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政策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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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政策解读【引言】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简称规则)结合我国电力市场改革现状,对现货以前的电力中长期交易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较为细致、全面的规定。该规则不仅包括市场化交易方案,还包括省间和省内发用电计划的安排、可再生能源的交易;不仅包括能量交易的内容,还包括各类市场主体的准入和权利义务、安全校核、市场监管、信息披露、相关政府机构的职责分工等多个方面的内容。该规则的发布对我国电力市场建设、执行中的一些具有争议的做法作了明确的规定,对我国电力市场的发展将起到非常好的作用。本文对规则的核心内容进行解读和分析,一方面帮助大家更加深入了解该规则,另一方面探讨后续需要进一步细化的规则、尽快
2、开展研究的内容。【概述】1、概念及适用范围:本规则主要针对现货市场以前的电力市场交易,是与电力市场交易相关的一系列规则体系。虽然是适合现货以前的中长期交易,但很多内容、原则经过适当修改也可用于现货市场以后。2、市场各方的责权利:对电力市场建设来说,明确市场相关各方的责权利非常重要。规则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明确了电网、交易机构、政府及各类市场成员的责权利。特别是,明确了以下内容,对未来市场的发展有很好的指导意义:1)明确了电网企业作为保底供电提供者的角色,具有对非市场用户提供供电服务、进行非市场用户的电力电量预测的义务;2)强调交易价格、数量等由市场自由形成,计划电量纳入中长期合同管理;尽量减
3、少政府对市场的干涉;3)对安全校核、阻塞管理做了比较全面的规定,包括关键通道可用输电容量等安全校核相关信息的发布、交易机构和调度机构之间的职能划分、发生阻塞时的处理方法等。3、交易方式和价格机制。规则下的中长期交易可以认为是一种分散的交易形式:允许各种各样的交易方式,包括协商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滚动撮合交易、挂牌交易等,用户可以自由选择采用哪种方式、在什么时候进行交易。强调市场价格由市场形成,第三方不得干涉。对签订了市场化交易合同的机组,分配基数电量时不进行容量剔除,加大竞争力度。4、安全校核。调度机构有义务在交易前发布安全校核相关的信息,交易机构根据相关信息组织交易,形成预成交结果。然后调度
4、再对全部预成交的交易进行安全校核,发生约束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等原则进行交易削减和调整。明确了调度机构和交易机构的职责和分工,明确了安全校核的方法,利用更大范围交易的达成、利于电网资源更充分的利用。5、跨省跨区政府间协议需约定送受电曲线,并优先安排输电通道。优先发电按“保量报价”和“保量竞价”两种形式参与市场。优先安排跨省跨区政府间协议有很多积极的意义,但也可能影响资源的最优配置。6、偏差处理推荐采用预挂牌机制,本质上与分散式现货市场模式下的偏差处理机制是类似的。但中长期下的偏差处理相对现货市场下的偏差处理更加复杂。需要尽快进入到现货市场阶段,实现偏差的最优调度。电力市场建设是复杂长期的过
5、程,在当前规则的基础上,后续需要在以下方面继续细化相关规则:1、建立对垄断性机构如电网、调度机构的激励机制,激励提高垄断性业务的效率,包括非市场用户的预测;尽快明确“公平的输电服务”的定义,包括如何收费、如何进行阻塞管理;2、尽快完善信用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包括信用评估、风险评估、信用额度管理等在内的完整的信用管理体系,明确电网企业和交易机构的职能分工。3、明确发电、用户在输电方面的责权利,制订相互协调一致的输配电定价、安全校核、阻塞管理等政策。4、深入研究关键输电通道、电网可用容量计算、可用容量分配等内容,提高电网资源的利用率。5、深入学习、研究国外电力市场的偏差处理机制的发展历程与现状,修订
6、、完善中长期市场下的偏差处理机制并考虑与现货市场的衔接。【正文】一、概念及适用范围(一)中长期交易概念本规则的适用范围是“电力中长期交易”。实际上,“中长期交易”在不同地方有不同的解释和含义。有两种主要的理解:现货市场以前的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以后的中长期交易。1)现货市场以后的中长期交易,是指在实时市场按以小时(或更短)的时间周期(称为交易周期)做交易、定价的情况下,在距离交割期(发用电的时间)较远的时间(提前多年、一年、多月、一月、多日)提前进行的交易,一个交易/合同可以包含多个交易周期,即可以进行块交易,如年基荷交易、月峰荷交易、标准曲线交易等,这种意义下的“中长期”强调的是交易(达成交
7、易意向、形成交易合同)的时间。2)现货市场以前的中长期交易,是指在实时市场尚未按小时(或更短)的时间周期进行交易,而是按较长时间段的电量进行交易的情况下的交易,这里的“中长期”强调的是标的物的交割时间的长短。本规则中的中长期交易是后一种含义,即在现货市场以前的交易。本规则包括了在现货市场建立以前的电力交易相关的各种问题的解决方案,包括市场准入、计划安排、安全校核、监管、信息披露等,是一个现货市场前电力交易相关的规则体系,不仅仅是交易规则。规则虽然是适用于现货市场前的中长期交易,实际上,很多条款也可以直接适用于现货市场后,一些条款经过调整后也可以适用于现货市场后。(二)交易品种与交易周期规则指出
8、中长期交易包括“多年、年、季、月、周、多日”等类型,这的多年、年、季、月等时间是指交割周期,即一次交易买卖的电力是持续多长时间的电。年度交易是指一次进行一年的电的交易,月度交易是指一次进行一个月的电的交易。交易时间可以与交割时间对应,也可以不完全对应。比如,对以月度电量为标的物的交易,可以提前一个月进行,也可以提前一年进行。(三)交易标的物1)物理/金融属性。第35条规定,相关市场主体的交易限额由其物理的发电、用电能力确定(发电企业在单笔电力交易中的售电量不得超过其剩余最大发电能力,购电量不得超过其售出电能量的净值,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在单笔电力交易中的售电量不得超过其购入电能量的净值)。这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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