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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管理文件火电建设公司消防管理细则(版本:1)前 言为加强消防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起草人:本规定会审人:本规定审核人:本规定批准人:本规定于X年X月X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消防管理细则1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项目工程消防管理和控制,包括消防组织、消防重点区域管理、动火作业、消防检查和火灾事故处理上报等的管理。2 职责2.1 项目防火领导小组对项目的防火安全行使监督、检查,处置重大火险隐患和火灾事故。2.2 项目质安部负责项目消防日常工作的管理,组织义务消防队的消防知识培训和有关活动,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负责对各单位防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3 各单位应严
2、格履行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重要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2.4 凡参加工程建安、调试以及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有依法进行预防火灾、火警报告和扑救火灾的义务,树立“消防工作、人人有责” 的消防意识。3 管理内容3.1 组织机构设置3.1.1 项目成立以项目生产副经理为组长的防火领导小组。3.1.2 成立现场消防应急机构(由防火领导小组兼)。质安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时与相关部门组织应急小分队,质安部为消防应急常设机构。3.1.3 各单位(含分包单位)应组成2050人的义务消防队,队长由单位消防负责人担任;义务消防队设义务消防小组,各小组设组长一名。 3.2 防火区域划分防火区域分
3、重点防火区域和一般防火区域。3.2.1 重点防火区域 重点防火区域是指火灾危险性大,造成后果损失大、伤害大、影响大的部位和场所。通常指油罐区、运行中的锅炉燃油系统、汽轮机油系统、凝结器系统、变压器、电缆层、蓄电池室,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等作为项目重点防火区域。3.2.2 一般防火区域一般防火区域是指重点防火区域以外的所有区域。3.3 重点防火区确立质安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适时确立重点区域,建立项目消防重点区域清单,由项目分管领导批准。 3.3.1 重点防火区域管理措施3.3.1.1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仓库保管员,应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3.3.1.2 保障重点防火区域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4、按照有关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3.3.1.3 相关单位针对各自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3.3.1.4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应有明显的标志,悬挂指示牌,其内容是:重点部位或场所的名称、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应急联络电话。3.3.2 一般防火区域管理3.3.2.1 经常性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做好防火安全工作。3.3.2.2 组织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3.4 动火作业管理3.4.1 根据施工作业区域的危险程度,确需办理动火工作票的区域,按要求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3.4.2 动火前必须清除动火部位周围的易燃、可燃物,按要求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火措
5、施,配备灭火器材。3.4.3 动火部门应指派责任心强、懂消防知识的人为监护人。3.4.4 动火监护人应始终在场监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事故发生。3.5 防火检查3.5.1 根据“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各分包单位责任人组织对班组、施工现场及本部门的重点防火部位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3.5.2 区域管理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消防检查,包括动火作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现场消防设施的合理性、有效性检查等。3.5.3 质安部负责组织落实月度或季节性防火安全检查和重大节假日前的防火安全大检查。3.6 消防器材、设施管理3.6.1 项目质安部负责消防器材的统一部署,分包单位按要求配置和落实
6、消防器材。3.6.2 消防栓附近不准堆放任何杂物。3.6.3 消防器材的管理实行“定人、定点、定责”原则。3.6.4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3.7 火灾预防与扑救3.7.1 火灾预防3.7.1.1 分包单位制定重点要害部位消防应急计划,报项目质安部审批;分包单位一年组织一次消防演习。3.7.1.2 施工期间搭设的临时建筑物,必须经项目质安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符合防火要求,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3.7.1.3 施工现场应留有足够的消防通道,并保持该通道畅通,办公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摆放障碍物。人员集中的地方,应设有
7、安全撒离标志。3.7.2 火警报警要点3.7.1 准确报告火灾地点起火时间。3.7.2 简要讲述火势情况。3.7.3 说明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3.7.4 报警人应当在岔道口引导消防车到达火灾现场。3.7.5 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义务消防队员和其他职工应服从专职消防队指挥灭火。3.7.3 火灾扑救3.7.3.1 发生火警或火灾时,每个职工都有义务迅速主动地投入灭火工作,并立即启动各应急方案。3.7.3.2 当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立即通知用电值班室,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扑救。3.7.3.3 发生火灾时,应立即通知消防应急组织投入灭火工作。3.7.3.4 现场人员除积极进行扑救外,在认为无法扑救时,应向当地消防部门报警。3.8 火灾事故调查和报告火灾事故的调查和报告按有关规定执行。4 记录4.1 项目重点消防区域清单及相应的应急计划。4.2 义务消防组织培训和会议记录4.3 消防设施布置。4.4 消防检查和例会记录。4.5 火灾事故报告。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