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问题及其完善6100字》(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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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问题及其完善策略研究目录第一章刑事辩护制度理论综述2一、刑事辩护制度的概念及内容21辩护权22 .辩护的种类和方式23 .辩护人及其范围34 .辩护人的责任35 .辩护人的诉讼义务与权利3二、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沿革3第二章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问题分析5一、传统文化价值取向对刑事辩护制度限制5二、“重实体,轻程序”观念仍然存在5三、庭审虚化惯性对刑事辩护行为消解6第三章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优化建议7一、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范围应予护大7二、阅卷权应贯穿刑事诉讼全部过程7三、辩护人调查取证权取消限制性规定8结论9参考文献10第一章刑事辩护制度理论综述一、刑事辩护制度的概念及内容刑事辩护
2、涉及被告人根据其被指控的情况获得的应有的辩护权。刑事辩护制度是对诉讼当事人进行管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制度。刑事诉讼法是在刑法的法律标准体系的基础上规定了辩护权的主体、辩护权的范围、辩护的种类和方式以及辩护人的职责和义务等多方面的法律体系。1辩护权辩护权,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检方的指控和效力,为自己或者其近亲属或者依法指定的辩护人进行辩护的权利。刑事诉讼法中的权利范围因辩护人而异,所以为了对辩护权进行全面介绍,这里的辩护权内容是指法律规定的一系列诉讼权限,即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享有的诉讼职权。(1)案情陈述权。被告人有权告知和辩护案件的相关真相。(2)提问权。被告有权在刑事诉讼中询问证人
3、和专家。(3)调查证据申请权。在刑事案件中,被告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收集证据或求助于证人或鉴定人的参与。(4)辩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适用法律、证据采集、正当程序、案件定罪量刑等进行辩护。(5)委托辩护权。犯罪嫌疑人、被指控人或其亲属授予第三人辩护的权利,以使其合法行使职权。(6)鉴定启动权。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鉴定人员必须通知参与者鉴定的报告,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同意鉴定结果,他们有权要求进一步审查或重新评估。(7)申请回避权。在庭审中,被告人声称案件或与当事人的其他关系涉及法院工作人员,可以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这一审理提出回避。.(8)申诉控告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4、有权对审判人员的不法行为提出起诉。(9)上诉权。被告有权对判决结果提出重新申诉。2 .辩护的种类和方式我国的刑事诉讼包括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这三类,是纳入我国刑法的正当防卫措施。自行辩护是指被告人在纠纷发生过程中,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辩护,维护自己的权益。委托辩护是指嫌疑人、被告人及其监护人或其亲人让第三方代替自己行使辩护权。委托辩护是被告人辩护权的延伸,律师因其专业知识和经验成为刑事辩护中的关键力量,在庭审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指定辩护适用于当被告找不到委托辩护人的情况,这时候由法院出面,为其指定辩护律师。一般这种情况只会出现在一些弱势群体或者罪行极高的被告者和犯罪者身上。3 .辩护人及
5、其范围辩护人接受被告者的委托,代替其行使辩护权,为被告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我国刑法明确规定辩护人只能是律师、民间社会组织、被告人的监护人或亲属朋友、起诉部门指派的工作的人员。对于那些被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权的人则不具备作为辩护人的条件。4.辩护人的责任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5条指出,律师有义务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为其行使辩护权,可以通过利用证据和询问证人的方式为被告申诉,以澄清罪行或降低刑法。5 .辩护人的诉讼义务与权利辩护人需要依法行使辩护权,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持,正义得到伸张。在司法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法律诉讼中承担着惩治罪犯和保障人权的双重职责,法律既授予了辩护人权力,
6、也规定了其职责。辩护律师能够行使的权力有查阅案卷的权利、出庭受审的权利、上诉和起诉的权利、受审的权利和调查取证的权利以及其他相关权利。根据权利义务平等的原则,辩护人当然还必须履行以下法律义务:对案件进行保密的义务,不干涉法院执行调查的义务,维护庭审规则的义务以及进行法律援助等其他义务责任。二、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沿革我国刑事诉讼法自1979年实施以来,先后在1996年、2012年、2018年三度修订。辩护制度也在循序渐进的改革的过程中得到不断完善,完成了从无到有的重大突破。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赋予律师更多的法律权利,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清楚地界定了律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辩护主体地
7、位。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自第一次审讯后进行委托的辩护律师进行了规定,这也表明律师在调查过程中接受了被告人的请求,并以律师身份参与了庭审。第二,完善了辩护律师的会见权,并保障了辩护律师在会见期间不被监听的权利。会见权是有效进行刑事辩护的基本权利,也是行使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中国法律明确规定,除三种特殊情况外,辩护律师只要持有“三证”就能会见嫌疑人,并且无需司法当局的批准。第三,律师查阅案卷的时间提前,扩大了律师阅卷权的范围。根据法律,侦查机关必须对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3天之内,检察机关必须在对案件提起公诉之日起3天之内通知刑事律师案件移交情况。第四,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允许辩护律师收集犯罪嫌疑
8、人、被告人无罪或轻罪的证据,也可以出庭调查取证。对于普通证人,律师可以不经法院同意,或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向公诉人或其他人以个人方式询问取证。第五,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赋予了被告人表达自己意见和要求法院听取自己意见的权利。律师有权在诉讼的各个阶段进行提问,律师的法律地位得到了一定的提高,这可以促进律师在法律诉讼中充分发挥作用,保护被告人的合法利益。刑事诉讼法还在逮捕未成年人以及对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和起诉过程中实施不公开原则,并要求在排除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应询问被告人并听取他们的观点。此外,法官不能干涉或干扰律师在审判期间的陈述,但不包括不相关、诽谤的证言以及其他攻击性的陈述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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