事项备注:1.此表按民宿房屋实际栋数填报,确保一栋一表;2.提交民宿设计方案一份,方案应符合平潭综合实验区民宿管理办法平潭综合实验区民宿备案核验细则相关要求。141-3房屋使用权证明房屋使用权证明兹有本村(辖区)居民,身份证号,其申请房屋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层数一层,由于历史
12、原因,未办理产权证,该房屋归使用。特此证明。证明人:包村经办:年月日年月日(所在地村民(居民)委员会印章)(所在地片区管理局或乡镇、彳管道印章)备注:无产权证的,填写权属材料缺失证明,由所在片区(乡镇、街道)及村委会同时予以证明。1-4新增构筑物情况(备选项)民宿类型口非连片开发口连片开发新增构筑物项目使用材质规格计入新增临时构筑物面积长*宽*高面积(勾选需新增的项目)新增常规构筑物项目口疏散楼梯平方米超出平为来面积十万米消防池平方米口装饰性结构构件平方米口其他(填写名称)平方米(勾选需新增的项目)新增临时构筑物项目凉亭阳光房平方米口遮雨棚平方米口连廊平方米储藏间平方米口其他(填写名称)平方米
13、新增临时构筑物面积合计平方米备注:1疏散楼梯净宽大于1.2米所产生的超出面积计入新增临时构筑物面积;2 .若有新增其他项目的常规构筑物,应据实填写相关信息,且该常规构筑物应属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中不计建筑面积的类型;3 .非连片开发民宿新增临时构筑物,单栋房屋仅能在凉亭、阳光房、储藏间中选择一项,且需有相关片区管理局允许该民宿(投资额达500万元及以上)新增临时构筑物的佐证材料;4 .连片开发民宿新增临时构筑物,表内已列项目均可勾选,若有新增其他项目的临时构筑物,应据实填写相关信息;5 .新增构筑物相关设计方案及图纸,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民宿备案一次性告知清单相关要求提交;6 .申报前应经所属片区管理局和村委会两级同意并开具民宿配套临时用地使用权证明;7 .增项备案的民宿可单独填报此表。171-5改造前后图片前、后、左、右四个面照片:IbIIIIIIIIII;图片IIIIII改造前IIIIII1,咫斤周边环境的俯视图照片(鸟瞰图):I5IIIII图片IIIIIII1.I前、后、左、右四个面图片:IIIIIIIIIIII:图片:aIIIIi改造后IIIIII效果图周边环境的俯视图片(鸟瞰图):IIII图片IIIIIII备注:民宿改造前后图片应另用A4纸彩色打印,作为附件。19第二部分基本要求2-1外立面要求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